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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商业,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扶持之下成长起来的。早在1950年12月,云南省政府财政经济委员会就指示,要有重点地组织农村供销合作社。1952年土地改革基本结束后,当时的楚雄、武定两专区的供销合作社,就在合作事业指导处(后改合作事业办事处)的指导帮助下,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1954年10月以后,开始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