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台旧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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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黄河泛滥区的村子都有一种土台,台高三五米不等,面积跟全村人口成比例,大的可以有二三十亩,小的也有七八亩。过去河水泛滥的时候,人就住到台子上去,等水退了再下来。这种避水台由来甚远,是考古学上所谓“堌堆”的苗裔,据说在石器时代就已经出现了。有些经常泛滥的地方会把几个村子的台子连起来,叫作避水连台,台下洪水怀山襄陵,台上照旧吃喝睡觉,串亲戚。小时候我爷爷负责在我们村子里的台子上种树种花,保持水土,我就跟他住在上面,有过很多好玩的事,也听他讲过很多故事。以前有个人跟我说,避水连台的名字很好听,不过写出来不大有趣,写作碧水莲台就好多了。所以这些故事就叫作莲台旧话。
  鲶鱼
  以前黄河老发大水。黄河发大水,跟长江不同:长江决口,是排山倒海而来,瞬息湮没村庄,黄河的水浅,水的力量没有那么大,而且黄河两边都是沙地,比较吸水,如果离黄河有个几十里的距离,即便黄河决口或者浸堤,水势也非常缓慢,总是慢慢地流过来。所以在地里干活的人,远远看见黄河水来了,还来得及收拾好农具,擦把汗,叹口气再往家里转。
  大水可恶,但也有一样好处,水退了,大小池塘里全是鱼。说大水来的时候,村里东西大路被冲成一条小水沟,等大水消退,大家弄了点土给填上。不过拉车经过的时候,还觉得有点软,谁也没在意。
  如是过了一年。村里人经过那里,还是颤颤悠悠的,仿佛一种肉感。有人就想,肯定下面有烂泥,怕久而久之淘坏了路基,商量着干脆挖开,刨去烂泥,重填新土。等挖开了,有烂泥不假,烂泥里还有一条两三尺长的大鲶鱼,还活着。
  鲶鱼生命力强,污泥里也能生存。可惜它虽见了天日,结局也就可想而知了。
  客气
  以前人客气。客气是知礼,也是物资匮乏时代的平衡术。梨子的大小,在极端的情况下可以影响到生存的机会,所以孔融让梨所体现出来的尊卑秩序,跟“让领导先走”的逻辑,好像也没有太大差别。
  客气有主动,有被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我们那儿有个乡长,就非常客气。那时候干部下村,都在村民家里吃饭,吃饭的时候,假如你不劝他多吃点,他一个馒头一个馒头下肚,一点儿不少吃,假如你劝他:“老王!再吃点吧!”他一定会说,“不啦不啦,吃饱啦!”撂下筷子碗,就算吃完了。时间一长,大家掌握了这规律,就应用起来。那些粮食不宽裕的家庭,乡长来吃饭,只要看他吃个半饱,就开始礼让,效果立竿见影,省下不少饭食。
  也有被动的。还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过年的时候家里来客人,不上一碗肉不像话,可是初二客人走了,初三还有客人来,一直到初六初七,备不住都有人来,哪有那么多碗肉呢?家家户户不成文的规矩,一碗扣肉,肉切大片,皮还连着,看上去满满一碗肉,可不能夹,否则牵一发而动全身,肉吃不到还惹主人笑话。这样初二是这碗肉,一直到初七初八,还是它。
