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完善

来源 :人间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helllbw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我国现行的成年人监护制度,仅指对成年精神病人的监护,适用范围狭窄,程序设计混乱,规定过于原则、笼统,操作性差,与现实生活的需求严重脱节。本文主要探讨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体系存在的缺陷并提出完善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成年人监护;法定监护;意定监护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4-0088-01
  一、 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概念及特点
  我国《民法通则》将监护分为未成年人监护和精神病人监护两类,故在我国法律中没有成年人监护的法律术语,成年人监护即等同于精神病人监护。因此,借鉴域外专家及我国学者的相关学说,笔者认为,成年人监护制度,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通过这种制度,使欠缺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利益得到切实维护。成年人监护制度的特点:(1)被监护人为成年人。成年人监护制度是针对成年人而设立的,其对象范围是特定的成年人中需要为其设定监护的群体。(2)被监护人为行为能力欠缺者。行为能力受精神状况、智力发育程度、自理能力及品性等影响而有所不同。(3)被监护人一般有数量不等的财产。成年人监护制度之设立目的,即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益及财产权益。(4)被监护人常常被视为家庭、社会的负担,权益容易被他人侵犯。
  二、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存在的缺陷
  (一)被监护人的范围过于狭窄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成年人监护制度的适用对象,仅指成年的精神病人(包括痴呆者)。实际上,社会中还存在着大量与精神病人一样需要法律保护的成年人,他们或因年龄、或因生理的某种障碍,或因染有恶习,从而丧失全部或部分的行为能力。对这些行为能力欠缺者,现行法律无法为他们设立监护人,所以成年人监护制度之社会实效远未达到。
  (二)意定监护处于立法空白
  意定监护,是指行为人在具有完全的判断能力时,依照自己的意思预先选定自己日后民事行为能力衰退或者丧失时的监护人,与之订立监护合同,在本人民事行为能力衰退或者丧失的事实发生时,合同生效。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意定监护作出制度安排,法院通常的做法是按照法定顺序为行为能力欠缺者选定监护人。
  (三)确定监护缺乏正当程序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法定监护中监护人的范围、职责和选定等内容,但未涉及到法定监护设立的程序问题。一部完善的立法,必须要有相应的程序规则与之相配套。否则,立法的价值将无法实现。因此,现代成年人监护法律制度应做到实体保护和程序保护并重,使被监护人行为能力的确定、监护人的选任等都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切实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
  (四)被监护人的权益保障力度不足
  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的设计,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依靠亲属自治的认知上,认为监护人能积极主动为被监护人最大利益履行监护职责。于是,我国未对监护人的职责作过多的规定,也未规定成年人监护监督制度。当监护人不履行职责,甚至侵犯被监护人权益时,被监护人无法进行自我救济。
  三、完善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建议
  (一)扩大被监护人的范围
  1、智能障碍者。2、特殊的身体障碍者。3、老年痴呆者。4、难以控制自身行为的恶习者。
  (二)创设意定监护的法律制度
  意定监护的创设,是新时期成年人监护理念——“尊重自我决定权”的立法体现,实质为赋予行为人在一定条件下自行选择监护人之自由。意定监护尊重了被监护人意愿,减轻了法院负担,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在被监护人民事行为能力衰退或者丧失后,无力监督意定监护人对监护的履行。于是,为了确保意定监护人能按照约定履行职责,意定监护还需要和监护监督制度联系起来。具体來说,在行为人与意定监护人订立监护合同后,需经公证机关公证,交由法院备案登记。当行为人行为能力衰退或者丧失时,由意定监护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确定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经中立机构的司法鉴定,并会同行为人及其亲属、诉讼代理人及相关专家讨论后,作出行为人行为能力的认定,为其选定监护监督人后,意定监护正式开始。
  (三)规范确定监护的程序
  1、通过司法程序认定成年人的行为能力
  除法院通过司法程序宣告外,任何人都不得被无端断定为行为能力欠缺者。其次,为确保成年人行为能力认定结果的客观、公正,成年人行为能力的认定,需由中立机构通过司法鉴定程序作出。再次,法院在审查成年人行为能力时,应当会同成年人的亲属、诉讼代理人、鉴定人等共同审查,确保法院最终认定的正确性。
  2、明确监护人的选定程序
  现代我国家庭形态及亲属关系已发生了巨大变化,亲属不再是担任监护人的最佳人选。因此,监护人的范围不应该再以被监护人的亲属为限,监护的社会职责之作用应当凸显。当身心障碍者无法得到家庭成员有利的监护时,社会福利机构应发挥救济之作用。对于监护人的选任程序,建议取消监护人法定顺序之规定,坚持“有利于本人”选任原则,完善监护人的选任程序。首先,听取被监护人的意见,获得对被监护人的需求直接了解。其次,应该听取被监护人亲朋好友的意见,全方位多层次地掌握被监护人的生活状况等信息。最后,法官综合各方因素,根据被监护人最大利益的原则,选定监护人。
  (四)增设被监护人的权益保障措施
  1、明确监护人的具体职责
  首先,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监护人负有尊重被监护人意愿的义务。不管在何种监护措施下,被监护人为日常生活及纯获益的行为能力都不应当被剥夺。其次,监护人应尽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适当、勤勉地处理被监护人的人身事务和财产事务。
  2、建立监护监督制度
  监护监督,就是对监护人的监护行为进行的监督,它以监督监护人执行监护事务的情况为主要内容。被监护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其他近亲属,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等,既可是监护人,亦可是监护监督人。福利机构适于担任监护人,居委会、村委会适宜充当监护监督人。在选任监护监督人时,由法院综合各方意见和因素,确定监护监督人。监护监督人的职责主要有:监督监护人是否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控制是否超过必要程度、监护人是否有侵害被监护人财产权益的行为;当发现监护人一职缺位时,应请求法院重新选任;当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作出必要处分;当监护人有损害被监护人行为时,监护监督人应代表被监护人提起诉讼请求赔偿等等。
  参考文献:
  [1]李霞.论禁治产人与无行为能力人的当代私法命运[J].法律科学,2008,(5).
