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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安区2004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厦府[200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为实施同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33.8431公顷(其中耕地16.77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用同安区祥平街道办事处凤岗村水田1.6014公顷、菜地0.065公顷、园地1.4166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