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十八大报告关于改善民生的阐述让人们看到了惠及全体人民的社会体制改革的完整设计,其中,社会保障被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普惠时代”的来临,使教育、收入、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保障问题发生了生动变化。
【关键词】社会保障 普惠时代 改善民生
《禮记·礼运篇》中,孔子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为大家所共有,只有实现天下为公,彻底铲除私天下带来的社会弊端,才能使社会和谐,百姓得到幸福。这大概是最早的、以最简要的语辞阐明“社会保障”之含义的一段陈述了。它涵盖了养老、失业、医疗、孤苦无依者救助等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方面,并精确地指出了这一制度的核心精神—“天下为公”。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社会保障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对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供了广阔的思路。当前我国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但社会保障制度的变革,无疑具有复杂性、渐进性、全面性与深刻性,在“普惠时代”的美丽愿景下,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之路要正确判断形势,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的基本方针,以中央部署的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施策内容,扎实工作、稳中求进,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改善民生,才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上使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不断迈出坚实步伐,持续取得新的进展。
学有所教:在解决“上学难”向解决“上好学”的道路前进
中国先贤孔子提出的“学有所教”在新的历史起点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体现了我党“教育优先发展”“以人民群众利益为先”的先进理念。由解决“上学难”向解决“上好学”的道路前进,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满足每个孩子多元化的教育需求,让每个学生找到适合的教育成为有用之才,是一个国家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学有所教”不仅呼吁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其体现的教育公平问题则是一个人口庞大的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艰巨挑战,教育公平影响着社会合理分层流动,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安定,其难度主要集中在教育资源分配不合理、受教育机会不均等方面。
因此,要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提升教育普及水平和“两基”人口覆盖率的基础上,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纳入各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使农民工的子女从“艰难求学”到“顺利入学”,实现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子女一同学;坚持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的改革与发展路径,从四处择校到就近上学,致力解决异地高考等问题,满足每个家庭对子女求学的期盼;从资源配置、经费投入等方面把欠发达地区(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和相对困难人群作为支持扶助的重点,给予更多倾斜,逐步免除全国约1.3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由中央财政安排免费教科书资金,启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逐步解决欠发达地区学生“吃饭难”问题;通过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面覆盖的国家资助体系,帮助贫困生顺利就学,实现“不让一个孩子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起学”的庄严承诺。只有坚持这个方向,才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才能让城乡儿童有望获得平等的教育发展机会,人人成长为有用之才。
劳有所得: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向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前进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然而,居民收入增长的步伐仍赶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收入分配城乡之间差距仍然过大。
因此,首先,要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数据显示,近些年居民的消费率一直在70%~72%之间,但是居民的消费在GDP中的比重却有所降低,维持在40%左右,而与此同时,国家收入和国有企业利润占比则大幅上涨。这意味着通过国有企业利益分配上的实质性改革将有利于提高居民收入占比。
建议国家参与国有企业的分红,然后进行再分配。同时,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千方百计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使纳税人群比例有所降低,使税收依据与监管的问题更加明朗化,大力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收入,提高劳动者的税前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从而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现由“国富”向“民富”的转化。
其次,收入分配要强调“公平”。现在收入差距的关键问题,固然有不均问题,但更重要的是不公问题。收入分配改革并不是要回到过去的“平均主义”、“大锅饭”,而是要打破“金饭碗”,缩小城乡、地区、行业之间乃至不同人群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既要把蛋糕做大,也要尽力把蛋糕分好,使以人为本理念进一步深化,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分享、共同富裕。这就需要我国在提高劳动收入的基础上,规范分配秩序,建立和完善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
