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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不仅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也是学校、社会和我们整个国家的希望。未成年人的文化素养,道德水平,法制观念等情况,不仅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而且未成年人的状况,对于某一个国家、社会乃至世界的前途和未来都有极其重要的影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本文仅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加以探讨,以期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事业有所参考。
一、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
现阶段,产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是我国的各种社会矛盾和各种消极因素的综合作用的反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方面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缺陷和弊端。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私有性质的经济成分存在,必然引起部分社会成员的私有观念和惟利是图的思想,成为诱发和导致违法犯罪的直接原因,所有这些矛盾冲突和不良影响,同样也会感染那些年幼无知,极易被侵蚀的未成年人,使他们从小形成了个人利益高于一切,惟利是图的不良思想意识。一旦这种意识得到膨胀,就有可能使未成年人滑向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的泥潭,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政治原因
我国现行政治生活中存在的官僚主义特权思想以及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无不对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现实生活产生不良影响,使一些未成年人从小就树立了“关系第一”,“权力重要”等不正确的思想观念而厌学、厌教。同时,西方反华势力正加紧利用我国的改革开放机会,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文化渗透,用西方资本主义的“民主”、“自由”、“人权”和个人主义的价值观来诱惑、腐蚀未成年人,造成部分未成年人思想上的混乱,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社会原因
社会就业的压力,农村经济的萧条,如果剩余劳动力得不到安置,农村经济不能有所改善,就会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给社会治安带来隐患,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滋生和增长。从法制上讲,虽然我国目前也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但贯彻落实的情况仍不尽人意,法律的可操作性也值得探讨。笔者曾询问过一名农村中小学校的校长,是否宣传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他竟回答说“不知道”。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受到过法制教育,没有一丁点法律意识,则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并不是偶然。
(四)思想文化原因
市场经济是发展了,可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却放松了,一些地方和部门忽视精神文明建设,“一手硬,一手软”,导致社会上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盛行,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东西层出不穷,黄、赌、毒、色情的宣扬也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而未成年人正处在人生观、价值观确立的关键时期,辨别是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弱,生活在这种复杂的文化氛围里,产生思想上的混乱和困惑就在所难免,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远离违法犯罪极其不利。
二、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具体原因
(一)个体原因
未成年人正处在身体与智力发育的时期,是一个从幼稚走向成熟,从依赖性到独立性的发展阶段,也是一个充满矛盾与挑战的时期。生理和心理的急剧变化和认识能力之间的矛盾;意志和情绪、情感之间的矛盾,都表现得比较突出。在这一时期,一旦有外来不良因素的侵蚀,极易使一些未成年人产生生理和心理的各种障碍,从而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根据诸多案例调查分析可见,有5种心理容易导致未成年人行为偏差,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1、冲动心理。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差,极易冲动。调查显示,绝大多数违法犯罪少年都是在冲动心理支配下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因为冲动心理决定了他们的犯罪动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多是临时起意,少有预谋。
