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实行EVA考核已经走过了十年的历程,对国有企业绩效评价越来越注重企业的价值创造能力,文章从基础科研院所的绩效评价实际情况出发,分析基础科研院所在EVA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给出基础科研院所EVA绩效评价的改进思路,为基础科研院所的绩效评价的未来改进提供探索建议。
一、EVA绩效评价的背景
EVA (Economic Value Added),又称经济增加值,是美国斯腾斯特管理咨询公司(Stern & Steward)于1982年提出并实施的一套以经济增加值理念为基础的财务管理系统、决策机制及激励报酬制度。EVA为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企业经营所产生的剩余价值,基于税后营业净利润和产生这些利润所需资本投入成本的企业绩效评价方法,用来衡量企业对投资者的贡献水平。
EVA指标具有较为科学的理论基础,能够克服传统绩效评价指标的缺陷,更准确地反映企业为股东所创造的价值,用于业绩评价、薪酬激励、投资决策和战略管理,促使管理者更加关注企业的资本增值和远期经济效益,对推动企业转型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基础科研院所应用EVA的特殊性及问题
笔者根据国资委下发的中央企业绩效评价办法,通过分析基础科研院所的绩效评价结果,对部分基础科研院所进行了深入追踪研究,并根据年度决算报表中列示的评价方法计算分析,可以发现基础科研院所的EVA指标计算结果并不理想,各期EVA值震荡波动,部分基础科研院所常年为负数,通过分析EVA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存在以下五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
(一)评价客体规模和类型的影响
绩效评价以EVA的绝对数值比较,忽略了科研院所经营类型和经营规模的影响。因为EVA是一个绝对值,不同规模之间的科研院所无法直接以EVA比较,多数EVA的绝对值更取决于经营规模而不是创造价值能力。尽管科研院所在管理方式、运行体制和财务管理上具有很大的共性,但在院所业务类型上有很大的差别。科研院所中既有基础研究型,也有科研生产型,在产业链管理上,既有发挥牵头科研的主机研究所,也有掌握核心技术的系统研究所,同时也有产业下游配套性研究所,在从事的学科属性上对比差别更大,涉及力学、材料学、计算科学、机械设备、电子科学和系统集成等多项学科。机构类型和单位规模的影响决定了直接以EVA绝对值比较无法直接准确评估科研院所领导层的经营管理能力。以基础研究型院所和科研生产型院所对比为例,基础科研院所EVA较差,主要由于其资产设施用于基础性研究和试验,而科研生产型院所的经营性资产能直接迅速地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
(二)在建工程调整影响
现行的绩效评价方法将基础科研院所资本占用调整时将在建工程等项目予以调减,此规定的合理性有待商榷。基础科研院所根据国资委要求,在将事业决算报表转换为企业财务报表的过程中,在建工程基金中由财政拨款的部分转为专项应付款,而基础科研院所的在建工程接近全部的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这部分专项应付款在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负债而不是所有者权益,根据现有的EVA计算方法,这部分在建工程作为所有者权益的调减部分进行调整,造成了EVA虚高。
(三)易受管理层短期行为影响
EVA指标是一系列财务指标综合调整指标,属于综合性财务指标,计算依据来源于会计报表,因此EVA可以被人为操控,使管理层产生短期行为,无法对经营过程进行有效计量和评价。除通过调节营业利润等会计盈余管理方法外,在建工程的转固也有操控的空间。基础科研院所的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当期,直接增加相当于其价值50%的资本占用,同时原来可以在资本占用中可以调减的在建工程部分不再可以调减,受双方因素的叠加影响,会对当期EVA产生震荡性波动,受此影响,科研院所管理层可以通过调整在建工程转固金额和时间来对EVA进行调控,从而影响经营绩效评价结果。
(四)研究开发费的设定界限模糊
