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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沈阳薇薇美容有限公司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再次向社会各界通报了该公司与京都薇薇美容有限公司关于“京都薇薇”商标争议行政诉讼案的终审结果,根据7月13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第426号、第450号终审判决书,京都薇薇第3562332号“京都薇薇JINGDUWEIWEI及图”商标在美容院等服务上的注册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