  红白喜事,稍微大方一点,肉不能再连着皮了,那么就施行人治。客人来行礼,主家自然派人相陪。肉端上来了,主人的筷子往肉碗里伸,一边说道:“请!请吃肉!”然而自己的筷子虚晃一枪,却往豆腐或者白菜碗里去了。客人识相,自然也不好意思吃肉了,所以陪客是门技术。这些客气,如若只看形式不看内容,真是田园牧歌,古风袭人,然而细究起来,却是心酸得很。
  快会
  直鲁豫三省交界之处,政区犬牙交错,民风彪悍无赖,土地贫瘠,人口流动,正是滋生民间会社的好土壤。
  早年间会社的名目很多。白莲教、义和团、一贯道,是其中佼佼者,其余自郐以下,旋起旋灭的还有很多。今天说的这个,叫作快会。
  快会,顾名思义就是个快。第一天,村里来了几个小伙子,挨家挨户串门,鼓动入会。一些半大小子好奇又好事,点头就算入了会。第二天,师傅就来了,骑着高头大马,穿着全套的戏装,作大武生打扮,硬靠,雉鸡翎,有人牵马,有人喝道,前呼后拥,浩浩荡荡。进了村,先去新人会的会众家拜客,然后一行人杀鸡宰羊,大吃大喝,尽欢而散。第三天,师傅带了原班人马,添上愿意跟去的新徒弟,捎带拿走会众的奉献,杀奔下一村庄去讫。
  这样一个会,前后三天。师傅从哪儿来呢?不知道。入会能得到什么好处呢?好像除了吃上几顿,也没什么。到底他的意义在哪里呢?天晓得。真是其兴也勃,其亡也忽,呼啸而来,裹挟而去,如一阵狂风卷过平静的乡村社会,不知所起,不知所终。
  风水先
  刘先生是风水先生,简称风水先。这个“先”,大概也可以写成“仙”,因为讲故事的人说起他,这个先字还要儿化一下,语音摇曳地带点仙气。他是我爷爷的堂舅。
  既然讲究风水,地形应该复杂。有山有水,有路有田,堪舆家才有用武之地,所以从皖南经江西,一路到福建,风水术最为发达。至于吾乡所在,不但地势平坦,就连不多的几条小河,也都是横平竖直,人工挖出来的灌溉沟渠,风水先生可以弄嘴的余地实在不多。可人人都说刘先生灵,公然是方圆几十里牌子最大的风水师。
  一九六。年我奶奶去世,因为我爷爷还在,所以不能进祖坟。那时正是灾荒的年景,找块地,几块木板草草埋了,谈不到风水。过了几年,刘先生到我家来,看了看坟地说:“这个地方好。以后多出文人。”后来我爷爷去世,遗命跟我奶奶合葬,从此祖坟就改在这块宝地,这都因为刘先生的一言决之。
  但刘先生自家的事却很不好。他的内掌柜早早就去世了,留下个儿子,长到二十岁得个急病也死了。他母亲活到八十,死了以后,全家就剩刘先生一个人,每日里踽踽于路,往来于阴阳之间。刘先生话少不愿意多说,旁人常代他解释:算命的不给自己打卦,风水先不给自家看坟,况且子孙不旺,咎在祖坟,那是前几辈子的事情了,刘先生做不得主云云。每当别人说起这个,刘先生就不说话,也不看罗盘,只眯起眼睛往天地相连处看,仔细分辨那若有若无的微弱起伏。
  老巩
  老巩姓巩,是我小学时候的语文老师。两三百学生的大学校,老师十几个,除了校长,只有他一个人是公办教师,工资比其他人多好几倍。那时候他大概已经五十多岁了,前几年听说病了,不知道现在身体还硬朗不。   今天说的不是他,是他的爷爷,他爷爷也称老巩。这位老巩一生默默无闻,但四邻八乡知道他名字的很多,因为他娶了自己的姑姑。
  仓廪实才知礼节,那是地主阶级的污蔑,有时候穷人在人伦跟礼节上反而更苛刻,所谓穷讲究。老巩为什么娶了自己的姑姑呢?一定有原因,但是没人管,只留下一段歌谣,村里几代的小孩子都会唱——
  “风来啦!雨来啦!老巩背着他姑来啦!”