基础科研院所的主业为从事科研活动,将研究开发费扣除所得税后作为EVA的调增项目予以调整加回,有利于改善基础科研院所的EVA指标,增强科研院所的科研技术实力,但在绩效评价实践中,科研院所对研发支出的范围界定不清,绩效评价部门也缺乏对研发支出的稽核检查,被评价的管理层可以通过操纵研究开发费来提升科研院所的考核值。例如人为地增加研发活动项目,将本不属于研发活动的项目支出调增税后净营业利润;将研发活动已经结束后的支出继续计入研发支出,从而通过研发支出加回虚增EVA,导致科研院所出现“盲目研发、虚假研发、重复研发、突击研发、无效研发”等问题。
(五)适用的资本成本率偏高
基础科研院所的资产为了满足开展国防科研项目的需求而配置,主要用于基础性研究和试验,资产通用性差,经济效益创造能力不高,且基础性研究是一个长期的科研过程,产生的经济效益持久而缓慢。中央企业考核资本成本率由国资委规定确定,将主业充分竞争的商业类企业股权资本成本率定为6.5%,主业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企业定为5.5%,工业类企业为4.5%,对军工、电力、农业等资产通用性较差的企业股权资本成本率下浮0.5个百分点。国资委采用的资本成本率适用于军工集团整体评价,集团内部的生产性企业和科研院所则应视具体情况分别设立标准,基础科研院所的营业利润主要来源于科研项目收益,受科研项目管理政策的影响,其收益率在3%左右,综合考虑,笔者认为在对基础科研院所开展绩效评价时,应将资本成本率再调低1-2个百分点为宜。
三、基础科研院所的EVA绩效评价改进思路
通过前述分析,基础科研院所目前实施的EVA绩效评价方案受到财务评价指标数据准确性、组织类型和规模、资本成本率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还存在需要改进的之地方。针对EVA评价中的问题,要做好基础科研院所的EVA绩效评价管理,笔者认为还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改進. (一)規范优化基于EVA的绩效评价体系
基础科研院所的绩效评价主体应建立科学详细的EVA绩效评价体系,包括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应明确包括EVA的基本思想、理念、内涵、计算公式、调整项、资本成本率以及实施办法等,对经营类型和规模存在较大差异的科研院所,可以加入EVA的衍生指标,如使用EVA率(EVA与资本占用的比率)和EVA改善率(历史纵向增长率)来弥补EVA绝对值的缺陷。
设立有效的绩效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建立以EVA为核心指标的价值驱动指标的分解和监控体系。基础科研院所应对影响EVA指标的KPI进行逐层分解,将各KPI精确分解到各业务中心,根据指标的完成情况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将科研院所的整体目标落实在基层部门和员工,实现EVA考核指标的传导和监控,促进科研院所的战略指标落地实施,发挥EVA的战略引领作用。
(二) 优化设置调整项目
基础科研院所的在建工程资金投入来源多数为国家财政拨付,基础建设项目的资金拨入和使用阶段,在当期资产负债表中列为无息负债,同时考虑到在建工程转固对EVA产生的波动影响不利于对EVA开展稳定性评价,因此建议计算资产占用时不将建工程在作为调减项。同时,对基础科研院所用于国防基础研究用途的战略性资产,考虑其用途的公益性、收益周期长和低效益性等特点,建议在绩效评价时从资产占用中予以全额扣除,从而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基础科研院所的经营效果。
(三)规范研发支出管理
鉴于研究开发投入对绩效评价得分和薪酬激励有着重大影响,基础科研院所在开展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和研究的同时,对研发支出进行制度性规范管理,对研发支出的范围界定、研发活动的投入和产出评估、研发活动的财务核算规定、研发费用的加回条件进行明确规定,避免研发活动管理的随意性,以激励各单位完善经营管理、提升科学研发实力、改进生产工艺,提高自身的价值创造能力。
(四)加强对EVA绩效评价的审计监督
