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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企业社会责任是20世纪以来凸现于诸多学科领域的一个重要的概念,亦是构建企业与社会和谐关系的一种基本思想。本文将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讨论,树立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观念。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渊源 发展
企业作为一种制度设计,始终平衡社会利益和个体利益之间的冲突,所以企业需要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最大限度的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①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产生原因
企业是资本主义大工业时代的产物,西方社会都普遍认为,企业存在的目的就是为股东利益最大化,人们不希望也没有意识到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从而企业不断走上集权,越来越多的财富集中到了少数企业和企业家手里。贫富差距不断的扩大,而企业任在毫无节制的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他们忽视社会公益的建设、压榨劳工工资、非法使用童工、破坏社区环境等等行为,却得不到有效控制。而贫富差距的扩大,企业毫无节制的生产,又直接导致了生产力过剩,购买力不足的供求矛盾,经济危机频繁发生,对政府和个人权利都构成了威胁。此时,在民主思想的推动下,1924年,美国人谢尔顿把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类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为企业家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要求重新对企业的营运目标进行思考,以保障企业赚取利润的同时,不损害社会和公众的利益。这一理论的依据是"利益相关人理论",利益相关人的理念,将企业与社会利益联系成一个整体。20世纪70年代,英国提出"企业公民"的概念,是对"利益相关人"理论的完善和补充。该理论引入了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则,认为公司作为法律上得到承认的具有独立人格的法人组织无疑应当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为了公司自身的利益和公司出资者的利益,它必须追求经济利益。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公司作为一个社会上的人,由于它占有和处置了社会上大部分的资源,因此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而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应当而且也能够得到相应的权利回报。企业公民理论的提出,进一步强化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理论依据,并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注入了动力。从这一理论出发,公司的承担社会责任开始发生变化,逐步将社会责任变成公司的主动选择行为,并与公司的战略相结合,其结果是互利的角度推动了公司将承担社会责任与公司的战略相结合,其结果是从互利的角度推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使其变成一种自觉和持久的行为。②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和立法现状
由于公司制在我国发展不到20年的时间,所以我国在公司发展之初并不重视公司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在1993年颁布《公司法》时也没有将公司承担社会责任规定其中。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生活的不断发展变化和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成熟,人们开始重新思考社会对企业的要求,越来越多的企业考试自觉地承担社会责任。尽管我国理论界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少有专门、系统和深入的探讨,但我国现行立法还是将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视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些内容规定下来。这些内容分散在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然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公司法、税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合同法等诸多法律之中。如《宪法》中关于公民劳动权的内容,《公司法》中关于工会、职工民主管理以及职工监事制度的规定,都体现了公司对其职工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另外相关经济立法中关于公司等经营主体在市场竞争、产品质量以及消费者方面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的规定;《环境保护法》中关于公司等企业对环境污染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的规定。2005年我国修改《公司法》时,在总则部分明确规定"公司应承担社会责任",使我国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有了法律依据。自此我国各界人士展开了对公司社会责任的大讨论。③
(三)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议
我国学界就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已形成了一些理论文献,有关法律法规也涉及到了一些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但可以说,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在立法方面,在法律法规的构建方面还将面临一系列棘手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根据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和法运动状况,结合我国的实际,笔者在此提出我国在未来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和立法中可能面临的一些重要课题,并就这些课题发表一些观点和建设性意见。
1、完善公司社会责任法律
在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过程中,从目前来看,有关企业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的法律法规已经和正在建立,并针对现实生活中的突发问题逐步完善,这些都为我们依法强化公司责任提供了依据。比如《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工会组织或者职工代表有权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来签订集体合同,而个人劳动合同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安全卫生、职工培训、休息休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保证劳动者的权利,对恶意欠薪、拖欠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可以看出现在的立法趋势,立法要针对现实生活中的突发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和条款,以使这些法律的细化为我国企业规范的履行劳动用工方面的社会责任提供有针对性的,可操作的法律依据,当前还应当特别加大涉及劳动安全和产品安全问题的查处。对于不顾劳动安全和产品安全的野蛮生产和经营绝不姑息。只有打击违法的企业,才能促进公司社会责任的普遍强化。④
2、完善公司社会责任的社会环境
企业能否自觉树立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所处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与水平有密切关系,即社会环境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具有非常大的影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目前整体表现不令人满意,与我国的基本国情有密切的关系。我国经济经过了30年持续高速增长,目前正处于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期和社会矛盾的集中爆发期,利益关系非常复杂。同时,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一方面,我们面对人口多、人均资源占有水平低、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就业压力不断增大的显示,必须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以提供尽可能多的就业岗位,满足人民的劳动和几本生活需求,完成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另一方面,我国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不平衡,劳动保障和环境保护法制建设还不完善,劳动者的维权意识相对薄弱,企业经营行为缺乏规范,各种社会组织发育不够充分,对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监督和促进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因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取得成效的重要条件,这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⑤
注释:
①郑显芳,陈云霞,倪弘:《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2008年版
②赵万一,吴晓锋:《商事思维下的公司法实务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2009年版
③郑显芳,陈云霞,倪弘:《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2008年版
④王志乐,王倩:《公司社会责任-挑战还是机遇》,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2006年版
⑤陈英主编:《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与实践》,经济管理出版社出版,2009年版
参考文献:
[1]郑显芳,陈云霞,倪弘:《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2008年版
[2]王志乐,王倩:《公司社会责任-挑战还是机遇》,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2006年版
