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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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方案,确立了保险业在金融大格局中的定位,为保险业下一步发展开启了新的改革红利。
  在上述改革新方案中,涉及保险业的有四处,即:巨灾保险、农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在此之前,国务院相继发布的关于养老产业和健康产业的新政,已将保险业作为重要参与方,纳入新的改革政策空间之中。
  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召开前夕的12月27日,在中国保监会20层小型会议室,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项俊波接受《财经》独家专访,对保险业下一步改革重点进行了系统阐述。
  脚穿布鞋的项俊波,言谈间轻松诙谐,对于保险业的改革思路清晰。而在两年前,54岁的项俊波从中国农业银行董事长转任中国保监会主席之时,保险业正告别高速发展期,陷入瓶颈期。
  “十一五”期间,全行业保费收入年均增长24.2%,但是到了“十二五”开局之年的2011年,保费增速已降为10.4%,2012年全行业保费收入1.55万亿元,增速则进一步降至8%,首次告别了持续数年的两位数增长期。
  保费增速虽然放缓,各保险公司的资产总额依然增长强劲,2012年同比增速为22.29%。迄今逾7万亿元的资产体量,也为整个保险行业的资产管理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行业资产负债不匹配的问题加剧。
  与此同时,在新兴的金融业“大资管”背景下,来自保险业以外的其他金融行业的竞争加剧,尤其是来自银行和证券业的产品和服务创新,给保险业的深耕细作带来挑战。
  上述情景,对于2011年10月继任保监会主席的项俊波来说,可谓肩负着行业脱困与革新的双重使命。
  事实上,近年来保险业一直在谋转型和调结构,但效果反复,难有根本起色。项俊波认为,根源在于市场化不足。
  在2013年7月的深化保险业改革研讨班上,项俊波明确提出三大市场化改革,即:建立市场化的定价机制、资金运用机制和准入退出机制。
  项俊波上任后最重要的行动是对保监会进行重新定位,促其向真正意义的保险行业监管者转型。为此,他在金融业较早提出“简政放权”,确立“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新思路。简政放权,意味着还权于市场,让其真正拥有经营和投资自主权。而真正地落实,则需要相应的体制和机制改革。
  从保监会已实施的改革政策成效来看,在业务数据上已有向好势头,但保险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仍未获得实质性解决,现有的公司治理、内控水平和经营管理,还难以从容应对全面开放和综合经营条件下的市场竞争。
  此次接受《财经》专访时,项俊波提出,保险业市场化改革的关键在于“三个找准”:找准着力点、找准突破口、找准实现路径,保监会鼓励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参与各项改革。
  据了解,保监会将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改革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对于重点领域改革的整体工作方案和时间表,要“一项一项突破,一项一项落实”。
  2014年是保险业风险防范面临重大挑战的一年,改革如何向纵深推进,改革成效如何,市场将是最好的验证。

放前端:推进市场化改革


  2011年,项俊波上任后确立了“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新思路,意在重新定位监管职责,实现 “监管的归于监管”, “市场的归于市场”。实现目标,需在更深层面推进保险市场化改革。



