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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级食品监测情况
2014年第三季度,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监测Ⅰ级食品(每月监测1次)10大类34小类,共1 760件样品,涉及278个监测项目,共计90 299项次。
样品来自17个监测点,涉及34家生产加工企业、37家批发市场、88家集贸市场、205家卖场超市、8家食品店、5家超市配送中心、2家网站、2家仓库以及73家公共餐饮单位、46家集体配送单位、4家中央厨房和2家集体食堂。
监测的食品样品中,粮食及其制品、蛋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乳及其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6大类食品合格率均为100%。对其他大类中的不合格(问题)食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规定开展后续核查处置工作,落实下架停售、督促整改和行政处罚等措施。具体情况详见表1。
Ⅱ级食品监测情况
2014年第三季度,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监测Ⅱ级食品(每季度监测一次)16大类64小类,共1 082件,涉及220个监测项目,共计34 907项次。
样品来自17个监测点的295个采样点。涉及51家生产加工企业、189家食品流通企业(包括10家批发市场、2家配送中心、46家集贸市场、129家卖场超市、1家食品店和1家网站)以及55家餐饮服务企业(包括52家公共餐饮单位、1家中央厨房、1家集体配送单位和1家集体食堂)。
1 082件样品中有60件不合格,样品总体合格率为94.2%。不合格率较低的食品主要是豆类及其制品中菌落总数和(或)大肠菌群超标,蔬菜及其制品中酱腌菜防腐剂超标。
给消费者的建议
1.豆类及其制品、水产品、畜禽肉等食品及原料应在低温条件下贮存,避免受到致病菌污染。
2.尽量采购新鲜的贝蟹类水产品,并在低温下保存,食用时要烧熟煮透,谨慎生食贝蟹类水产品。
3.鲜禽肉(含内脏)和熏烤肉制品等食用时应烧熟煮透,以防食物中毒。
4.保持加工操作环境清洁,避免食物在储存、加工等过程中交叉污染,做到生熟分开。
2014年第三季度,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监测Ⅰ级食品(每月监测1次)10大类34小类,共1 760件样品,涉及278个监测项目,共计90 299项次。
样品来自17个监测点,涉及34家生产加工企业、37家批发市场、88家集贸市场、205家卖场超市、8家食品店、5家超市配送中心、2家网站、2家仓库以及73家公共餐饮单位、46家集体配送单位、4家中央厨房和2家集体食堂。
监测的食品样品中,粮食及其制品、蛋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水果及其制品、乳及其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等6大类食品合格率均为100%。对其他大类中的不合格(问题)食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规定开展后续核查处置工作,落实下架停售、督促整改和行政处罚等措施。具体情况详见表1。
Ⅱ级食品监测情况
2014年第三季度,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监测Ⅱ级食品(每季度监测一次)16大类64小类,共1 082件,涉及220个监测项目,共计34 907项次。
样品来自17个监测点的295个采样点。涉及51家生产加工企业、189家食品流通企业(包括10家批发市场、2家配送中心、46家集贸市场、129家卖场超市、1家食品店和1家网站)以及55家餐饮服务企业(包括52家公共餐饮单位、1家中央厨房、1家集体配送单位和1家集体食堂)。
1 082件样品中有60件不合格,样品总体合格率为94.2%。不合格率较低的食品主要是豆类及其制品中菌落总数和(或)大肠菌群超标,蔬菜及其制品中酱腌菜防腐剂超标。
给消费者的建议
1.豆类及其制品、水产品、畜禽肉等食品及原料应在低温条件下贮存,避免受到致病菌污染。
2.尽量采购新鲜的贝蟹类水产品,并在低温下保存,食用时要烧熟煮透,谨慎生食贝蟹类水产品。
3.鲜禽肉(含内脏)和熏烤肉制品等食用时应烧熟煮透,以防食物中毒。
4.保持加工操作环境清洁,避免食物在储存、加工等过程中交叉污染,做到生熟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