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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闻,某县供电公司的一位副总经理在公司农电管理所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讨论会上要求:“今后我们农电管理人员在检查供电所的安全时,只要发现违章者,不仅要重罚,更重要的是要让违章受罚者感谢我们。”此话咋听起来不可思议,把别人的钱扣了,还要别人来感谢,谈何容易!但细细想来,确实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