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坚持政府负全责,实行高位推动。针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全民性、社会性特点,吉林省委、省政府明确规定:全面实行森林防火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其他领导为单项工作责任人。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府均设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森林经营单位都成立了相应的指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