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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毛泽东诗词碑林是经中共湖南省委确定并上报中央批准的纪念毛泽东百周年诞辰重点纪念项目之一,由湖南省韶山管理局(简称管理局)和湘潭市韶山区(1991年6月改为市)共同筹建。韶山毛泽东诗词碑林1988年开始酝酿筹备。当时,管理局党委将此筹备任务交予局宣传处,而在筹建期间,我先任宣传处处长,后任分管宣传的副局长。近年来,我在清理个人档案材料时,发现一批当年由我起草和定稿的有关筹建碑林的原始文件,它们大多为局、区(市)联合署名。现在,我以这些文献资料为依据,结合个人的亲身经历,将碑林筹建第一阶段的历史真相,呈献于世,以填补碑林来历这一历史空白。
将韶山碑林改为毛泽东诗词碑林
1986年10月,管理局与韶山区联合成立外事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局党委书记吴柏松任组长,韶山区委书记陈坤任副组长,局、区共同制定《韶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翌年,管理局牵头邀请湖南省建筑设计院制定《韶山旅游建设五年规划》《韶山风景旅游总体规划方案》。当时,管理局、韶山区计划逐步恢复“韶山八景”“韶峰四绝”,第一次提出建设韶山碑林(又称韶山碑群、韶峰碑林),并把它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设想以古籍上对韶山和韶峰及其“八景”“四绝”的记载和赞美诗词为基本内容,加上宋、元、明、清等各个历史时代的文人墨客游韶留下的诗词,有的拟用古籍印刷体,有的则请书法家书写,刻制入碑。
1988年到1989年,管理局、韶山区多次向省和国家旅游局行文上报,或派员赴京,到国家旅游局等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力争立项和拨款。1989年12月,管理局在一次上报省委的文件中写道:“我局与韶山区委、区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合作,制定了规划,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取得了密切联系,重点开发韶峰景区,首先建立韶山碑群,国家和省旅游局都已初步确定,拟将这一项目列入1990年计划。”
恰在这时,纪念毛泽东百周年诞辰活动开始在湖南和全国展开。1989年12月下旬,管理局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专门讨论百周年的纪念项目,研究决定将韶山碑林改为韶山毛泽东纪念碑林,拟以20世纪50年代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境内外各界知名人士参观韶山时歌颂毛泽东的题词、诗词(手迹)为内容,并列入系列性的纪念项目之中。会后,管理局首次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关于百周年纪念活动的设想,其中就有纪念碑林一项。不久,局党委接受了我的建议,将纪念碑林改为毛泽东诗词碑林,并于1990年8月向省委报告。
1990年9月14日,湖南省纪念毛泽东同志百周年诞辰筹备领导小组(简称省百筹)成立,省委副书记杨正午任组长,省委常委董志文、夏赞忠、沈瑞庭任副组长,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省委办公厅副主任、韶山管理局局长杨明,局党委书记吴柏松,湘潭市委书记范多富等14人为成员,代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全省有关百周年的各项纪念活动的筹备。此后,管理局一切有关百周年筹备事宜,都在省百筹统一领导下进行。随即,省委办公厅将管理局8月份的报告,转到了省百筹办公室。9月21~23日,省百筹在韶山宾馆召开第一次现场办公会议,同意将管理局上报的韶山毛泽东诗词碑林,作为百周年重点纪念项目。
成立毛泽东诗词碑林筹建领导小组
1990年10月5日,管理局、韶山区联合成立毛泽东诗词碑林筹建领导小组,组长吴柏松,副组长韶山区委书记尹定国,我和局办公室主任毛泽仁、局接待处处长萧友成、毛泽东同志纪念馆馆长吴大为、韶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萧奇大等为成员(1991年尹定国、萧奇大调离,由市委书记罗德文、常务副市长颜向阳接替)。
