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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农村,妇女自杀是一个严重的公共健康问题。不少学者为此探讨过各类干预措施。从夫居的已婚农村青年妇女自杀死亡后,广泛存在着娘家人要求夫家造成自杀死亡的责任人殉死的"打人命官司"(简称"打人命")现象。这种中国的乡土习俗,具有一定程度的自杀干预功能。"打人命"的习俗,不能武断地被视为违反现代法治方案的"闹事"行为和"封建落后"的象征。这主要是因为基于民俗的"打人命"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围绕自杀事件提出公正问题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