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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火灾、矿难等时有发生.而我国目前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基本上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保险发挥的作用很小:比如,吉林中百商厦“2·15”火灾伤亡123人,由于中百商厦没有投保任何责任保险,处理伤亡人员善后事宜的1000多万元费用不得不由政府承担:更为严重的是,有的经营者有意躲避逃匿责任,把灾后救助和事故善后处理全部推给政府,一些行业和地方甚至出现了“企业发财,政府发丧”的不正常现象:因此,如何在事故发生后进行及时救助、赔偿、弥补损失及追究责任,成为企业和政府部门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