10月17日,管理局以“韶局报”24号文件向国家旅游局上报《关于要求解决修建毛泽东诗词碑林经费的请示》,同时抄报省百筹。报告说:“毛主席不仅是伟大的政治家,而且是伟大的诗人和书法家,他的诗词和书法为国内外人民所喜爱。根据韶山风景名胜旅游区总体规划的要求,我们拟将毛泽东诗词碑林这一景点建设作为纪念毛主席百周年诞辰的重点项目。它准备建在韶山风景旅游区的中心,具体地址未定,概算经费为100万元,请立项拨款。”当时对遴址有两种意见,一是要求建在新屋湾后山,二是主张建在韶峰山腰。
11月17日,管理局以28号文件上报省百筹,报告了有关修建碑林的意义和择地、规模、经费等问题。12月27日,局和区联合向省旅游局报告(抄报省百筹),在报告中确定遴址为韶峰山腰的“仙女茅庵附近的栗树坟山”。这里地形梯状,古松参天。碑林“设计拟向全国著名的有风景园林和雕塑艺术设计经验的单位广泛征求方案”,“以露天园林式建筑为主,衬以亭榭,布局不拘一格,起伏连绵,体现民族风格和韶山特色,碑刻尽可能镌刻毛主席手迹”,没有手迹“则请国内具有各种风格的著名书法家书写,还可辅之以反映诗词历史背景、事件的浮雕、壁画,使其达到政治内容与艺术形式的完美统一”。此报告内容全面,关系重大,局、市极为重视,从报告底稿原件来看,经过两家联合领导小组反复讨论,党政各位主要领导同志传阅、修改,再由我集中整理成文,最后由两家一把手审定签发。这样的程序,几乎成为碑林此后各次行文的范例。
1991年3月23日,管理局和韶山区再次联合向省百筹上报《韶山毛泽东诗词碑林设计任务书》。写道:碑林“第一期工程占地35.48亩”,“争取建造一百块诗词碑”向百周年献礼,“预估总投资约150万元”。
1991年5月29日,管理局和韶山区在联合向省百筹和省委宣传部上报方案的报告上,写了碑林的“指导思想和思考原则”,在思考原则中写道:“设立一百块石碑,尽可能用毛主席的诗词手迹”,“原则上一碑一首,按时间顺序排列,如诗词不够百块之用,则一首多碑”。7月25日,省委秘书长沈瑞庭批道:“请正午同志阅示(注:正午,即杨正午。27日,杨正午书记表示同意)。除同意陈满之同志的意见(注:陈满之是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他提出了‘建议在领导小组讨论一次’等五条意见)外,拟请韶山管理局派人去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汇报初步意见,听取他们的意见后,再加以补充修改。” 确定第一期工程内容方案
1991年9月6日至21日,我和管理局宣传处宣传科副科长刘建国、韶山市委宣传部部长赵正坤,持湖南省委介绍信,带着诗词碑林内容方案,到中央办公厅、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请示汇报。文献研究室主任逄先知、室务委员冯蕙百忙中接见了我们,毛泽东研究组(现为第一编研部)汪裕尧、全国著名毛泽东诗词研究专家吴正裕等领导同志为我们召开座谈会,使我们进一步明确了碑林指导思想,确定了碑林内容内涵。他们强调建造毛泽东诗词碑林比出版书籍更重要,碑林应成为传世之作,成为毛泽东诗词及其手迹的范本和校核的标准,并明确指出只用毛澤东的诗和词,但可加上毛泽东有关诗词问题的书信。他们同意我们已用上的61首诗词和有关诗词问题的10封书信,共71件内容。他们认为凡有毛泽东手稿的,要尽可能用上手稿真迹。
回韶后,我们对碑林内容方案在原有基础上,又进行较大修改,指导思想改为:“碑林要以第一流的设计、第一流的施工、第一流的质量,创造第一流的效果;要以最佳的雕刻、书法、园林综合艺术形式,体现诗词及其碑林的鲜明特色,做到强烈的政治内容与完美的艺术形式相结合,现代园林艺术与优美的自然环境相结合,使碑林既是永久性的纪念设施,又是重要的游览景点。”9月28日,管理局和韶山市以局党委和市委联名,将碑林内容方案修改稿上报省委宣传部和省百筹。
这次内容方案在省里逗留了5个月之久,经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同志的反复审议,直到1992年2月18日才批复下来。陈满之综合各方意见写道:“根据筹备领导小组讨论意见,碑林建设一事,不一定必须是100块,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作出实施方案。因此建议韶山管理局根据上述精神,制定实施意见后,报省委审定。”我于1992年2月20日看到此批复后,在两天中赶制了50块碑的新方案,并于22日在批复原件上写道:“从1991年9月到1992年2月,我为催批此方案,曾10余次长途电话,7次去人,终于在1992年2月20日收到批复,多么难得和珍贵!现按省委领导关于碑林要分期分批作出实施方案的指示,重新制作一小方案报上,祈求省委能异常早批。”
