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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十几年来,由于制革行业从发达国家转向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向东南亚国家转移,在国际间已建立很多合作企业和合资企业,今后势必还会有更多的企业采用各种可能的国际合作形式,诸如经营管理合同,全承包项目,“反向”销售协定,国际租赁等等。然而,正如联合国工发组织所指出的那样,“在皮革和皮革制品行业中,那些应列入国际合作项目的内容在各方缔约时尚模糊不清”,“应当制订在各种合同中需列出的条款、条件以及可变形式的一览表”。笔者有鉴于此,特将联合国工发组织有关这一议题的研究报告编译如下,旨在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并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