EVA作为对基础科研院所进行测评绩效的重要评价指标,必须保证数据来源真实、规范。绩效评价部门应对科研院所的各项财务报表和经营指标开展审计检查,特别注重对营业利润、固定资产、存货和应收应付款项和合并抵消等财务事项的审计,确保EVA计算各项基础来源数据真实可靠,尤其应对在建工程的建设交付情况等关键影响因素进行追踪关注和重点监督检查,确保EVA指标能够准确放映管理层的经营业绩。
(作者单位:中国飞机强度研究所)
一、EVA绩效评价的背景
EVA (Economic Value Added),又称经济增加值,是美国斯腾斯特管理咨询公司(Stern & Steward)于1982年提出并实施的一套以经济增加值理念为基础的财务管理系统、决策机制及激励报酬制度。EVA为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企业经营所产生的剩余价值,基于税后营业净利润和产生这些利润所需资本投入成本的企业绩效评价方法,用来衡量企业对投资者的贡献水平。
EVA指标具有较为科学的理论基础,能够克服传统绩效评价指标的缺陷,更准确地反映企业为股东所创造的价值,用于业绩评价、薪酬激励、投资决策和战略管理,促使管理者更加关注企业的资本增值和远期经济效益,对推动企业转型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基础科研院所应用EVA的特殊性及问题
笔者根据国资委下发的中央企业绩效评价办法,通过分析基础科研院所的绩效评价结果,对部分基础科研院所进行了深入追踪研究,并根据年度决算报表中列示的评价方法计算分析,可以发现基础科研院所的EVA指标计算结果并不理想,各期EVA值震荡波动,部分基础科研院所常年为负数,通过分析EVA在绩效评价过程中存在以下五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
(一)评价客体规模和类型的影响
绩效评价以EVA的绝对数值比较,忽略了科研院所经营类型和经营规模的影响。因为EVA是一个绝对值,不同规模之间的科研院所无法直接以EVA比较,多数EVA的绝对值更取决于经营规模而不是创造价值能力。尽管科研院所在管理方式、运行体制和财务管理上具有很大的共性,但在院所业务类型上有很大的差别。科研院所中既有基础研究型,也有科研生产型,在产业链管理上,既有发挥牵头科研的主机研究所,也有掌握核心技术的系统研究所,同时也有产业下游配套性研究所,在从事的学科属性上对比差别更大,涉及力学、材料学、计算科学、机械设备、电子科学和系统集成等多项学科。机构类型和单位规模的影响决定了直接以EVA绝对值比较无法直接准确评估科研院所领导层的经营管理能力。以基础研究型院所和科研生产型院所对比为例,基础科研院所EVA较差,主要由于其资产设施用于基础性研究和试验,而科研生产型院所的经营性资产能直接迅速地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
(二)在建工程调整影响
现行的绩效评价方法将基础科研院所资本占用调整时将在建工程等项目予以调减,此规定的合理性有待商榷。基础科研院所根据国资委要求,在将事业决算报表转换为企业财务报表的过程中,在建工程基金中由财政拨款的部分转为专项应付款,而基础科研院所的在建工程接近全部的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这部分专项应付款在资产负债表中归属于负债而不是所有者权益,根据现有的EVA计算方法,这部分在建工程作为所有者权益的调减部分进行调整,造成了EVA虚高。
(三)易受管理层短期行为影响
EVA指标是一系列财务指标综合调整指标,属于综合性财务指标,计算依据来源于会计报表,因此EVA可以被人为操控,使管理层产生短期行为,无法对经营过程进行有效计量和评价。除通过调节营业利润等会计盈余管理方法外,在建工程的转固也有操控的空间。基础科研院所的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当期,直接增加相当于其价值50%的资本占用,同时原来可以在资本占用中可以调减的在建工程部分不再可以调减,受双方因素的叠加影响,会对当期EVA产生震荡性波动,受此影响,科研院所管理层可以通过调整在建工程转固金额和时间来对EVA进行调控,从而影响经营绩效评价结果。
(四)研究开发费的设定界限模糊
基础科研院所的主业为从事科研活动,将研究开发费扣除所得税后作为EVA的调增项目予以调整加回,有利于改善基础科研院所的EVA指标,增强科研院所的科研技术实力,但在绩效评价实践中,科研院所对研发支出的范围界定不清,绩效评价部门也缺乏对研发支出的稽核检查,被评价的管理层可以通过操纵研究开发费来提升科研院所的考核值。例如人为地增加研发活动项目,将本不属于研发活动的项目支出调增税后净营业利润;将研发活动已经结束后的支出继续计入研发支出,从而通过研发支出加回虚增EVA,导致科研院所出现“盲目研发、虚假研发、重复研发、突击研发、无效研发”等问题。