[3]赵万一,吴晓锋:《商事思维下的公司法实务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2009年版
作者简介:何瑞,甘肃政法学院08级硕士研究生。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 渊源 发展
企业作为一种制度设计,始终平衡社会利益和个体利益之间的冲突,所以企业需要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最大限度的增进股东利益之外的其他所有社会利益。①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产生原因
企业是资本主义大工业时代的产物,西方社会都普遍认为,企业存在的目的就是为股东利益最大化,人们不希望也没有意识到要求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从而企业不断走上集权,越来越多的财富集中到了少数企业和企业家手里。贫富差距不断的扩大,而企业任在毫无节制的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他们忽视社会公益的建设、压榨劳工工资、非法使用童工、破坏社区环境等等行为,却得不到有效控制。而贫富差距的扩大,企业毫无节制的生产,又直接导致了生产力过剩,购买力不足的供求矛盾,经济危机频繁发生,对政府和个人权利都构成了威胁。此时,在民主思想的推动下,1924年,美国人谢尔顿把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类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为企业家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要求重新对企业的营运目标进行思考,以保障企业赚取利润的同时,不损害社会和公众的利益。这一理论的依据是"利益相关人理论",利益相关人的理念,将企业与社会利益联系成一个整体。20世纪70年代,英国提出"企业公民"的概念,是对"利益相关人"理论的完善和补充。该理论引入了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则,认为公司作为法律上得到承认的具有独立人格的法人组织无疑应当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为了公司自身的利益和公司出资者的利益,它必须追求经济利益。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公司作为一个社会上的人,由于它占有和处置了社会上大部分的资源,因此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而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应当而且也能够得到相应的权利回报。企业公民理论的提出,进一步强化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理论依据,并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注入了动力。从这一理论出发,公司的承担社会责任开始发生变化,逐步将社会责任变成公司的主动选择行为,并与公司的战略相结合,其结果是互利的角度推动了公司将承担社会责任与公司的战略相结合,其结果是从互利的角度推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使其变成一种自觉和持久的行为。②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和立法现状
由于公司制在我国发展不到20年的时间,所以我国在公司发展之初并不重视公司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在1993年颁布《公司法》时也没有将公司承担社会责任规定其中。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生活的不断发展变化和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成熟,人们开始重新思考社会对企业的要求,越来越多的企业考试自觉地承担社会责任。尽管我国理论界对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少有专门、系统和深入的探讨,但我国现行立法还是将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视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些内容规定下来。这些内容分散在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然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公司法、税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合同法等诸多法律之中。如《宪法》中关于公民劳动权的内容,《公司法》中关于工会、职工民主管理以及职工监事制度的规定,都体现了公司对其职工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另外相关经济立法中关于公司等经营主体在市场竞争、产品质量以及消费者方面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的规定;《环境保护法》中关于公司等企业对环境污染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的规定。2005年我国修改《公司法》时,在总则部分明确规定"公司应承担社会责任",使我国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有了法律依据。自此我国各界人士展开了对公司社会责任的大讨论。③
(三)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议
我国学界就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已形成了一些理论文献,有关法律法规也涉及到了一些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但可以说,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在立法方面,在法律法规的构建方面还将面临一系列棘手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根据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和法运动状况,结合我国的实际,笔者在此提出我国在未来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和立法中可能面临的一些重要课题,并就这些课题发表一些观点和建设性意见。
1、完善公司社会责任法律
在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过程中,从目前来看,有关企业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的法律法规已经和正在建立,并针对现实生活中的突发问题逐步完善,这些都为我们依法强化公司责任提供了依据。比如《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以书面的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工会组织或者职工代表有权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来签订集体合同,而个人劳动合同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安全卫生、职工培训、休息休假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保证劳动者的权利,对恶意欠薪、拖欠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可以看出现在的立法趋势,立法要针对现实生活中的突发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和条款,以使这些法律的细化为我国企业规范的履行劳动用工方面的社会责任提供有针对性的,可操作的法律依据,当前还应当特别加大涉及劳动安全和产品安全问题的查处。对于不顾劳动安全和产品安全的野蛮生产和经营绝不姑息。只有打击违法的企业,才能促进公司社会责任的普遍强化。④
2、完善公司社会责任的社会环境
企业能否自觉树立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与企业所处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阶段与水平有密切关系,即社会环境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具有非常大的影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目前整体表现不令人满意,与我国的基本国情有密切的关系。我国经济经过了30年持续高速增长,目前正处于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期和社会矛盾的集中爆发期,利益关系非常复杂。同时,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一方面,我们面对人口多、人均资源占有水平低、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就业压力不断增大的显示,必须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速度,以提供尽可能多的就业岗位,满足人民的劳动和几本生活需求,完成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另一方面,我国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不平衡,劳动保障和环境保护法制建设还不完善,劳动者的维权意识相对薄弱,企业经营行为缺乏规范,各种社会组织发育不够充分,对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监督和促进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因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取得成效的重要条件,这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⑤
注释:
①郑显芳,陈云霞,倪弘:《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2008年版
②赵万一,吴晓锋:《商事思维下的公司法实务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2009年版
③郑显芳,陈云霞,倪弘:《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2008年版
④王志乐,王倩:《公司社会责任-挑战还是机遇》,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2006年版
⑤陈英主编:《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与实践》,经济管理出版社出版,2009年版
参考文献:
[1]郑显芳,陈云霞,倪弘:《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2008年版
[2]王志乐,王倩:《公司社会责任-挑战还是机遇》,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2006年版
[3]赵万一,吴晓锋:《商事思维下的公司法实务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2009年版
作者简介:何瑞,甘肃政法学院08级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