一方面要下决心触及现有的利益格局。建立国有企业有效市场评判标准和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限制垄断行业收入,破除因垄断形成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打破劳资关系中资强劳弱、农民工与城市文明相对隔离等瓶颈问题;调节行业差距中的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大力规范灰色收入,促进收入信息公开透明。
另一方面,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我国目前存在的收入分配问题是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不合理紧密相关,要夯实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内在要求的收入分配体制,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市场要发挥好收入分配的基础性作用,政府则需要通过调整财政、税收、社保三大宏观政策,充分发挥对收入再分配的重大调节作用,真正使城市居民和乡村居民、发达地区人民和欠发达地区人民、工人和农民只要通过诚实劳动和个人能力正常获取,都能获得相对公平的劳动报酬,分享社会主义发展成果,从而让公平理念更深入人心,更好地凝聚、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国家长治久安。 病有所医:大力推行医疗综合改革,向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道路前进
“病有所医”是几千年来百姓的梦想。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导向,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務,对进一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可使老百姓“病有所医”的期盼得到满足,少得病的愿望也将逐步实现。
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医改的不断推进,医疗服务体系使“看病难”问题得以缓解,医疗保障从无到有、从低到高,但是,改革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医疗改革更是如此。医疗服务的发展不平衡,分级医疗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医疗保障的水平参差不齐,地区差异、群体差异、行业差异还是明显。未来5年,我国国民健康水平将步入快速改善时期。为了基本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巩固已建立的医疗服务保障体系的质与量至关重要。
质,说的是治疗水平和健康教育水平的问题,也就是少生病和和病了可看好病。因此,一方面要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坚持预防为主,加大健康教育的投入,着力提高民众防病意识,加大公共卫生的投入,努力建设医院与卫生防疫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另一方面要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农村为重点、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把先进的卫生技术和专家送到农村,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卫生队伍服务能力,为百姓解决地区间卫生资源配置不均和人群间健康状况差异化的问题,解决“背病离乡”、“通宵排队挂号”、“不找关系找不到床位”等有关“看病难”的问题,从而提高我国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量,说的是支付水平问题,是民众看病自掏多少的问题,掏了之后不至于因病致贫的问题,因此,主要说的是保障体系建立的问题。
具体来说,基本药物制度的巩固和完善,扩大医保药物目录的范围,改革和完善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将从根本上保障群众用药质量安全、方便价廉;在资金、政策方面给予贫困地区资助和倾斜,可让农民以较低的价格享受到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全面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实现新农保和城镇医保政策两项制度的全覆盖,扩大农村合作医疗所能包含的病种范围,同时提高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完善合作医疗的报销机制,使农村参保人员能够更加便利、快速地报销医疗费用,减轻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将从制度上解决百姓因病致贫的问题;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救助机制,以更多的优惠政策增加新农合给重大疾病患者的报销补助比例,将成为农村疾患穷苦百姓延续生命的希望,解决农民患者“小病抗、大病捱,不能动了才往医院抬”的尴尬局面;同时,加大政府的投入,并多渠道多层次筹集防治体系、保障体系的资金,逐步减少市场趋利行为,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管,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能通过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获得更大的实惠。
老有所养:完善社保制度顶层设计,向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的道路前进
老有所养是社会最基本的责任之一。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占总人口的13.26%,并在以每年3%的速度增长。如何面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让人民老有所养已经成为我国面临的重要民生问题之之一。近年来,我国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无到有、再到制度全覆盖的历史性跨越。但是,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大部分农民还游离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之外。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远远满足不了现实需要的局面。要想实现“老有所养”,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首先,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顶层设计,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我们不仅要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还需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探索建立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各级政府要加大物质投入和情感投入,以务实的态度去推进做实基础性资金保障。从农民的角度把每一个环节、每一种因素都考虑充分,照顾周全。
