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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中央召开了高规格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对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央领导同志在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明确要求,湖北要更加重视扶贫开发,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各项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新阶段湖北省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形势
当前,湖北省贫困问题有三个显著特点: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贫困区域多样化。随着《新十年扶贫规划纲要》的实施,湖北省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着一些新的形势和要求。一是扶贫开发内涵进一步拓展。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必须与推进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起来,与推进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结合起来。二是巩固扶贫成果难度进一步加大。湖北省贫困地区生态脆弱,洪涝、干旱、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生几率显著高于其他地区,已脱贫农户在自然灾害影响下极易返贫。三是相对贫困现象进一步显现。29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与全省的差距,由2005年的6382元扩大到2010年的16299元。四是经济社会发展对扶贫开发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省委、省政府从湖北省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顺应人民群众过上富裕生活的热切期盼,对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并正在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在实现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中具有特殊作用,可以说,没有贫困地区的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就没有全省的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扶贫开发工作只能加强,不能放松;扶贫政策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削弱;贫困地区的发展步伐只能加快,不能减缓。只有更加自觉、更加积极、更加主动地抓好扶贫开发各项工作,才能促进湖北省减贫事业再上新台阶。
着力实施新阶段湖北省扶贫开发重点工程
当前,湖北省扶贫开发已进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发展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新十年扶贫开发工作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贫困地区要实现“六个明显、一个高于、一个扭转”,扶贫对象要实现“一有、两不愁、四保障”。即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基础设施明显加强,社会事业明显进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存环境和发展条件明显改善,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综合发展能力明显提升,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逐步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全省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实现扶贫对象收入有来源,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有保障,进而逐步推进解决相对贫困问题。
大力实施“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工程。国家明确的11个连片特困地区涉及湖北省武陵山、大别山、秦巴山3个片区,加上湖北省确定的幕阜山片区,涵盖了湖北省29个重点县。抓好4个片区的扶贫攻坚,就抓住了湖北省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根本。要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实施“两圈一带”战略和各类试验区建设,打好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战。一是着力抓好规划编制。把加快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结合起来,把加快发展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结合起来,把发挥各自比较优势与跨省协作结合起来,把加强政府支持引导与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结合起来,根据4个片区各自优势,科学准确定位。在具体编制规划的过程中,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同时注意与国家总体规划、试验区规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湖北主体功能区规划有效衔接。二是着力抓好项目建设。要紧紧围绕片区扶贫攻坚的工作重点和奋斗目标,以规划为依据,分步实施一批产业发展项目和民生工程,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着力抓好试点示范。要进一步强力推进7个山区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工作,力争把脱贫奔小康试点办成片区扶贫攻坚的亮点、示范和样板。
大力实施“扶贫到户”工程。要结合实施新农保工程,围绕扶贫对象,通过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制度将贫困户全面覆盖。一是锁定贫困对象。要把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按照新的扶贫标准,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进行重新甄别,真正摸清扶贫对象底数,切实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录入”,并实现数据联网,保证“低保到户、扶贫到人”,“低保一家一卡、扶贫一人一策”,最终形成“生存靠低保、发展靠扶贫”的机制,不断提高扶贫效率。二是实施分类扶贫政策。对因灾因病等陷入暂时性贫困人口,提供临时救助;对没有劳动力等原因造成常年生活困难的贫困人口,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生活在不具备开发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扶贫搬迁、异地开发;对有一定劳动能力但缺少资金的贫困户,要通过贷款贴息、资金互助等多种方式,直接扶持贫困户建设增收项目;对希望外出打工的贫困户,进行转移培训,实现就业增收。三是把扶贫到户与区域发展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行业扶贫的作用,对贫困地区进行连片开发、综合治理,包括: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培育特色支柱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社会事业,开展科技扶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等。贫困地区大多属生态脆弱地区,一定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发展产业、开展建设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在加快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的同时,还要限期解决插花贫困地区和老区贫困乡镇的脱贫问题。