2月22日,管理局、韶山市再次以两家党委联名,向省委宣传部、省百筹呈递请示报告,并送上碑林内容新方案。在报告中写道:“根据省《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百周年筹备工作汇报会纪要》和1992年2月18日省委宣传部对1991年9月28日‘韶局党报【1991】6号’请示报告的批复精神,遵照省委关于碑林‘分期分批施工’的要求,我们重新制作了毛泽东诗词碑林第一期工程的内容方案。方案所列50块碑的内容,全已公开发表,其中34件有毛主席手迹,按手迹刻碑,16件找不到手迹,拟请全国著名书法家书写。”
3月10日,陈满之批道:“拟同意诗词碑林第一期工程内容方案。拟邀请的书法家应有湘籍人士”,建议省“领导小组开会审定”。
恰在此时,我们获悉中央文献出版社编书计划,他们拟请30余位全国一流书法名家,敬写毛泽东诗词,编辑《当代中国书法名家书写毛泽东诗词》,拟于1993年出版。我立即与文献出版社副社长镡德山联系,请求鼎力相助。他欣然同意,只要我向他提出对诗词的内容和字体、规格尺码要求,他就可在1993年3月向我提供作品。他于1993年春寄给我的《为韶山毛泽东诗词碑林提供作品的一流书法名家简介》中,有赵朴初、朱乃正、谢稚柳、顾庭龙、楚图南、欧阳中石、夏湘平、李铎、启功等26人,部分书法家提供了两件以上作品,共30余件。
1992年3月13日,省百筹开会审议了碑林第一期工程方案。会上,作出了“原则同意”韶山管理局、韶山市1992年2月22日“《毛泽东诗词碑林第一期工程内容方案》和省旅游局审查同意的《毛泽东诗词碑林平面设计》”的决定,决定由“省旅游局和韶山市政府负责”对碑林施工,并负责监督、验收,“最后审定”。
在施工的过程中,韶山市委、市政府克服各种巨大困难,圆满完成任务,耗资400万元。
1994年12月26日,全国毛泽东诗词研究会成立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我应邀出席并发言,介绍了韶山碑林等情况。1995年12月,中国毛泽东诗词研究会首届年会在韶山召开。会中,我陪大会代表参观碑林。著名诗词专家陆荫当即赋诗《晋谒毛泽东诗词碑林》:“韶山新景兆兴邦,艺苑雄风独领航。彩石为笺融翰墨,青山作圃铸诗廊。梯形拾级松涛涌,亭榭峥嵘气宇扬。马背诗魂昭日月,碑林绝唱永留芳。”
将韶山碑林改为毛泽东诗词碑林
1986年10月,管理局与韶山区联合成立外事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局党委书记吴柏松任组长,韶山区委书记陈坤任副组长,局、区共同制定《韶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翌年,管理局牵头邀请湖南省建筑设计院制定《韶山旅游建设五年规划》《韶山风景旅游总体规划方案》。当时,管理局、韶山区计划逐步恢复“韶山八景”“韶峰四绝”,第一次提出建设韶山碑林(又称韶山碑群、韶峰碑林),并把它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设想以古籍上对韶山和韶峰及其“八景”“四绝”的记载和赞美诗词为基本内容,加上宋、元、明、清等各个历史时代的文人墨客游韶留下的诗词,有的拟用古籍印刷体,有的则请书法家书写,刻制入碑。
1988年到1989年,管理局、韶山区多次向省和国家旅游局行文上报,或派员赴京,到国家旅游局等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力争立项和拨款。1989年12月,管理局在一次上报省委的文件中写道:“我局与韶山区委、区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合作,制定了规划,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取得了密切联系,重点开发韶峰景区,首先建立韶山碑群,国家和省旅游局都已初步确定,拟将这一项目列入1990年计划。”