这就要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设计要做到缴费和领取时都简便易行,区域模式要协同,制度设计既要因地制宜,也要考虑到普适性和兼容性。允许在不同地域参保缴费,避免出现因为保障金不能异地转移而被迫退保的现象。要求农民个人缴费率的政策出台要务实,既不能因过低而影响保障水平,又不能过高把农民吓走。要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逐渐提高保障能力。
同时,要加大投入力度,拓宽筹资渠道,探索建立社保基金投入运营制度,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使群众的受保水平逐年提高,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从而使城镇职工、农村农民、边远地区老年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在由职工养老、新农保、城居保三大社会养老保险构成的“制度组合”中对号入座,尝到甜头,亲身感受到养老保险制度带来的实惠,享受到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的成果。
其次,大力加快建立健全养老社会服务体系。老龄潮的逼近使建立健全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已成当务之急。政府应尽快加大投入力度,以政府为主导,加强多元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立覆盖以非赢利性为目的农村社会服务网络,同时,制定新形势下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使政府或民间的养老产业在大发展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确保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顺利实施。
住有所居:打好长期攻坚战,向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的道路前进
十八大报告提出“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的新要求,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
第一,以阻止恶性循环为目标,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对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严加控制,抑制投机需求,还原房屋的民生功能。
第二,以校正制度扭曲为目标,合理引导住房需求。要由“居者有其屋”转向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前者强调有产权,后者强调有住所。要引导人民群众首先抛弃必须拥有房产权才算住有所居的传统观念,倡导合理的住房消费观念,加强限购的管理力度。
第三,以攻克制度失序为目标,依序跟进配套制度的改革。房子作为公民生活的必需品之一,政府应该是保障公民住有所居的最后一道防线,让每个公民都公平地享有维持生活所必需的公共产品。在政策上要对转变“有”的观念进行推动,加强土地、财税、金融政策调节,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减少以经适房为主的保障房建设,加快普惠性和救济性廉租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在此过渡时期,还需要更加注重“公共”和“公平”,以实物方式捍卫底线民生,力争增加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供给,大力缓解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着力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才是解决居民住房需求的正途。
第四,以克服制度模糊为目标,持续完善具体制度改革。在进一步完善以公租房为主的保障房建设基础上,加上有可能出台的房产税一起形成叠加效应,可使房地产调控更加合理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实现真正的住有所居。
(作者为中共葫芦岛市委党校副教授)
责编/王坤娜
【关键词】社会保障 普惠时代 改善民生
《禮记·礼运篇》中,孔子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为大家所共有,只有实现天下为公,彻底铲除私天下带来的社会弊端,才能使社会和谐,百姓得到幸福。这大概是最早的、以最简要的语辞阐明“社会保障”之含义的一段陈述了。它涵盖了养老、失业、医疗、孤苦无依者救助等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方面,并精确地指出了这一制度的核心精神—“天下为公”。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社会保障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对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供了广阔的思路。当前我国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但社会保障制度的变革,无疑具有复杂性、渐进性、全面性与深刻性,在“普惠时代”的美丽愿景下,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之路要正确判断形势,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的基本方针,以中央部署的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施策内容,扎实工作、稳中求进,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改善民生,才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上使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不断迈出坚实步伐,持续取得新的进展。
学有所教:在解决“上学难”向解决“上好学”的道路前进
中国先贤孔子提出的“学有所教”在新的历史起点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体现了我党“教育优先发展”“以人民群众利益为先”的先进理念。由解决“上学难”向解决“上好学”的道路前进,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满足每个孩子多元化的教育需求,让每个学生找到适合的教育成为有用之才,是一个国家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学有所教”不仅呼吁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其体现的教育公平问题则是一个人口庞大的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艰巨挑战,教育公平影响着社会合理分层流动,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安定,其难度主要集中在教育资源分配不合理、受教育机会不均等方面。
