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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期,农村社区内各种社会矛盾不断涌现。然而,解决方法陷入了史无前例的困境之中。传统的乡村社会权威随着农村基层市场的社会化而逐步丧失;私力救济中的暴力因素不断上涨;社会救济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除了上访倍受推崇之外,公力救济由于高昂的显性成本而被放逐。因此,需要建立“农村纠纷解决协调指导委员会”,结合民间、社会和官方的力量,组建一个公益、中立的机构。为那些选择纠纷解决方式迷茫的乡民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