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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财政部根据国务院有关指示精神,于四月二十二日联合发出了《关于把农业发展银行扶贫、开发等专项贷款业务划归农业银行的通知》,决定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承担的扶贫和开发性贷款等专项贷款划到中国农业银行办理。这是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我区农行将从5月1日起开办接收农发行有关业务。这次接收开办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划转业务,是根据朱港基总理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要集中精力管好粮棉油收购资金的指示精神而进行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政策性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改善国家金融和财政宏观调控,推进金融体制及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