2、模仿心理。未成年人具有很强的模仿心理,这是有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决定的,他们对外界不良因素的诱惑缺乏思维批判能力,因此常会模仿电影电视中的一些作案形式或作案情节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3、虚荣心理。一些未成年人不对学业刻苦用功,而是追求时髦,盲目攀比,产生极强的虚荣心理,对于一些家境不好,自己又无正当收入的未成年人来说,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也是为什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主要集中在侵财方面的原因。
4、逆反心理。当父母、教师采取简单压制或粗暴的方式教育未成年人时,会使一部分未成年人产生逆反心理,从而走上歧途。
5、补偿心理。生活在从小缺少父爱或母爱,或因父母感情破裂而离异家庭里的未成年人,因为自己被当成“出气筒”、“多余的人”,久而久之,导致这些未成年人心理扭曲,产生强烈的补偿愿望,男性未成年人因此往往广交朋友,与有劣迹的人混在一起,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影响
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学校,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老师,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具有举足轻重无可替代的作用。一个健康幸福的家庭会使未成年人在甜蜜幸福中健康成长,再加上正确的家庭教育,生活在这样家庭的未成年人便会成长为国家建设的主力军,而现实却是千差万别的。
1、结构破裂型与心理破裂型家庭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影响。导致家庭破裂的原因很多,如父母一方或双方的死亡、分居、离婚、长期入狱等等,以导致无法给未成年人正常的家庭亲情和爱护及家庭教育,使他们幼小的心灵遭受创伤,他们的性格、道德观念极易受到外界的不良干扰而形成扭曲变态心理,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心理破裂型家庭是指父母经常争吵,其外型完整而实质上已破裂的家庭。在这种争吵、对骂、充满紧张冲突气氛中成长的未成年人,更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家庭教育不当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
第一类,是娇纵溺爱型。在家庭中父母过分的迁就溺爱,一味地满足其物质精神生活上的任何需求,养成孩子骄横、任性、贪图享乐,唯我至上等不良习性,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娇纵溺爱所形成的不良习性一旦恶性膨胀,遇到外界不良诱因,便易导致违法犯罪。
第二类,粗暴生硬型。一些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但又缺乏科学化正确的教育方法。当子女达不到自己的期望时,往往“恨铁不成钢”,采用粗暴方法对待子女,使未成年人身心遭受创伤,从而产生恐惧心理,增大了与父母的心理隔阂,性格孤僻,冷漠,脾气暴躁,情绪自卑,行为自私,极易到社会上去寻找同情和温暖,从而增大了走上犯罪道路的机会。
第三类,放弃教育型。父母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对子女听之任之,不管不问,放任自流,这种现象在农村较为普通,但在城市也逐渐出现,主要是由于城市生活节奏的加快和受市场经济的竞争影响,失业现象严重,父母为严重的生活问题所迫而忽视了对子女教育;在农村,大量的劳动力流向城市,只留下老人和儿童,这对农村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极为不利。
第四类,父母或家庭其他成员的不良行为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影响。现实中家庭的不良氛围千差万别,有赌博型、盗窃型,甚至还有从事性交易的家庭,有的家庭虽然没有以上恶习,但父母私生活不避未成年人,同样也会引起未成年人以身试法,走上犯罪道路。有统计显示,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其近亲属有犯罪现象的竟高达50%。
(三)学校教育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影响
1、学校在执行教育方针上有偏差,重德轻智,教书与育人脱节。近年来,一些学校重视智力教育,忽视了德智体美劳的协调发展,片面地追求升学率,只教书不育人,有的学校根本就不开思想品德和法制课,即使是开设,也是流于形式,教学枯燥无味,不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如果没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指导,无论是文化成绩好的,还是文化成绩差的,都容易被社会上的消极因素所影响、腐蚀,久而久之,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一些地区在教学管理上,为了“先进”、“荣誉”和“职称”、“奖金”,片面追求优秀率、升学率。学校分重点、非重点;班级分快班、慢班,学生分优等生、劣等生,使学校的教育重点放在少数“尖子生”、“苗子”上,致使差生特别是“双差生”自尊心受到损伤,甚至自卑自弃,破罐破摔。一些学校采取简单的办法,对双差生劝其退学,严重者勒令退学或径直开除,致使不少中小学生失学、辍学、逃学而流向社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学校的法制教育严重脱节,一旦发生事故则后悔莫及。
目前学校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学生智力的培养上,目的只为了升学率和学校的名气,对法制教育往往是一带而过,虽然课堂上的法制教育课是排列的,但往往又被其他主课程挤占,甚至是徒有虚名。
4、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严重脱节。学校不重视家访工作,缺乏与家长稳固的联络渠道,更缺乏经常性的沟通,老师更多的做法,是当学生犯了错误时向家长“告状”,这种做法,非但不能被未成年人接受,反而引起他们的抵触情绪,产生逆反心理,进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5、目前,中小学生普遍学习任务繁重,压力过大,教学技术呆板,只注重灌输知识而没有趣味性,校内活动单调或根本没有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致使未成年人对学校教育产生厌倦情绪,从而弃学逃学,走上社会,成为违法犯罪分子拉拢的对象。