  在资产端和负债端,以往保监会监管得过细、过严和过死,另一方面,对产品销售和保险服务的监管却显得过松。市场化改革,亦需克服市场化不足和市场化过度这两种极端。
  2013年7月,项俊波在保险业深化改革研讨班上提出,保险业要实行三大市场化改革,即:定价机制、资金运用机制和准入退出机制的市场化改革。
  8月,保监会发布普通型人身险费率改革方案,宣告寿险业定价机制的改革拉开序幕。改革成效很快显现,今年三季度的数据显示,寿险新单保费同比增长23.4%,结束了连续两年的负增长,仅改革当月和9月两个月,普通型寿险新单保费同比增长52.7%,创下2000年以来最高增速。
  但一位国有寿险公司高管认为,普通型人身险定价改革还不够彻底市场化,比如,对营销员佣金和长期人身险风险保额的最低资本要求仍未完全放开,这让保险公司很纠结:费率的下降,要求保险公司的营业费用和佣金也要随之下降,这样对于营销员来说,销售积极性会随之下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改革的实效。
  资金运用领域的市场化改革,亦需进一步细化和落地。新政实施近一年,多位保险资管人士认为,保险资管的转型进展缓慢,这既与资本市场等外部环境相关,亦与保险资管公司机制体制的市场化程度不足有相当的关系。
  一位保险资管公司负责人对《财经》记者表示,保险资管公司的体制、薪酬和绩效考核机制等方面,需要真正地实现市场化,要让其“真正地走到市场中去参与竞争”。
  市场化改革的难点,恰恰在于各层面利益关系的平衡。实现“市场的归于市场”,需从机制体制层面的全面改革。
  不过,项俊波指出,对市场化改革要有清醒认识,不能把市场化看作是解决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在市场化改革中,保监会以开放的态度给予改革政策的支持,而作为市场主体的保险公司,亦需要练好人才储备和专业能力等“内功”,才能真正地享受到改革的红利。
  《财经》:随着人身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市场出现了怎样的改观?
  项俊波:保监会启动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以来,保险市场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保险业回归保障的步伐加快,主要寿险公司的保障型业务增长明显加快,在近期推出的费改新产品中,保障型产品占比达70%。   市场化的定价机制一旦确立,对寿险经营和监管的倒逼效应就逐步显现出来。比如,有的公司探索更加扁平化的管理架构以控制成本,有的公司报送的新产品在预定利率和费用结构等方面特色鲜明,行业差异化经营有望形成气候。



  《财经》:保监会下一步有哪些深化人身险市场化改革的措施?
  项俊波:保监会将以费率市场化为契机,加强顶层设计,推进保险公司经营和管理体制、机制层面的改革。具体来说,在人身险领域,将加快推进产品管理市场化改革,继续推进人身险产品“标准化、通俗化和简单化”进程,探索建立产品创新认定和保护机制,调动市场主体创新积极性。在产品审批和备案环节,保监会主要强化对关键要素的审核,以便提升产品管理效率。
  在人身险公司经营模式改革方面,保监会将深入查找个险和银保渠道发展受阻的制度性因素,推动营销体制改革,鼓励和支持银保合作转型。除了巩固和盘活主力销售渠道,还将关注并研究对电话销售、网络销售和门店销售等新兴渠道的监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支持行业创新发展。
  对于人身险公司管理体制改革,将强化公司效益导向的经营理念,鼓励保险公司推进集中化、扁平化管理。此外,还将落实高管决策和管理责任,探索建立高管人员责任终身制和行业禁入制。
