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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改革,呼声不断,所有的倡导者,都认为:中国应该学习西方,实行三权分立原则,让法院独立。本文中,将主要分析此种说法的片面性,以及极端性。并阐述个人拙见,即:法院的改革,最根本的并非法院独立,因为这并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对于我国来说,如果能够合理的将仲裁制度与陪审员制度结合起来,那么,这将是法院发挥职能的一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