  等到老巩的孙子当了小学老师,这首歌谣自动成了禁曲,广陵散绝,再没人敢唱了,老巩家的这段黑历史才逐渐从人们的记忆中抹去。
  炒花生
  早年间穷人多。村东有个小孩儿,十几岁,爹妈都死了,跟奶奶一起过,是穷人中的穷人。快过年了,日子过不下去,更谈不到过节。有人给他出主意,说年节将近,有些人夜里相约喝酒,你不如借点花生借点油,炒一盆花生米,晚上到街上转转,卖给人家当下酒菜,赚两个钱,也好买斤白面,正经过年。
  那年月谁都过得艰难,即便是地主家,也不见得总备着下酒吃食。临时喝酒,最多也就是咬根咸萝卜,炒花生还是很好卖的。这个孩子却是第一次炒,生火,倒油,下花生,炒一会儿,尝尝,不脆;炒一会儿,尝尝,还不脆:再炒,糊了。
  可怜的孩子不知道,花生炒熟了,要放凉才会变脆。炒糊了卖不出去,借人家的本钱也还不上。站在灶台边,哭了。
  治愈
  以前抗生素没发明的时候,最普遍的老年病是呼吸道疾病,胸闷,气短,上气不接下气。有这么一位,因为被凉水激过,年纪轻轻得了肺气肿,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就胸闷得厉害,兼且烟瘾大得吓人。那时候买不起卷烟,家家都种几棵烟草解馋,他经常抓一把烂叶子,弄张废纸裹吧裹吧就抽起来。实在找不到烟叶了,就用晒干的红薯叶子、南瓜梗子,那滋味我尝过,只有一个字——呛!不得烟草之香,退而求次,得其呛也是好的。
  胸闷又抽烟,当然更闷。一咳起来,就弯腰驼背,一边咳一边弯,一直弯到尘埃里。旁人看了调侃他:“老三,你呀,庆不了八十!”意思是以他的身板,肯定等不到庆祝八十大寿那一天。可见老年间人都厚道,明明想说“你分分钟会死”,也要给人家一个慷慨的期限。
  我小时候见到这位三爷的时候,他已经八十九岁了。人干瘦,又矮,但很精神。三爷耳朵上永远夹着一根烟,旁人敬烟给他,他就把耳朵上那支拿下来抽,接来的这根烟替补到耳朵上。红薯叶子南瓜梗子是不抽了,烟叶也没人种,但他人老心宽,人缘极好,街上走一圈,街坊邻居都知道他好这口,简直掷烟盈车,直欲呛杀卫玠,是不愁烟抽的。
  他抽烟的样子也很特别,吸一下就赶紧吐出来,不敢咽下去,因为会呛死。吸一口,腰就更弯一点,一边咳得喘不过气,但已经咳不出声音——他实在是太老了。
  后来三爷活了九十五岁,于睡梦中安详而逝。而他的肺气肿终于没有治愈。
  飞机
  我们村正在一条飞机航线的正下方,所以每天都能看到许多架飞机往来于蓝天白云之间,以至于后来去了县城,发现这里的天空没有飞机,还觉得非常意外。那时候常常幻想会从飞机里掉下点什么东西——最实惠的当然是一个皮包,里面装满了钱。
  飞机里并非不可能掉出东西来。比我稍大一点的人说,有时候天上轰轰飞过一架飞机,不久人们就发现几个彩色的小小降落伞飘落下来,伞下绑着一捆纸,那是国民党的传单。为了保证传播效果,传单上还经常附有一张小额的纸币。至于内容,他们就都不记得了,记得的只是传单上往往会印着衣着简单的美女,这让捡到传单的人既感到兴奋和违规的刺激感,又更加认定国民党都是坏人,毕竟,诲淫诲盗的当然只能是些既淫且盗的人。
  那时候信息闭塞,从没听过飞机失事的消息。我在地里干活干累了,就抬头看天,看小小的银色飞机缓缓飞过,拉着两道白色的尾迹。我看着它,盼着坐飞机的人能从里面扔出点什么来——哪怕是一张国民党的传单也好。
  卖姜
  有一年村里来了要饭的。不知道什么原因,那两年很流行一种大规模的集体要饭:通常是一辆四轮拖拉机,拉着一二十老弱病残,突突突开到村口。拖拉机一停,这些人跳下车来,背着口袋迅速潜入大街小巷,挨门挨户,扫街。要粮食,要现钱,其他一概不要。个把钟头,收工大吉,纷纷满载,跳上车子扬长而去。不过没多久,这种壮观的要饭场面就看不到了,大概是群众擦亮了眼睛,再不上当的缘故吧。
  那时爷爷就说起以前的要饭的。他说他年轻的时候,有一回下大雪,早上一开门,门口倒了一个人。他吓了一跳,赶紧把这人拖到屋里,生火,喂热水,还把门口的半车生姜也拉进来——
  “哪里来的半车生姜?”我插嘴。
  “要饭的。他的生姜。”
  “要饭的怎么会有生姜?”