  《财经》:近年来,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投资限制逐步放松,接下来会有哪些进一步的细化改革措施?
  项俊波:2012年以来,保监会着力推进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从三季度数据来看,改革成果显著,比如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实行注册制以来,注册金额达2136.77亿元,预计到年底将超过过去几年的总和。截至9月末,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等产品的平均收益率为7%左右。
  保监会将继续坚持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在投资比例、投资范围等领域实行更大、更彻底的开放。
  其中一项措施是推进资金运用比例监管改革,构建“三位一体”的新比例监管体系。我们将按照“抓大放小”的思路,进一步放宽比例限制,实行大类资产比例监管。同时,明确风险监测比例,加强保险机构内控比例的约束。
  需要指出的是,比例监管政策的改革,不是在原有比例监管政策上简单地进行增减,而是考虑监管需要与市场实际,系统整合现行监管比例规定,明确各方权责范围,建立以保险资产分类为基础、多层次的动态比例监管体系。
  在投资领域和范围上,保监会作进一步放宽。比如,逐步拓宽基础设施投资计划行业范围,进一步完善股权和不动产投资政策,拓宽投资领域。在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方式和途径上,鼓励保险机构创新,更好地服务于地方实体经济和养老、健康医疗等行业发展。
  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建立资管产品登记交易系统,增强行业资管产品的流动性。下一步,我们将建立资管产品集中登记系统,在此基础上,建立资管产品的交易流通机制,实现资管产品的集中登记以及到相关交易场所挂牌转让。同时,积极培育适合保险资金的、主动灵活的、具有差异化优势的另类投资平台。
  《财经》:国有保险公司的市场化改革有哪些重点?在金融综合经营的趋势下,保险集团未来的发展将如何定位?
  项俊波:近年来,国有保险公司改革逐渐深化,人保集团已实现整体在香港上市,太平集团整体改制正在推进之中,中国信保的改制工作也取得了积极成效。近期,中再集团将重启上市工作,保监会将稳步推进中再集团整体上市,使其建立市场化的融资渠道。
  保监会将积极推动国有保险集团进行市场化改革,建立市场化的人才选聘机制和考核机制,同时建立市场化的定价机制、资金运用机制和准入退出机制,倒逼国有保险集团“去行政化”。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业的竞争格局已发生了深刻变化,市场竞争的内涵和外延都在不断扩大,综合经营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保险集团适度参与综合经营,有利于公司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也有利于带动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
  在金融综合经营的大趋势下,我国保险集团开展综合经营将以“循序渐进、平稳推进”为原则,立足突出主业,在专业化的基础上适度开展综合经营。保险集团的综合经营,将侧重于与保险主业相关联、能有效发挥协同效应的行业。
  需要指出的是,对综合经营不能盲从,综合经营可以带来高额利润,也会带来高风险。实现综合经营,必须具备相适应的人才储备、法律环境和大数据平台。所以,一定要理智地看待“大资管”和综合经营趋势。

