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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虽然解决了承德露露年报数据“打架”的问题,却将公司经营状况的隐患暴露出来
上月12日,承德露露发布2013年年报,根据年报显示,2013年承德露露实现净利润3.33亿元,同比增长50.13%.每股收益0.83元。
这份靓丽的年报披露不久,就有媒体公开大呼“看不懂”,引来众多股民和网友围观。
某媒体在报道中指出,承德露露的年报数据和半年报数据“打架”,出现了明显的差距。本刊记者也注意到,承德露露在2013年8月22日披露的半年报中披露其旗下产品核桃露的营业收入为2.29亿元(同比增幅392.99%),而到了今年的3月12日该公司披露的年报中,该产品的营业收入却变成了1.47亿元,并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但年报却比半年报营业收入缩水近40%。
在媒体的一再追问和报道下,承德露露董秘王新国表示,中期的核桃露数据有误,是一个很简单的会计失误,且数据不一致是产品口径分法不一致。然而媒体进一步指出,董秘所说的简单会计失误,不仅让中报核桃露同比4倍的增长瞬间化为泡影,更是让包括证券商在内的众多投资者对公司主要产品的经营数据产生了误判。
受半年报的利好刺激,承德露露的股价在半年报发布后的两个月内(2013年10月14日)创下了30.4元的历史新高。但随即即出现了股价回调。
“我们当初就以核桃露开始放量为由买入股票,后期专业机构通过调研或许知道了公司营业收入低于预期,二级市场股价开始回调,但中小股东并不知情,我们的利益又由谁来捍卫呢?”有投资者表示。
在一片质疑声中,承德露露终于在3月19日发布更正公告。公告中称,由于工作失误,公司在2013年中期报告中分产品的“核桃露”包含了果仁核桃、花生露产品的营业收入1.4亿元,而2012年、2013年年报中分产品的“核桃露”仅为核桃露系列产品。
直到2013年年报公告,公司一直未能发现上述定期报告中对产品归类统计口径的不同,因此未予及时更正。现将2013年中报核桃露营收从2.29亿元下调至8939万元,同比增幅也从392.99%降至92% 。
即便如此,本刊记者注意到,此次更正公告虽然解决了承德露露年报数据“打架”的问题,却将公司经营状况的隐患暴露出来,依据更正后的承德露露的半年报和年报,作为公司主推的新产品,“核桃露”的营业收入在走下坡路,半年报为0.89亿元,年报中为1.47亿元,两者想减得出“核桃露”下半年的营业收入缩水30%以上。此情况的出现或直接影响该公司的销售战略和投资者的信心。
针对此次承德露露出现的失误,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首先在网上发出帖子,号召股民集体向承德露露讨个说法。
王智斌认为,承德露露半年核桃露产品的营业收入比全年的营业收入还要高很多,这是一个明显的会计差错,而承德露露的解释并不能服众。
首先,产品营业收入在会计科目中的分类,应保持统一和稳定,不能随意发生变化,发生变化也要有依据,承德露露显然未能做到这一点,承德露露的会计处理也涉嫌违规。
其次,产品收入的归类发生变化,承德露露也应在年报中作出明确提示,而年报中并未看到相关的信息,承德露露未能做到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最后,从中报数据来看,承德露露核桃露产品同比增长4倍以上,这是有可能对股价会产生影响的重大信息,但承德露露并未在中报中对数据的构成向投资者作出任何提示,对投资者必然产生的误读持放任态度,误导投资者将相应收入视为纯核桃露产品的收入,误导投资者对公司的产品结构和发展前景进行错误解读,承德露露在中报中已涉嫌构成误导性陈述。
王智斌在接受本刊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目前“召集”工作正在进行中。
对此,本刊记者向承德露露提出了采访预约并发去书面采访函,截止发稿未得到任何回复。本刊将继续关注有关事件的进展。
上月12日,承德露露发布2013年年报,根据年报显示,2013年承德露露实现净利润3.33亿元,同比增长50.13%.每股收益0.83元。
这份靓丽的年报披露不久,就有媒体公开大呼“看不懂”,引来众多股民和网友围观。
某媒体在报道中指出,承德露露的年报数据和半年报数据“打架”,出现了明显的差距。本刊记者也注意到,承德露露在2013年8月22日披露的半年报中披露其旗下产品核桃露的营业收入为2.29亿元(同比增幅392.99%),而到了今年的3月12日该公司披露的年报中,该产品的营业收入却变成了1.47亿元,并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但年报却比半年报营业收入缩水近40%。
在媒体的一再追问和报道下,承德露露董秘王新国表示,中期的核桃露数据有误,是一个很简单的会计失误,且数据不一致是产品口径分法不一致。然而媒体进一步指出,董秘所说的简单会计失误,不仅让中报核桃露同比4倍的增长瞬间化为泡影,更是让包括证券商在内的众多投资者对公司主要产品的经营数据产生了误判。
受半年报的利好刺激,承德露露的股价在半年报发布后的两个月内(2013年10月14日)创下了30.4元的历史新高。但随即即出现了股价回调。
“我们当初就以核桃露开始放量为由买入股票,后期专业机构通过调研或许知道了公司营业收入低于预期,二级市场股价开始回调,但中小股东并不知情,我们的利益又由谁来捍卫呢?”有投资者表示。
在一片质疑声中,承德露露终于在3月19日发布更正公告。公告中称,由于工作失误,公司在2013年中期报告中分产品的“核桃露”包含了果仁核桃、花生露产品的营业收入1.4亿元,而2012年、2013年年报中分产品的“核桃露”仅为核桃露系列产品。
直到2013年年报公告,公司一直未能发现上述定期报告中对产品归类统计口径的不同,因此未予及时更正。现将2013年中报核桃露营收从2.29亿元下调至8939万元,同比增幅也从392.99%降至92% 。
即便如此,本刊记者注意到,此次更正公告虽然解决了承德露露年报数据“打架”的问题,却将公司经营状况的隐患暴露出来,依据更正后的承德露露的半年报和年报,作为公司主推的新产品,“核桃露”的营业收入在走下坡路,半年报为0.89亿元,年报中为1.47亿元,两者想减得出“核桃露”下半年的营业收入缩水30%以上。此情况的出现或直接影响该公司的销售战略和投资者的信心。
针对此次承德露露出现的失误,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首先在网上发出帖子,号召股民集体向承德露露讨个说法。
王智斌认为,承德露露半年核桃露产品的营业收入比全年的营业收入还要高很多,这是一个明显的会计差错,而承德露露的解释并不能服众。
首先,产品营业收入在会计科目中的分类,应保持统一和稳定,不能随意发生变化,发生变化也要有依据,承德露露显然未能做到这一点,承德露露的会计处理也涉嫌违规。
其次,产品收入的归类发生变化,承德露露也应在年报中作出明确提示,而年报中并未看到相关的信息,承德露露未能做到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最后,从中报数据来看,承德露露核桃露产品同比增长4倍以上,这是有可能对股价会产生影响的重大信息,但承德露露并未在中报中对数据的构成向投资者作出任何提示,对投资者必然产生的误读持放任态度,误导投资者将相应收入视为纯核桃露产品的收入,误导投资者对公司的产品结构和发展前景进行错误解读,承德露露在中报中已涉嫌构成误导性陈述。
王智斌在接受本刊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目前“召集”工作正在进行中。
对此,本刊记者向承德露露提出了采访预约并发去书面采访函,截止发稿未得到任何回复。本刊将继续关注有关事件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