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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了2009年自新西兰进口羊毛、毛条国别关税配额量的第90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2009年自新西兰进口羊毛、毛条国别关税配额量(以下简称国别配额)分别为2.5万t和450t。该数量为洗净(公定)数量。2009年为国别配额实施第1年,为保证国别配额顺利实施,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