管后端:监管定位之变


  项俊波上任后指出,目前保险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之一是监管定位模糊,部分监管干部存在干涉保险市场微观运行的现象和对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的问题,监管缺位、错位和越位的情况不同程度地存在。
  为此,项俊波对保监会进行了重新定位,强调保监会是保险业“监管机构”而非“主管单位”。这意味着,从此保监会将以行业监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重在进行保险监管体系顶层设计,在行业发展角度和宏观经济层面,把脉行业发展大局。
  从2012年开始,保监会不再召开全国保险业情况通报会,只召开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这亦是项俊波主政下的保监会监管思路转变的一个体现。
  《财经》:你出任保监会主席后,对保险监管进行了重新定位,相应的监管思路和方式做了哪些调整和改革?
  项俊波:通过一系列的调研和了解情况,我深切地感到,作为监管机构,定位很重要,这是对监管和市场具有重要影响的基础性问题,直接关系到整个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监管的定位,说到底是如何正确处理监管与市场的关系。监管必须适度和适当,既不能离市场太远,无法对市场的发展变化做出灵活有效的应对,又不能离市场太近,越俎代庖直接参与和干预市场的正常运行。如何把握好这个“度”,体现了监管的艺术。保险监管要能“跳出保险看保险、跳出监管看监管”。   根据中央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和国务院对保监会的“三定”方案,保监会进一步明确了监管定位,并将中国人保集团、中国人寿集团、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太平保险集团等四家国有公司的组织关系移交中组部管理,实现了保险监管模式的重大转变。应该说,这个转变具有重大意义,使保险监管的定位更加清晰,监管与市场的关系更加顺畅。
  保监会确立的监管基本思路是“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这两年的实践证明,这个基本思路符合实际,体现了现阶段保险市场的基本特征。



