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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农保”具有保险与福利的双重特征,能够极大的调动农村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从制度的科学性和完善程度看,“国家新农保”方案还存在一些不足及尚未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当前“国家新农保”应该增强精算因素,加强财政算账力度,建立价值理念和政策调整机制,确保制度的科学性、透明性及适应性;“国家新农保”具有提前6~8年实现全覆盖的财政可行性,目前要进一步扩大试点,提高覆盖面,还必须加强制度的完善与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