(四)社会环境因素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影响
1、当前社会上存在的不良社会风气和社会现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惟利是图的思想,不仅严重地侵蚀着成年人,也波及到未成年人,穿讲名牌,吃讲高档,就连一次简单的生日晚会,也会花掉一个农民二年所不能挣到的财富。权钱交易,贪污腐化,索贿受贿等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生活在这样客观环境中的未成年人,由于自身认识能力、辨别能力差,加上未成年人天然的模仿本性,极易使未成年人迷失方向,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适合未成年人的健康娱乐场所严重不足,而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却得到了无限制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大潮也毫无保留地冲击着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科技馆,无不在利益的驱动下,从新定位自己,以利益为己任,不再考虑其本身存在的社会价值和意义,纷纷融入到金钱的拼搏战中,有的甚至蜕变成毒害未成年人的摇篮。我国适合未成年人活动的公益场所本来就不充足,有限的一点公益资源被挤占,使外在生长发育期的未成年人无处发泄旺盛的精力,而那些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却恰好迎合了部分未成年人需求,从而一步步地迈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结交不良友伴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俗话说“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未成年人本身具有很强的模仿能力,其意志又不坚定,辨别是非能力很低,如果所处的环境恶劣,往往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果结交一批积极向上,道德品质高尚的同学和朋友,就会走上正路,反之,结交一批不三不四、品行不端的伙伴,他们就会臭味相投,自发地形成一种小社会环境或反社会性小群体,并排斥占主导地位的人生价值观念,拒绝社会法律道德的约束,沿着不良的心理发展轨迹滑向违法犯罪的泥潭。
4、社会对未成年人教育管理上的漏洞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影响。未成年人脱离学校、家庭的监控,融入社会之后,社会并未形成一种有效的教育、管理、控制未成年人活动的相应机制,即使有一些诸如“协会”、“中心”之类,也没有真正发挥其有效的作用。
(五)文化环境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影响
随着现代传媒技术的发展,即使在偏僻的小山庄,也可以收看到卫星频道电视节目,也可以上互联网泡吧,科学是一把双刃剑,在科学技术日益现代化的今天,其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日本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所举行的一场声势浩大的活动,即采取强制性的手段限制那些刺激性感或助长残暴性的出版刊物,以及电影、广告、广播。他们认为造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首先是“家长责任”和“本人责任”,其次就是不良宣传的责任。为谋取高额利润的商业性不良宣传,已经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非常重要的线索。网络技术发展了,网吧遍地开,当一幕幕网吧悲剧过后,政府才采取一些限制措施。然而,黑心的经营者为了追逐利益却仍然是“照常”经营,惨剧也“照常”发生。
(六)中国农村社会变革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影响
现阶段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外出误工对未成年人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凸显。对于一个如能在双亲温暖照料下,可以发育成熟的孩子说,双亲不在身边更加难以忍受,首先一个问题就是与父母长期分居,会形成情感上疏远与隔阂,在孩子幼小的心灵上形成一种孤独、不安、烦躁的情感,无疑这一切会对孩子性格形成产生影响;其次,由于父母不在家而在培养和教育方面出现的问题。不言而喻,孩子在家里通过对父母、哥哥、姐姐起居动作的接触和仿效,逐步形成其社会性,特别是形成道德意识和超自发的善良心地,父母不在身边,祖父母代替父母照管孩子时,会更加姑息或过多干涉孩子,因而可能把孩子培养成耐性差的神经质性格。常见的倾向是老人因为觉得离开父母的孩子值得怜悯和同情,所以往往乱给孩子买东西等,这种物质与精神不正常的情况,毫无疑问会使孩子在人格形成上起伏不定,助长其依赖性,损伤其自主性,使孩子遇到诱惑等危险时,缺乏应有的耐性和抵制能力。一些夫妇把孩子带入大都市,本意是为了孩子更幸福更健康地成长。然而一方面,父母面临者很大的生存压力,每天工作下来,根本无暇顾及孩子,另一方面,孩子进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环境,很难转变自己的角色,周围的人来自五湖四海,没有村落中的那种亲情和照顾,再加上城市人排斥农村人,连接受教育的机会也无法保证。因此,实际上这些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是很糟的,更易受不良因素的侵蚀而走向违法犯罪道路。
一、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
现阶段,产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是我国的各种社会矛盾和各种消极因素的综合作用的反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经济方面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发展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缺陷和弊端。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私有性质的经济成分存在,必然引起部分社会成员的私有观念和惟利是图的思想,成为诱发和导致违法犯罪的直接原因,所有这些矛盾冲突和不良影响,同样也会感染那些年幼无知,极易被侵蚀的未成年人,使他们从小形成了个人利益高于一切,惟利是图的不良思想意识。一旦这种意识得到膨胀,就有可能使未成年人滑向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的泥潭,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政治原因
