企业数据权利正当性证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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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后大数据逐渐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如今我们早已跨入了大数据时代,数据被称为互联网企业新生产要素.大数据成为创造巨大价值的新型资源和方法,数据不断发展为新型资产,同时也被市场赋予巨大的商业价值.有关个人信息和数据资产的利益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复杂.数据经济及其数据资产化趋势,推动了数据财产化的发展,一种新型财产权形态呼之欲出,相关理论存在进一步完善必要.未来相关立法会赋予数据企业相应的数据经营权与数据资产权利,企业数据权益的正当性又在哪里?作为企业数据权利研究的逻辑起点,企业数据利益的正当性确有论证之必要.经典的劳动财产权理论与功用主义理论,给我们提供了论证企业数据权利正当性的合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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