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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经三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三台县观桥镇金鸭村村支书左都元、村委会主任安心武、村会计易德银因犯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去年9月至11月期间,左都元等3人收取13户农房重建户的“辛苦费”、“跑路费”、“手续费”共2.69万元,收受4户农房重建申请人“好处费”1800元,共计人民币2.87万元.3人各分得现金95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