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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17-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的通知》(桂财采[2017]6号),确定了45家中标供应商为2017-2018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基建项目造价服务定点供应商,有效期从2017年4月11日至2019年3月31日,为期两年。本期定点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扩大数量。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增强定点供应商的竞争力,提高采购人的采购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