因此,要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提升教育普及水平和“两基”人口覆盖率的基础上,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纳入各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使农民工的子女从“艰难求学”到“顺利入学”,实现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子女一同学;坚持符合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的改革与发展路径,从四处择校到就近上学,致力解决异地高考等问题,满足每个家庭对子女求学的期盼;从资源配置、经费投入等方面把欠发达地区(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和相对困难人群作为支持扶助的重点,给予更多倾斜,逐步免除全国约1.3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由中央财政安排免费教科书资金,启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逐步解决欠发达地区学生“吃饭难”问题;通过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面覆盖的国家资助体系,帮助贫困生顺利就学,实现“不让一个孩子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起学”的庄严承诺。只有坚持这个方向,才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才能让城乡儿童有望获得平等的教育发展机会,人人成长为有用之才。
劳有所得: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向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前进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然而,居民收入增长的步伐仍赶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收入分配城乡之间差距仍然过大。
因此,首先,要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数据显示,近些年居民的消费率一直在70%~72%之间,但是居民的消费在GDP中的比重却有所降低,维持在40%左右,而与此同时,国家收入和国有企业利润占比则大幅上涨。这意味着通过国有企业利益分配上的实质性改革将有利于提高居民收入占比。
建议国家参与国有企业的分红,然后进行再分配。同时,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千方百计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使纳税人群比例有所降低,使税收依据与监管的问题更加明朗化,大力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收入,提高劳动者的税前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从而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现由“国富”向“民富”的转化。
其次,收入分配要强调“公平”。现在收入差距的关键问题,固然有不均问题,但更重要的是不公问题。收入分配改革并不是要回到过去的“平均主义”、“大锅饭”,而是要打破“金饭碗”,缩小城乡、地区、行业之间乃至不同人群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既要把蛋糕做大,也要尽力把蛋糕分好,使以人为本理念进一步深化,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分享、共同富裕。这就需要我国在提高劳动收入的基础上,规范分配秩序,建立和完善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
一方面要下决心触及现有的利益格局。建立国有企业有效市场评判标准和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限制垄断行业收入,破除因垄断形成的收入分配不公问题;打破劳资关系中资强劳弱、农民工与城市文明相对隔离等瓶颈问题;调节行业差距中的过高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大力规范灰色收入,促进收入信息公开透明。
另一方面,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我国目前存在的收入分配问题是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不合理紧密相关,要夯实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内在要求的收入分配体制,划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市场要发挥好收入分配的基础性作用,政府则需要通过调整财政、税收、社保三大宏观政策,充分发挥对收入再分配的重大调节作用,真正使城市居民和乡村居民、发达地区人民和欠发达地区人民、工人和农民只要通过诚实劳动和个人能力正常获取,都能获得相对公平的劳动报酬,分享社会主义发展成果,从而让公平理念更深入人心,更好地凝聚、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国家长治久安。 病有所医:大力推行医疗综合改革,向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道路前进
“病有所医”是几千年来百姓的梦想。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导向,重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務,对进一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可使老百姓“病有所医”的期盼得到满足,少得病的愿望也将逐步实现。
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随着医改的不断推进,医疗服务体系使“看病难”问题得以缓解,医疗保障从无到有、从低到高,但是,改革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医疗改革更是如此。医疗服务的发展不平衡,分级医疗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医疗保障的水平参差不齐,地区差异、群体差异、行业差异还是明显。未来5年,我国国民健康水平将步入快速改善时期。为了基本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巩固已建立的医疗服务保障体系的质与量至关重要。
质,说的是治疗水平和健康教育水平的问题,也就是少生病和和病了可看好病。因此,一方面要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坚持预防为主,加大健康教育的投入,着力提高民众防病意识,加大公共卫生的投入,努力建设医院与卫生防疫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另一方面要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农村为重点、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把先进的卫生技术和专家送到农村,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卫生队伍服务能力,为百姓解决地区间卫生资源配置不均和人群间健康状况差异化的问题,解决“背病离乡”、“通宵排队挂号”、“不找关系找不到床位”等有关“看病难”的问题,从而提高我国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量,说的是支付水平问题,是民众看病自掏多少的问题,掏了之后不至于因病致贫的问题,因此,主要说的是保障体系建立的问题。