恰在这时,纪念毛泽东百周年诞辰活动开始在湖南和全国展开。1989年12月下旬,管理局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专门讨论百周年的纪念项目,研究决定将韶山碑林改为韶山毛泽东纪念碑林,拟以20世纪50年代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境内外各界知名人士参观韶山时歌颂毛泽东的题词、诗词(手迹)为内容,并列入系列性的纪念项目之中。会后,管理局首次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关于百周年纪念活动的设想,其中就有纪念碑林一项。不久,局党委接受了我的建议,将纪念碑林改为毛泽东诗词碑林,并于1990年8月向省委报告。
1990年9月14日,湖南省纪念毛泽东同志百周年诞辰筹备领导小组(简称省百筹)成立,省委副书记杨正午任组长,省委常委董志文、夏赞忠、沈瑞庭任副组长,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省委办公厅副主任、韶山管理局局长杨明,局党委书记吴柏松,湘潭市委书记范多富等14人为成员,代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全省有关百周年的各项纪念活动的筹备。此后,管理局一切有关百周年筹备事宜,都在省百筹统一领导下进行。随即,省委办公厅将管理局8月份的报告,转到了省百筹办公室。9月21~23日,省百筹在韶山宾馆召开第一次现场办公会议,同意将管理局上报的韶山毛泽东诗词碑林,作为百周年重点纪念项目。
成立毛泽东诗词碑林筹建领导小组
1990年10月5日,管理局、韶山区联合成立毛泽东诗词碑林筹建领导小组,组长吴柏松,副组长韶山区委书记尹定国,我和局办公室主任毛泽仁、局接待处处长萧友成、毛泽东同志纪念馆馆长吴大为、韶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萧奇大等为成员(1991年尹定国、萧奇大调离,由市委书记罗德文、常务副市长颜向阳接替)。
10月17日,管理局以“韶局报”24号文件向国家旅游局上报《关于要求解决修建毛泽东诗词碑林经费的请示》,同时抄报省百筹。报告说:“毛主席不仅是伟大的政治家,而且是伟大的诗人和书法家,他的诗词和书法为国内外人民所喜爱。根据韶山风景名胜旅游区总体规划的要求,我们拟将毛泽东诗词碑林这一景点建设作为纪念毛主席百周年诞辰的重点项目。它准备建在韶山风景旅游区的中心,具体地址未定,概算经费为100万元,请立项拨款。”当时对遴址有两种意见,一是要求建在新屋湾后山,二是主张建在韶峰山腰。
11月17日,管理局以28号文件上报省百筹,报告了有关修建碑林的意义和择地、规模、经费等问题。12月27日,局和区联合向省旅游局报告(抄报省百筹),在报告中确定遴址为韶峰山腰的“仙女茅庵附近的栗树坟山”。这里地形梯状,古松参天。碑林“设计拟向全国著名的有风景园林和雕塑艺术设计经验的单位广泛征求方案”,“以露天园林式建筑为主,衬以亭榭,布局不拘一格,起伏连绵,体现民族风格和韶山特色,碑刻尽可能镌刻毛主席手迹”,没有手迹“则请国内具有各种风格的著名书法家书写,还可辅之以反映诗词历史背景、事件的浮雕、壁画,使其达到政治内容与艺术形式的完美统一”。此报告内容全面,关系重大,局、市极为重视,从报告底稿原件来看,经过两家联合领导小组反复讨论,党政各位主要领导同志传阅、修改,再由我集中整理成文,最后由两家一把手审定签发。这样的程序,几乎成为碑林此后各次行文的范例。
1991年3月23日,管理局和韶山区再次联合向省百筹上报《韶山毛泽东诗词碑林设计任务书》。写道:碑林“第一期工程占地35.48亩”,“争取建造一百块诗词碑”向百周年献礼,“预估总投资约150万元”。
1991年5月29日,管理局和韶山区在联合向省百筹和省委宣传部上报方案的报告上,写了碑林的“指导思想和思考原则”,在思考原则中写道:“设立一百块石碑,尽可能用毛主席的诗词手迹”,“原则上一碑一首,按时间顺序排列,如诗词不够百块之用,则一首多碑”。7月25日,省委秘书长沈瑞庭批道:“请正午同志阅示(注:正午,即杨正午。27日,杨正午书记表示同意)。除同意陈满之同志的意见(注:陈满之是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他提出了‘建议在领导小组讨论一次’等五条意见)外,拟请韶山管理局派人去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汇报初步意见,听取他们的意见后,再加以补充修改。” 确定第一期工程内容方案