大力实施“社会扶贫”工程。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建立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建共享的社会扶贫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投入到新一轮扶贫攻坚中来。一是继续做好对口帮扶工作。加强与中直定点扶贫单位的联络、协调,努力实现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对口帮扶工作全覆盖。组织开展联县、带乡、驻村的对口帮扶活动。完善省内部分市对口支援少数民族县(市)工作机制,继续深入实施“616”对口帮扶工程。二是积极开展村企共建活动。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到贫困村兴建基地、联办企业。力争每一个重点贫困村有一个民营企业参与共建,形成“以企带村、以村促企、共同发展”的良性互动格局。三是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帮扶。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和个人到贫困地区参与经济建设、兴办社会事业、从事商贸活动。充分发挥社团组织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大力宣传和表彰社会帮扶典型,营造关心和支持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
大力实施扶贫开发政策保障工程。一是加大扶贫投入。使扶贫开发资金增幅与财政收入增长水平相适应,与扶贫开发的需要相适应。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贫困地区。进一步整合各类扶贫开发政策资源,把各种力量汇聚到扶贫开发中来。二是加大政策倾斜。国家和省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各类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及县以下配套资金。提高重点县省投资项目的补助标准和资本金注入比例。各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贫困地区异地扶贫搬迁建房需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生态补偿力度。三是加强人才保障。鼓励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人员和志愿者定期到贫困地区服务,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加大扶“智”力度,继续下大力气抓好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和农民技能培训工作,大力培育有知识、有技能的新型农民,提高贫困地区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和水平。
全力以赴打赢湖北省新一轮扶贫攻坚战
深入推进扶贫开发,是关系湖北振兴崛起的长远大计。我们一定要真抓实干、持之以恒,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要在强化引领中实施扶贫攻坚。要建立鼓励脱贫致富机制,对提前摘掉贫困帽子的县(市),不仅扶贫优惠政策不变,还要拿出真金白银予以奖励。
要在精细管理中实施扶贫攻坚。建立健全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到村到户的使用效益最大化。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审计,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挥霍扶贫资金的行为。
要在转变作风中实施扶贫攻坚。各级干部要发扬“三万”(即“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作风,心贴心与困难群众交流感情,面对面宣传扶贫政策,手拉手进行对口帮扶。各级扶贫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树立扶贫队伍良好形象。
要在自立自强中实施扶贫攻坚。要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通过政策引导、典型引路、能人影响,鼓励带动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自立自强、自主创业,变“要我发展”为“我要发展”。只要我们苦干实干,不等不靠,锐意进取,就一定能够早日实现脱贫致富目标。
责编/肖楠 美编/李祥峰
新阶段湖北省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形势
当前,湖北省贫困问题有三个显著特点: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贫困区域多样化。随着《新十年扶贫规划纲要》的实施,湖北省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着一些新的形势和要求。一是扶贫开发内涵进一步拓展。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必须与推进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起来,与推进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结合起来。二是巩固扶贫成果难度进一步加大。湖北省贫困地区生态脆弱,洪涝、干旱、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生几率显著高于其他地区,已脱贫农户在自然灾害影响下极易返贫。三是相对贫困现象进一步显现。29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与全省的差距,由2005年的6382元扩大到2010年的16299元。四是经济社会发展对扶贫开发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省委、省政府从湖北省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顺应人民群众过上富裕生活的热切期盼,对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并正在加快推进。扶贫开发在实现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中具有特殊作用,可以说,没有贫困地区的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就没有全省的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扶贫开发工作只能加强,不能放松;扶贫政策力度只能加大,不能削弱;贫困地区的发展步伐只能加快,不能减缓。只有更加自觉、更加积极、更加主动地抓好扶贫开发各项工作,才能促进湖北省减贫事业再上新台阶。
着力实施新阶段湖北省扶贫开发重点工程
当前,湖北省扶贫开发已进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发展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新十年扶贫开发工作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贫困地区要实现“六个明显、一个高于、一个扭转”,扶贫对象要实现“一有、两不愁、四保障”。即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基础设施明显加强,社会事业明显进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存环境和发展条件明显改善,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综合发展能力明显提升,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逐步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全省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实现扶贫对象收入有来源,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有保障,进而逐步推进解决相对贫困问题。
