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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司法实务中历来是一个难题。笔者从一个具体案例出发,通过界定术语、分析区别标准,认为社会导游与旅行社之间成立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社会导游与导游服务公司之间成立居间关系,而不能成立劳动关系。并且,进一步分析了《劳动合同法》等实施后对社会导游与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