(五)适用的资本成本率偏高
基础科研院所的资产为了满足开展国防科研项目的需求而配置,主要用于基础性研究和试验,资产通用性差,经济效益创造能力不高,且基础性研究是一个长期的科研过程,产生的经济效益持久而缓慢。中央企业考核资本成本率由国资委规定确定,将主业充分竞争的商业类企业股权资本成本率定为6.5%,主业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企业定为5.5%,工业类企业为4.5%,对军工、电力、农业等资产通用性较差的企业股权资本成本率下浮0.5个百分点。国资委采用的资本成本率适用于军工集团整体评价,集团内部的生产性企业和科研院所则应视具体情况分别设立标准,基础科研院所的营业利润主要来源于科研项目收益,受科研项目管理政策的影响,其收益率在3%左右,综合考虑,笔者认为在对基础科研院所开展绩效评价时,应将资本成本率再调低1-2个百分点为宜。
三、基础科研院所的EVA绩效评价改进思路
通过前述分析,基础科研院所目前实施的EVA绩效评价方案受到财务评价指标数据准确性、组织类型和规模、资本成本率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还存在需要改进的之地方。针对EVA评价中的问题,要做好基础科研院所的EVA绩效评价管理,笔者认为还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改進. (一)規范优化基于EVA的绩效评价体系
基础科研院所的绩效评价主体应建立科学详细的EVA绩效评价体系,包括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评价指标应明确包括EVA的基本思想、理念、内涵、计算公式、调整项、资本成本率以及实施办法等,对经营类型和规模存在较大差异的科研院所,可以加入EVA的衍生指标,如使用EVA率(EVA与资本占用的比率)和EVA改善率(历史纵向增长率)来弥补EVA绝对值的缺陷。
设立有效的绩效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建立以EVA为核心指标的价值驱动指标的分解和监控体系。基础科研院所应对影响EVA指标的KPI进行逐层分解,将各KPI精确分解到各业务中心,根据指标的完成情况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将科研院所的整体目标落实在基层部门和员工,实现EVA考核指标的传导和监控,促进科研院所的战略指标落地实施,发挥EVA的战略引领作用。
(二) 优化设置调整项目
基础科研院所的在建工程资金投入来源多数为国家财政拨付,基础建设项目的资金拨入和使用阶段,在当期资产负债表中列为无息负债,同时考虑到在建工程转固对EVA产生的波动影响不利于对EVA开展稳定性评价,因此建议计算资产占用时不将建工程在作为调减项。同时,对基础科研院所用于国防基础研究用途的战略性资产,考虑其用途的公益性、收益周期长和低效益性等特点,建议在绩效评价时从资产占用中予以全额扣除,从而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基础科研院所的经营效果。
(三)规范研发支出管理
鉴于研究开发投入对绩效评价得分和薪酬激励有着重大影响,基础科研院所在开展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和研究的同时,对研发支出进行制度性规范管理,对研发支出的范围界定、研发活动的投入和产出评估、研发活动的财务核算规定、研发费用的加回条件进行明确规定,避免研发活动管理的随意性,以激励各单位完善经营管理、提升科学研发实力、改进生产工艺,提高自身的价值创造能力。
(四)加强对EVA绩效评价的审计监督
EVA作为对基础科研院所进行测评绩效的重要评价指标,必须保证数据来源真实、规范。绩效评价部门应对科研院所的各项财务报表和经营指标开展审计检查,特别注重对营业利润、固定资产、存货和应收应付款项和合并抵消等财务事项的审计,确保EVA计算各项基础来源数据真实可靠,尤其应对在建工程的建设交付情况等关键影响因素进行追踪关注和重点监督检查,确保EVA指标能够准确放映管理层的经营业绩。
(作者单位:中国飞机强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