  [2]杨立新.成年监护制度纳入侵权责任法是未雨绸缪[N].法制
  日报,2009-08-12(12).
  [3]黄丽妮.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研究[D].南昌大学,2012.
  作者简介:王琳瑜(1992-),女,汉族,山西长治人,现为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
其他文献
<正> 陈丹晨在《论作家与生活的关系》(见《十月》82年3期)一文中指出: 把客观存在的社会现实生活简单化地割开,认为只有工农兵的生活才是“生活”,非
在同一生产部門內,生产同种同质商品的各生产单位,因物质生产条件不同,劳动生产率有高有低。劳动生产率较高的生产单位,在相同劳动时间內能生产出较多的使用价值,按社会价值
【正】 一论证鲁迅的《故事新编》究竟是一部怎样的作品,人们遇到了一个感到困惑的、关鍵性的问題,即在一篇作品中,描写了似乎绝难统一的两个时代的人物和事件。对这种现象究
摘要: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的教育发展的速度也在不断地加快,老套的高校体育教学方式已不能跟上新时代的潮流与人们的需求。为能够更好地满足高校学生体育的需求,快乐式的教学方式显得非常重要,该方式能使同学们对体育产生浓厚的兴趣,进而实现高校体育的教学目的,增强同学们的身体素质。  关键词:高校体育;快乐式;教学  中图分类号:G8 文献标识码:A
摘要:《借锅传奇》一文神话班的描写了朱洪武一段少年牛娃苦难生活,他敢于幻想新生活、又敢于机智勇敢的同黑暗社会地主恶霸作坚决的斗争。他敢于面对事实,传奇般构造了一位乳臭未干的农民儿女英雄形象。  关键词;借锅;传奇;分解  中图分类号:I207.4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11-0007-02  六百多年以前,在安徽凤阳有一个叫朱洪武的小孩,家庭贫穷从小就给地主放
摘要:当前我国IPO信息披露制度仍然存在着信息披露立法不完善,执法不严,违法成本低,信息披露质量不高,监管不到位,效率低等一系列问题。本文通过正视上述问题后,反思我国IPO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重构现行信息披露制度,为新一轮《证券法》的修改,提供坚实支撑。  关键词:信息披露;IPO;注册制;监管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1-011
UPS有“吱吱”声,是噪声吗?UPS运行时发出的电磁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扇、变压器、电感线圈等。因是交流50Hz工作频率,为人耳能听到的范围。若噪声不大(在65dB以下),是正常的;若噪声太大
摘要:土木建设是一项长久的主旋律,是人类生活所离不开的,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土木工程可持续发展直接影响着社会的进步,并且对我国的经济建设、文明建设也具有较大的影响。对于现阶段的土木工程而言,虽然总体上表现出了较为积极的发展态势,但其中的问题也变得突出,倘若未来不能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势必会导致土木工程可持续发展遇到较大的阻碍。另一方面,我国的人口持续增加,土地面积愈发紧张。此时
【正】 这篇文章写作的历史背景《被敌人反对是好事而不是坏事》是毛主席在一九三九年五月二十六日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成立三周年而作的。这时,中国抗日战争已进入相
可能很多人都看过李开复的《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让我明白的是人生的成功就是不断的付出代价,不断摔倒,却时不时地有点收获。在漫漫人生路上脚步别太快,心别太小,做到最好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