  《财经》:市场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的改革,保监会有哪些改革重点?
  项俊波: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思路,保监会将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总体思路是:坚持市场化导向,突出专业化特色,正确把握发展与监管、监管与服务、维护投资者热情与保护消费者利益等重大关系,统筹规划市场准入和市场体系培育,完善市场退出和风险处置的制度机制,改变以往保险机构“野蛮生长”、“有生无死”的状况,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具体来说,要有“放”有“管”。“放”是指有效配置保险牌照,进一步释放保险机构的创新发展活力。比如,支持设立一批具有充足的现实有效需求的专业性保险公司,丰富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扩大相互、自保和互助等新型保险组织的试点。同时,促进区域保险业发展,逐步填补有关省市的法人机构空白。对于现有保险机构,则促进其盘活整合,引导和规范保险机构进行并购重组。
  “管”则主要是指明确市场准入和退出的标准和程序,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保监会已设立中资保险法人机构准入审核委员会,正在研究如何建立市场准入“预披露”制度,完善分支机构准入工作协作机制。同时,健全风险处置和救助机制,加快推动有关立法工作,正在研究制定《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的配套规则。
  在后续监管上,保监会则重在防范资本和股东方面的风险,加强对股东资质的持续监管,建立股东诚信档案,落实行业禁入和“黑名单”制度。
  同时,还将进一步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风险动态监测和预警,建立系统性风险监测、评估、预警体系和健全风险处置和救助机制。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对问题严重、风险集中暴露的保险机构,将果断实施市场退出。
  《财经》:进一步放开前端,对“管住后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监会有哪些举措?
  项俊波:前端继续推进定价机制和资金运用等市场化改革,旨在还原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那么后端监管也需要与之同步深化。
  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和监管实际,仅仅通过事后的偿付能力约束,难以把“后端”管住、管好,这需要我们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加强事中监管的工作上来。具体来说,就是从资产负债匹配、信息披露、内部控制、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等方面,把“后端”管住、管好。同时通过推进保险行业和保险监管的信息化建设,在监管方式上进行革新,以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效率。
  在监管方式方法上,保监会也将进一步完善,除了重点监测重要公司的发展和风险状况,还要研究如何对中小公司实行差异化监管措施。
  今年保监会成立了保险资产负债匹配监管委员会,进一步推动保险公司建立完善资产负债管理机制,同时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监管工作。我们将研究制定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政策指引,建立资产负债管理技术体系,从技术和制度层面,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建设。
  “管住后端”的一个重要措施是我们正在建设中的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保监会将以此为核心,改造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
  《财经》:我们在很多保险公司采访时有一种感觉,很多监管制度和措施在基层的监管效应逐级衰减,基层恰是风险主要高发区,但地方监管资源相对有限,在重构监管职能体系方面,保监会有什么样的计划?
  项俊波:防范化解基层保险市场风险,一直是保监会的工作重点, 对于基层的问题,我们首先抓监管重点,着力解决基层市场上较为突出的代理人队伍混乱、恶性价格竞争等问题。
  同时,抓源头管控,近年来,保监会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要求保险公司强化总公司和省公司的管控职责,从制度层面和源头上加强风险管控。
  针对目前监管资源和人员有限的现状,我们试点设立了监管分局,延伸了基层保险监管的半径。比如,一些保监局探索建立了市县保险监管巡查工作机制,同时发挥保险行业协会的自律和维权等作用,目前保险行业协会已基本覆盖地市一级,县级行业自律组织也在部分省市开始设立。



  下一步,保监会将进一步加强基层保险监管,争取统筹调配金融监管人员编制,扩大保险监管分局试点区域,充实基层保险监管力量。总体来说,要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主动运用行业自律、信息披露等手段,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