1991年9月6日至21日,我和管理局宣传处宣传科副科长刘建国、韶山市委宣传部部长赵正坤,持湖南省委介绍信,带着诗词碑林内容方案,到中央办公厅、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请示汇报。文献研究室主任逄先知、室务委员冯蕙百忙中接见了我们,毛泽东研究组(现为第一编研部)汪裕尧、全国著名毛泽东诗词研究专家吴正裕等领导同志为我们召开座谈会,使我们进一步明确了碑林指导思想,确定了碑林内容内涵。他们强调建造毛泽东诗词碑林比出版书籍更重要,碑林应成为传世之作,成为毛泽东诗词及其手迹的范本和校核的标准,并明确指出只用毛澤东的诗和词,但可加上毛泽东有关诗词问题的书信。他们同意我们已用上的61首诗词和有关诗词问题的10封书信,共71件内容。他们认为凡有毛泽东手稿的,要尽可能用上手稿真迹。
回韶后,我们对碑林内容方案在原有基础上,又进行较大修改,指导思想改为:“碑林要以第一流的设计、第一流的施工、第一流的质量,创造第一流的效果;要以最佳的雕刻、书法、园林综合艺术形式,体现诗词及其碑林的鲜明特色,做到强烈的政治内容与完美的艺术形式相结合,现代园林艺术与优美的自然环境相结合,使碑林既是永久性的纪念设施,又是重要的游览景点。”9月28日,管理局和韶山市以局党委和市委联名,将碑林内容方案修改稿上报省委宣传部和省百筹。
这次内容方案在省里逗留了5个月之久,经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同志的反复审议,直到1992年2月18日才批复下来。陈满之综合各方意见写道:“根据筹备领导小组讨论意见,碑林建设一事,不一定必须是100块,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作出实施方案。因此建议韶山管理局根据上述精神,制定实施意见后,报省委审定。”我于1992年2月20日看到此批复后,在两天中赶制了50块碑的新方案,并于22日在批复原件上写道:“从1991年9月到1992年2月,我为催批此方案,曾10余次长途电话,7次去人,终于在1992年2月20日收到批复,多么难得和珍贵!现按省委领导关于碑林要分期分批作出实施方案的指示,重新制作一小方案报上,祈求省委能异常早批。”
2月22日,管理局、韶山市再次以两家党委联名,向省委宣传部、省百筹呈递请示报告,并送上碑林内容新方案。在报告中写道:“根据省《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百周年筹备工作汇报会纪要》和1992年2月18日省委宣传部对1991年9月28日‘韶局党报【1991】6号’请示报告的批复精神,遵照省委关于碑林‘分期分批施工’的要求,我们重新制作了毛泽东诗词碑林第一期工程的内容方案。方案所列50块碑的内容,全已公开发表,其中34件有毛主席手迹,按手迹刻碑,16件找不到手迹,拟请全国著名书法家书写。”
3月10日,陈满之批道:“拟同意诗词碑林第一期工程内容方案。拟邀请的书法家应有湘籍人士”,建议省“领导小组开会审定”。
恰在此时,我们获悉中央文献出版社编书计划,他们拟请30余位全国一流书法名家,敬写毛泽东诗词,编辑《当代中国书法名家书写毛泽东诗词》,拟于1993年出版。我立即与文献出版社副社长镡德山联系,请求鼎力相助。他欣然同意,只要我向他提出对诗词的内容和字体、规格尺码要求,他就可在1993年3月向我提供作品。他于1993年春寄给我的《为韶山毛泽东诗词碑林提供作品的一流书法名家简介》中,有赵朴初、朱乃正、谢稚柳、顾庭龙、楚图南、欧阳中石、夏湘平、李铎、启功等26人,部分书法家提供了两件以上作品,共30余件。
1992年3月13日,省百筹开会审议了碑林第一期工程方案。会上,作出了“原则同意”韶山管理局、韶山市1992年2月22日“《毛泽东诗词碑林第一期工程内容方案》和省旅游局审查同意的《毛泽东诗词碑林平面设计》”的决定,决定由“省旅游局和韶山市政府负责”对碑林施工,并负责监督、验收,“最后审定”。
在施工的过程中,韶山市委、市政府克服各种巨大困难,圆满完成任务,耗资400万元。
1994年12月26日,全国毛泽东诗词研究会成立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我应邀出席并发言,介绍了韶山碑林等情况。1995年12月,中国毛泽东诗词研究会首届年会在韶山召开。会中,我陪大会代表参观碑林。著名诗词专家陆荫当即赋诗《晋谒毛泽东诗词碑林》:“韶山新景兆兴邦,艺苑雄风独领航。彩石为笺融翰墨,青山作圃铸诗廊。梯形拾级松涛涌,亭榭峥嵘气宇扬。马背诗魂昭日月,碑林绝唱永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