  “他是个卖姜的。”
  “卖姜的怎么要了饭?”
  我爷爷看了看我,叹气说,穷人的辛苦你怎么知道!
  那时候卖姜的都是安徽人,不是阜阳就是凤阳,十年倒有九年荒的地界儿。一到冬天,青黄不接,与其在家白白糟蹋粮食,不如出来要饭,一来自己有了活路,二来也给家里老弱省口吃的。他们那里产姜,出来要饭的人就推一车生姜,能卖就卖,卖不出去就要饭,等到开春再回去。反正生姜也能久放,半年是不会坏掉的,这一趟说是出来做买卖也可以,说是逃荒要饭也行。
  “哦……那咱门口那个卖姜的救回来了没?”
  “救回来了呀。你老奶奶最可怜要饭的,他醒过来之后,还做了两顿好饭给他吃,又叫他住了一天,看着确实没事儿了才让他走。”
  “为啥对他那么好?”
  “唉,当初咱家逃荒到关东,一路要饭,也是靠好心人可怜咱,才能活下来呀!”
  “那咱咋不卖姜?”
  我爷爷不看我,也不说话了。兔子(一)
  狡兔三窟,并不是说兔子有三个洞。它们只有一个洞,但是好几个洞口,地下四通八达。我姑姑家养过一窝兔子,兔子挖地道挖得一塌糊涂,房子的墙基都搞得摇摇欲坠,只好把它们一只一只都炖了。可见太钻营不好。   小时候我尽是一些皮相之见。比如会按颜色把兔子分两种,白的是家兔,灰的是野兔。其实野兔也有白的,家兔还有黑的棕的。不过因为不多见,所以不妨。
  二三十年前野兔还很多。除了抓来吃肉,还有人专门收购兔子尾巴,捏在手里很柔滑,大概是做饰品。就有一种专门打兔子的猎人。这些猎人平时也是种地的,每年秋高兔肥的时候就出来做这个勾当。他们背着五尺长的单管猎枪,枪子儿是铁砂和小石子,往往五六个人排成一排,在已经落叶的棉花田里地毯式搜索,惊起一只兔子就砰地开一枪。枪子儿威力小,打不死,兔子就在棉花丛林中奔命,直到力气用尽,或者撞晕。
  有一回我正跟大人在田里割黄豆,忽然听见远远地有人高声叫骂。起身一看,是老钱家的,一打听,原来老钱正撅着屁股摘棉花呢,“瞠”一下屁股上就挨了一枪,不知道多少铁砂石子打到肉里,裤子都是血。老钱家的回头一看,开枪的不是别人,就是老钱的亲外甥,正眯着眼睛打兔子呢!最后,外甥借了一辆自行车驮舅舅去医院,他舅俯身趴在后座上,吱哇乱叫。
  关于兔子还有一件疑案。某年雪晴,我跟我爹去踏雪,见我家地头的梧桐树下躺着一只兔子,已经死掉了。究竟它克绍了祖辈的箕裘,撞树而死呢,还是另辟蹊径,冻死雪中了呢?我和我爹研究半天,也不得明白。
  兔子(二)
  兔子不住在庄稼地里,也不住在树上、檐下或水边,它住在草里。所以人会说兔子不吃窝边草,或者搂草打兔子。你看,可怜吧,兔子生来就要被打的。
  我小时候见过的那些成群结队的兔子,就是被外甥们逐渐打光的,这个过程也就是五六年的时间。现在市场上偶尔也能买到煮熟的野兔子,据说都是从山西运来的,大概那里的兔子也命不久矣了。
  野兔肉腥涩,其实不好吃。煮兔子的人加许多花椒和辣椒,一律做成麻辣味的,也不好吃。宋朝开封的饭店有许多兔子菜,爆炒的居多,不知道是不是好吃些。
  有一次我捡到一只受伤的兔子,是中了枪误入我家白菜地的。远远地打兔子的人走过来寻找,我就抱了兔子一直跑回家,手上弄得全是血。可是到家以后兔子已经死了。死了又不合得扔,我爷爷就把兔子耳朵钉在一根柱子上,把兔子挂起来开膛破肚,煮了一锅。大家吃得都很没有滋味。