严整顿:力促行业脱困


  对中国保险业而言,近两年无疑是艰难而痛苦的:2011年,行业增速出现大幅下滑,人身险保费增速降到个位数(6.8%),与昔日高歌猛进的两位数增速形成鲜明对比。产险市场虽然保持了不错的增速,但车险“无责不赔”和“高保低赔”等现象为公众所诟病。
  保险业的另一只轮子——资金运用,亦表现不佳。随着资本市场跌至六年来的谷底,保险投资收益率也创下六年来新低,年化投资收益率仅为3.6%,比一年期存款利率高0.1个百分点,比保险公司4%的平均负债成本还低0.4个百分点。
  保险行业整体偿付能力也大幅下降,一些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比年初下降60个百分点以上,显示出资本缓冲空间和风险吸收能力明显缩小。   数据暴露出保险业“跑马圈地”式粗放经营模式依然未改。在2012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项俊波指出,保险行业竞争能力较弱,发展后劲不足,有的公司甚至不惜违法违规,不顾成本效益,一味追求速度规模和市场份额。
  对于保险业现状,项俊波采取了“不回避矛盾”的监管态度,提出“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保险监管基本思路,首先对行业最突出的两大问题——寿险销售误导和车险理赔难“动刀”,行业整顿随即在2012年展开。
  《财经》:你在审计署、央行和农行工作过,保险业对你来说相对陌生,你上任后提出“重塑保险的行业和社会形象”,是基于什么样的判断?
  项俊波:长期以来,保险业声誉不佳、形象不好的问题比较突出,消费者不认同,社会不认同,甚至从业人员自己也不认同。大家对为什么做保险、怎么做保险,没有明确和统一的认识,制约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重塑保险行业形象,体现在发展、服务和监管等各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保险业的核心价值理念是“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保险监管核心价值理念则是“为民监管、依法公正、科学审慎、务实高效”。
  从2012年开始,我们启动了保险文化建设工作,制定了关于加强保险行业文化和保险监管文化建设的方案,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体现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的行业文化体系。
  《财经》:2012年被业内称为“整顿年”,保监会频出重拳综合治理行业顽疾,但有人把2012年保险行业增速下降归因于整顿的结果,你对此如何评价?
  项俊波:你所说的“整顿年”,我认为叫“服务年”更贴切。我到保监会后,从各方面了解到,服务薄弱是保险行业的一个顽疾,社会各界对保险服务问题最关注,反应也最强烈。
  2012年保险行业增速有所下降,有人把这归因于保监会治理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行业顽疾的结果,我认为这是不正确的。保险业本质上是金融服务业,只有服务好了,才能发展好。依靠销售误导、拖赔欠赔、无理拒赔来促进业务发展,依靠损害消费者利益来谋取经营效益,这样的发展还不如不发展,速度越快,害处越大。



  我认为,建立在优质服务基础上的发展,才是可持续的发展,才是健康的发展,这也是我们重拳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的初衷。
  保险监管的基本思路是首先抓服务,关键在于抓服务质量和服务创新。2012年以来,我们从解决消费者反映最集中、最突出的问题入手,开展了综合治理销售误导和理赔难专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了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机制。
  在治理寿险销售误导方面,保监会完善了对寿险服务监管的制度和手段,规范最低服务标准,强化保险机构的主体责任,建立寿险投保资料真实性管理制度,推进寿险产品标准化、通俗化。
  针对车险理赔难的问题,主要是加强对车险条款费率的管理,制定车险理赔管理指引,统一车险理赔流程,规范理赔服务标准。此外,还研究制定了针对车险理赔难的处罚实施办法,建立了清理财产保险积压未决赔案长效工作机制。从今年上半年的情况来看,车险理赔周期比2011年平均减少了9.5天,结案率达到100%。
  这两年的实践表明,这符合保险业的发展规律,促进了保险业的理性回归,虽然可能会在短期内对行业增速有所影响,但长远看,有利于推动保险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财经》:对于寿险业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很多人认为这与长期轻保障、重理财的业务结构有很大关系,你如何看待保障和理财之间的关系?
  项俊波:的确,关于保险产品到底是保障多一点,还是理财多一点,业内外一直存有分歧。我认为,对这个问题要辩证地看,二者并行不悖。保障功能是保险的立足点,保险业首先姓“保”,这是保险业区别于其他金融行业的独特优势,也是行业安身立命的基石。
  从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来看,保障型产品发展到了一定程度之后,才会进一步拓展理财型业务。相比之下,我国的保障型产品发展远远不够,2012年我国普通型寿险保费收入只占寿险业务的8.2%,覆盖率仅10%左右,件均保费735元,件均保额5.3万元,这都是比较低的。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我国保险的保障能力还十分有限。
  没有必要把理财和保障对立起来,二者兼顾可以相得益彰。随着家庭财富的不断增加,公众对财富管理的需求客观存在,因此,发展理财型产品,可以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金融理财需求。从本质上讲,居民财富持续增加本身就是一种保障。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也有必要通过开展理财产品消化利差和覆盖成本,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从行业发展规律来看,财富管理也是金融业的发展主流。理财型产品的发展,有利于保险市场的稳定增长。所以说,我国作为新兴保险市场,保险产品的发展不能搞一元论,放弃保险的保障功能是不对的,但过份强调保障功能而放弃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也是不对的。
  当然,保障型和理财型产品各占多大比例合适,是市场选择和自然形成的过程,也是消费者“用脚投票”的过程。保险公司如何在这两个方面实现合理配置自身资源,属于其自主决策的范围。
  《财经》:经过两年的调整,你如何评价保险业发生的变化?
  项俊波:近两年,保险业主要围绕“稳”字做文章,同时,充分利用外部环境复杂、行业经营困难的形势,倒逼保险业调整结构和转型升级。
  概括来说,这两年是保险业负重前行、“爬坡过坎”的两年,基本实现了在困境中突围。可以说,现在我国保险业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已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新兴保险大国。
  总体看,改革成效已初步显现,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实现保费收入1.34万亿元,同比增长11.2%。其中,寿险业的改善比较明显,结束了三年来的负增长态势。全行业利润总额约为917.5亿元,同比增长了135%。