大力实施“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工程。国家明确的11个连片特困地区涉及湖北省武陵山、大别山、秦巴山3个片区,加上湖北省确定的幕阜山片区,涵盖了湖北省29个重点县。抓好4个片区的扶贫攻坚,就抓住了湖北省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根本。要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实施“两圈一带”战略和各类试验区建设,打好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战。一是着力抓好规划编制。把加快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结合起来,把加快发展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结合起来,把发挥各自比较优势与跨省协作结合起来,把加强政府支持引导与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结合起来,根据4个片区各自优势,科学准确定位。在具体编制规划的过程中,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同时注意与国家总体规划、试验区规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湖北主体功能区规划有效衔接。二是着力抓好项目建设。要紧紧围绕片区扶贫攻坚的工作重点和奋斗目标,以规划为依据,分步实施一批产业发展项目和民生工程,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着力抓好试点示范。要进一步强力推进7个山区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工作,力争把脱贫奔小康试点办成片区扶贫攻坚的亮点、示范和样板。
大力实施“扶贫到户”工程。要结合实施新农保工程,围绕扶贫对象,通过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制度将贫困户全面覆盖。一是锁定贫困对象。要把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按照新的扶贫标准,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进行重新甄别,真正摸清扶贫对象底数,切实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录入”,并实现数据联网,保证“低保到户、扶贫到人”,“低保一家一卡、扶贫一人一策”,最终形成“生存靠低保、发展靠扶贫”的机制,不断提高扶贫效率。二是实施分类扶贫政策。对因灾因病等陷入暂时性贫困人口,提供临时救助;对没有劳动力等原因造成常年生活困难的贫困人口,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生活在不具备开发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扶贫搬迁、异地开发;对有一定劳动能力但缺少资金的贫困户,要通过贷款贴息、资金互助等多种方式,直接扶持贫困户建设增收项目;对希望外出打工的贫困户,进行转移培训,实现就业增收。三是把扶贫到户与区域发展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行业扶贫的作用,对贫困地区进行连片开发、综合治理,包括: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培育特色支柱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社会事业,开展科技扶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等。贫困地区大多属生态脆弱地区,一定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发展产业、开展建设决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在加快连片特困地区发展的同时,还要限期解决插花贫困地区和老区贫困乡镇的脱贫问题。
大力实施“社会扶贫”工程。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建立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建共享的社会扶贫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投入到新一轮扶贫攻坚中来。一是继续做好对口帮扶工作。加强与中直定点扶贫单位的联络、协调,努力实现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对口帮扶工作全覆盖。组织开展联县、带乡、驻村的对口帮扶活动。完善省内部分市对口支援少数民族县(市)工作机制,继续深入实施“616”对口帮扶工程。二是积极开展村企共建活动。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到贫困村兴建基地、联办企业。力争每一个重点贫困村有一个民营企业参与共建,形成“以企带村、以村促企、共同发展”的良性互动格局。三是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帮扶。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和个人到贫困地区参与经济建设、兴办社会事业、从事商贸活动。充分发挥社团组织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大力宣传和表彰社会帮扶典型,营造关心和支持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
大力实施扶贫开发政策保障工程。一是加大扶贫投入。使扶贫开发资金增幅与财政收入增长水平相适应,与扶贫开发的需要相适应。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贫困地区。进一步整合各类扶贫开发政策资源,把各种力量汇聚到扶贫开发中来。二是加大政策倾斜。国家和省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各类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及县以下配套资金。提高重点县省投资项目的补助标准和资本金注入比例。各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满足贫困地区异地扶贫搬迁建房需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生态补偿力度。三是加强人才保障。鼓励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人员和志愿者定期到贫困地区服务,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加大扶“智”力度,继续下大力气抓好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和农民技能培训工作,大力培育有知识、有技能的新型农民,提高贫困地区群众增收致富的能力和水平。
全力以赴打赢湖北省新一轮扶贫攻坚战
深入推进扶贫开发,是关系湖北振兴崛起的长远大计。我们一定要真抓实干、持之以恒,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要在强化引领中实施扶贫攻坚。要建立鼓励脱贫致富机制,对提前摘掉贫困帽子的县(市),不仅扶贫优惠政策不变,还要拿出真金白银予以奖励。
要在精细管理中实施扶贫攻坚。建立健全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到村到户的使用效益最大化。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审计,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挥霍扶贫资金的行为。
要在转变作风中实施扶贫攻坚。各级干部要发扬“三万”(即“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作风,心贴心与困难群众交流感情,面对面宣传扶贫政策,手拉手进行对口帮扶。各级扶贫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树立扶贫队伍良好形象。
要在自立自强中实施扶贫攻坚。要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通过政策引导、典型引路、能人影响,鼓励带动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自立自强、自主创业,变“要我发展”为“我要发展”。只要我们苦干实干,不等不靠,锐意进取,就一定能够早日实现脱贫致富目标。
责编/肖楠 美编/李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