  后来野兔子就渐渐没了。其实兔子不讨厌,它吃草,偶尔偷点菜,很少吃庄稼,更不会像田鼠那样贪婪,无休止地在洞里储备粮食。秋天草黄了,兔子的皮毛与黄草同色。有时候兔子一家排队在草里走,人偶然瞥见了,就像忽然发现一团团的草开始移动,非常有趣。这些有趣的兔子很少有善终,它们的确很可怜。
  兔子(三)
  有一回我跟我爷爷去看一个不常走动的亲戚。他家离得很远,我爷爷骑着自行车,我坐在前梁上。我们经过一个荒烟蔓草的大土堆,看见围着土堆一圈长了很多扒光树皮的大树,我问这是什么,我爷爷说,杜仲。
  那时候我们那儿还有野生的杜仲。据说以前那个土堆里面还住了一窝狐狸,自然也是野生的——那可是在华北腹地,两千年前就已经过度开发的地方。其实城狐社鼠,本来就依人而居,几乎快成为人类社会的一部分。古人说食色性也,它们吃的东西要靠人,解决色的问题也要靠人:起码蒲松龄和纪晓岚都这么说过。
  兔子就没这么没出息。它对人的依赖很少,所以人欺负它就很多。打兔子的人背上一定背着一个大铁夹子,打到了兔子就把它夹起来,夹扁。一只夹子往往会夹四五只五六只,筷子粗细的铁条把兔子的皮肉压出几条深痕,没压住的地方就从夹子里凸出来。打兔子的人就背着这样的夹子,扛着长长的鸟铳,搜索新的猎物。
  有一阵子流行养安哥拉兔,兔毛长长的,看上去特别的蠢。但同时流行的还有养狐狸,狐狸除了味道难闻,深夜还会发出凄惨的叫声,所以大家还是喜欢兔子多一点。然而后来兔毛的行情不好,慢慢地也就没人养了。
  在我小时候的记忆里,其他的动物还有开心的时候,似乎只有兔子,永远是一副受气包的样子。有兔爰爰,雉离于罗,在诗经时代逍遥网外的兔子,如今也和野鸡一样,遭遇它悲惨的宿命了。
  鸡腿菇
  避水台上横平竖直种了许多梧桐。一些树根腐掉,就生出蘑菇,蘑菇里面最好的,叫鸡腿菇。
  鸡腿菇白色,伞是长椭球状,表面有卷起的薄鳞片,形如鸡腿,所以叫鸡腿菇。这种蘑菇的吃法很多,我爷爷把它撕成条,烈日下晒个半干,趁着热气还在,加香油、葱花、盐一拌,那种鲜香,曾经令我短暂失掉味觉。如今野生鸡腿菇当然不可得,人工种的有卖,完全不是那个味道。
  崔述《无闻集》卷三,有一篇《鸡腿蘑菇蕈记》,说鸡腿菇乃是魏县的土产,生于漳河两岸,烹以为羹,鲜美异常品。其他地方的缙绅知道鸡腿菇的大名,苦于不能得,偶有得之,如获拱璧;本县的土人却不知道吃,即便有人采了去卖,竟日不售。偶尔有外地商人,托货郎以针头线脑换得若干,自己吃掉菇冠,将菇腿晒干,贩往江南,则获厚利,虽名声之大如口蘑者亦不能比。
  于是崔先生大发议论。鸡腿菇的遭遇,似乎是“人离乡贱,物离乡贵”,其实不然。比如本县的粉皮,卖到外县去反而更便宜,外县的粉皮卖到本县也是如此,是何故哉?他以为,那些不足珍的东西,本乡人阿而好之,其实外地人并不以为然,所以物离乡也可能贱;但是那些异于常品的罕物,流俗之人不能识,本地又常见,所以轻之,只能于天下之大求其知己,因此物离乡反而更贵了。崔先生的结论是,“无恩无怨,公论乃见”,虽人,亦若是而已矣。
  但我看了这篇只想说,东壁先生,您知道鸡腿菇炖粉皮,再加点五花,乃是菌类烹调中之无上妙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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