寻定位:参与综合改革


  经过调整后的中国保险业,站在新的改革起点上。而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保险业除了进行自身的改革,还需在改革全局中找到属于自己的方位。为此,项俊波提出,保险业要成为现代金融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和农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
  服务于经济社会全局,是保险业拓展行业生存空间的需要,也对保监会监管和协调艺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前任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曾对媒体表示,其任内有两点遗憾:一是巨灾保险机制未能实现,二是保险公司在社会保障、养老等领域参与度不足。
  吴定富的两件憾事,将由接任者项俊波推进。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涉及保险业的有四处,即: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发展健康保险、养老保险和农险,将保险业提升到新的政策高度。
  对于保险业来说,参与到综合改革之中,需要找到合适的突破口,并做好相应的制度顶层设计。在项俊波看来,养老险和健康险的突破口在于税收优惠,农业保险和巨灾保险的突破口在于财政支持,保险业参与公共管理的突破口则在于政府职能的转变。
  《财经》:三中全会提出的综合改革方案中,涉及保险业的有四处,保险业如何把握新的发展机遇?在巨灾保险制度建设方面,保监会有哪些推进措施?
  项俊波:从国际保险业发展的普遍规律来看,金融深化对保险业态、功能与风险都将产生深远影响。当前,我们需要在金融大格局下,审视保险业的未来发展。在新的金融市场竞争格局中,发挥保险的比较优势。
  在金融市场化的进程中,保险保障功能与长期资产管理功能的协调发展,以及保险业在金融资源配置体系中的竞争力,将成为决定未来保险业发展空间的关键。保险业要通过产品创新、渠道创新、管理创新,深入挖掘行业发展优势,将保障功能与长期资产管理功能有机结合起来,在竞争中提升行业的发展质量,赢得发展空间。
  在巨灾风险管理方面,保监会曾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开展了巨灾保险制度的研究,有了初步的成果。下一步我们将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推动将巨灾保险制度纳入国家综合灾害防范体系,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巨灾保险制度。
  近年来,我们推动保险公司进行了一些积极尝试,比如在20多个省市开展了除地震外的农房保险,日前我们已批复深圳和云南保监局在当地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
  《财经》: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保险业参与这两大产业提供了政策支持,保险业如何落实这些政策红利?
  项俊波:国务院的这两个文件对保险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保险业要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找准定位,更好地发挥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在参与养老产业方面,涉及保监会的任务主要有三项:一是逐步放宽限制,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二是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三是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这三项任务由保监会、民政部和全国老龄办共同负责,明年出台具体措施。
  参与健康产业,涉及保监会的任务主要有两项:一是制定鼓励和规范商业健康保险的指导性文件,由保监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作为负责部门,将于近期完成。二是健全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保监会作为负责部门,拟于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为此,保监会已经成立了工作小组,召开了包括重点任务分工成员在内的部委之间的部际协调会,就如何落实好重点任务分工进行了讨论。目前,落实重点任务分工具体工作已经细化,正在稳步推进中。
  《财经》:业内认为,在政策红利下,养老险和健康险发展空间巨大,将成为人身险领域的主要产品,保监会在促进其发展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项俊波:在健康产业方面,保监会首先要研究健康保险顶层设计,完善健康保险发展产业政策。同时指导保险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稳步扩大各类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完善经办管理模式,推进基本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另一个重要工作是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开展,完善大病保险运行的相关制度和机制,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改进和完善服务流程,不断提升大病保险的服务能力。
  在多方位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面,我们引导保险业积极参与公立医院改革,投资、设立医疗机构,探索开展健康管理、健康体检、健康咨询等相关服务,发展健康产业。
  在养老产业领域,我们主要推动保险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基本养老保障经办服务,同时参与基本养老结余资金的投资运作。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发展企业年金业务,丰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产品形态。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商业养老险的监管,规范商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运作,研究落实加快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各类优惠政策。
  《财经》:上海自贸区的建设,为保险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保监会有哪些配套细则?
  项俊波:建立上海自贸区,改革和发展的机遇大于挑战。保监会提出了支持在自贸区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保险机构等八项措施,支持上海研究探索巨灾保险机制。
  例如在支持自贸区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试点方面,下一步,保监会将结合上海自贸区的实践情况,研究完善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政策,进一步细化具体监管措施。在支持上海开展航运保险方面,可以说自贸区为我国航运保险发展带来了难得机遇,我们支持上海开展航运保险,培育航运保险营运机构和航运保险经纪人队伍,发展上海航运保险协会。同时,将加强航运保险信息化建设,推动保险业与自贸区有关金融、航运、海事等方面的数据共享,科学厘定航运保险价格,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航运保险定价机制。
  在保险产品创新方面,将结合自贸区的特点,比如自贸区内相关的码头责任保险、出口产品责任保险、物流责任保险、油污责任保险、无船承运人责任保险等亟待开发,我们将在与自贸区相关保险产品的审批备案上给予支持。
  我们将从多个方面着手,以支持上海完善保险市场体系。例如,将加强航运保险信息化建设,推动保险业与自贸区有关金融、航运、海事等方面的数据共享,科学厘定航运保险价格,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航运保险定价机制。
  同时,积极鼓励发展中资和中外合资的再保险公司,吸引国际知名的再保险公司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培育发展再保险经纪人,推动开展离岸再保险业务,把上海建设成为亚洲再保险中心。
  我们将就上海自贸区建设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重大事项以及保险业的改革创新项目,开展双向沟通,不断赋予自贸区保险业改革创新以新内涵。

资料


  项俊波简历:
  1957年1月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1999年至2002年任国家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司长,2002年2月任国家审计署副审计长,2004年7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2005年8月至2007年6月兼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主任),2007年6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行长,2009年2月至2011年10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1年10月起任中国保监会主席、党委书记。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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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的第三届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成果奖共有四位获奖者,其中包括哈佛大学的帕金斯教授。  他在颁奖活动上作了一个主旨演讲,提出自己对中国下一个30年经济增长的看法。经典的经济学理论都认为经济增长取决于技术、资本和劳动力三个要素。其中,资本方面中国已无巨幅增长的空间,因为资本的来源是储蓄和国际直接投资,中国的储蓄率已经处于历史最高位,而中国吸引的国际直接投资也已经是全球第二位。  由于严格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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