具体来说,基本药物制度的巩固和完善,扩大医保药物目录的范围,改革和完善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将从根本上保障群众用药质量安全、方便价廉;在资金、政策方面给予贫困地区资助和倾斜,可让农民以较低的价格享受到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全面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实现新农保和城镇医保政策两项制度的全覆盖,扩大农村合作医疗所能包含的病种范围,同时提高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完善合作医疗的报销机制,使农村参保人员能够更加便利、快速地报销医疗费用,减轻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将从制度上解决百姓因病致贫的问题;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救助机制,以更多的优惠政策增加新农合给重大疾病患者的报销补助比例,将成为农村疾患穷苦百姓延续生命的希望,解决农民患者“小病抗、大病捱,不能动了才往医院抬”的尴尬局面;同时,加大政府的投入,并多渠道多层次筹集防治体系、保障体系的资金,逐步减少市场趋利行为,加强对医疗行为的监管,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能通过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获得更大的实惠。
老有所养:完善社保制度顶层设计,向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的道路前进
老有所养是社会最基本的责任之一。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占总人口的13.26%,并在以每年3%的速度增长。如何面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让人民老有所养已经成为我国面临的重要民生问题之之一。近年来,我国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无到有、再到制度全覆盖的历史性跨越。但是,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大部分农民还游离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之外。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远远满足不了现实需要的局面。要想实现“老有所养”,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首先,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顶层设计,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我们不仅要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还需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探索建立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各级政府要加大物质投入和情感投入,以务实的态度去推进做实基础性资金保障。从农民的角度把每一个环节、每一种因素都考虑充分,照顾周全。
这就要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设计要做到缴费和领取时都简便易行,区域模式要协同,制度设计既要因地制宜,也要考虑到普适性和兼容性。允许在不同地域参保缴费,避免出现因为保障金不能异地转移而被迫退保的现象。要求农民个人缴费率的政策出台要务实,既不能因过低而影响保障水平,又不能过高把农民吓走。要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逐渐提高保障能力。
同时,要加大投入力度,拓宽筹资渠道,探索建立社保基金投入运营制度,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使群众的受保水平逐年提高,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从而使城镇职工、农村农民、边远地区老年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在由职工养老、新农保、城居保三大社会养老保险构成的“制度组合”中对号入座,尝到甜头,亲身感受到养老保险制度带来的实惠,享受到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的成果。
其次,大力加快建立健全养老社会服务体系。老龄潮的逼近使建立健全养老社会服务体系已成当务之急。政府应尽快加大投入力度,以政府为主导,加强多元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立覆盖以非赢利性为目的农村社会服务网络,同时,制定新形势下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使政府或民间的养老产业在大发展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确保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顺利实施。
住有所居:打好长期攻坚战,向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的道路前进
十八大报告提出“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的新要求,这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
第一,以阻止恶性循环为目标,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对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严加控制,抑制投机需求,还原房屋的民生功能。
第二,以校正制度扭曲为目标,合理引导住房需求。要由“居者有其屋”转向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前者强调有产权,后者强调有住所。要引导人民群众首先抛弃必须拥有房产权才算住有所居的传统观念,倡导合理的住房消费观念,加强限购的管理力度。
第三,以攻克制度失序为目标,依序跟进配套制度的改革。房子作为公民生活的必需品之一,政府应该是保障公民住有所居的最后一道防线,让每个公民都公平地享有维持生活所必需的公共产品。在政策上要对转变“有”的观念进行推动,加强土地、财税、金融政策调节,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减少以经适房为主的保障房建设,加快普惠性和救济性廉租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在此过渡时期,还需要更加注重“公共”和“公平”,以实物方式捍卫底线民生,力争增加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供给,大力缓解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着力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才是解决居民住房需求的正途。
第四,以克服制度模糊为目标,持续完善具体制度改革。在进一步完善以公租房为主的保障房建设基础上,加上有可能出台的房产税一起形成叠加效应,可使房地产调控更加合理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实现真正的住有所居。
(作者为中共葫芦岛市委党校副教授)
责编/王坤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