我国现行政治生活中存在的官僚主义特权思想以及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无不对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现实生活产生不良影响,使一些未成年人从小就树立了“关系第一”,“权力重要”等不正确的思想观念而厌学、厌教。同时,西方反华势力正加紧利用我国的改革开放机会,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文化渗透,用西方资本主义的“民主”、“自由”、“人权”和个人主义的价值观来诱惑、腐蚀未成年人,造成部分未成年人思想上的混乱,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社会原因
社会就业的压力,农村经济的萧条,如果剩余劳动力得不到安置,农村经济不能有所改善,就会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给社会治安带来隐患,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滋生和增长。从法制上讲,虽然我国目前也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但贯彻落实的情况仍不尽人意,法律的可操作性也值得探讨。笔者曾询问过一名农村中小学校的校长,是否宣传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他竟回答说“不知道”。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受到过法制教育,没有一丁点法律意识,则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并不是偶然。
(四)思想文化原因
市场经济是发展了,可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却放松了,一些地方和部门忽视精神文明建设,“一手硬,一手软”,导致社会上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盛行,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东西层出不穷,黄、赌、毒、色情的宣扬也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而未成年人正处在人生观、价值观确立的关键时期,辨别是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弱,生活在这种复杂的文化氛围里,产生思想上的混乱和困惑就在所难免,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远离违法犯罪极其不利。
二、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具体原因
(一)个体原因
未成年人正处在身体与智力发育的时期,是一个从幼稚走向成熟,从依赖性到独立性的发展阶段,也是一个充满矛盾与挑战的时期。生理和心理的急剧变化和认识能力之间的矛盾;意志和情绪、情感之间的矛盾,都表现得比较突出。在这一时期,一旦有外来不良因素的侵蚀,极易使一些未成年人产生生理和心理的各种障碍,从而导致违法犯罪的发生,根据诸多案例调查分析可见,有5种心理容易导致未成年人行为偏差,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1、冲动心理。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差,极易冲动。调查显示,绝大多数违法犯罪少年都是在冲动心理支配下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因为冲动心理决定了他们的犯罪动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多是临时起意,少有预谋。
2、模仿心理。未成年人具有很强的模仿心理,这是有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决定的,他们对外界不良因素的诱惑缺乏思维批判能力,因此常会模仿电影电视中的一些作案形式或作案情节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3、虚荣心理。一些未成年人不对学业刻苦用功,而是追求时髦,盲目攀比,产生极强的虚荣心理,对于一些家境不好,自己又无正当收入的未成年人来说,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也是为什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主要集中在侵财方面的原因。
4、逆反心理。当父母、教师采取简单压制或粗暴的方式教育未成年人时,会使一部分未成年人产生逆反心理,从而走上歧途。
5、补偿心理。生活在从小缺少父爱或母爱,或因父母感情破裂而离异家庭里的未成年人,因为自己被当成“出气筒”、“多余的人”,久而久之,导致这些未成年人心理扭曲,产生强烈的补偿愿望,男性未成年人因此往往广交朋友,与有劣迹的人混在一起,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影响
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学校,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老师,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具有举足轻重无可替代的作用。一个健康幸福的家庭会使未成年人在甜蜜幸福中健康成长,再加上正确的家庭教育,生活在这样家庭的未成年人便会成长为国家建设的主力军,而现实却是千差万别的。
1、结构破裂型与心理破裂型家庭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影响。导致家庭破裂的原因很多,如父母一方或双方的死亡、分居、离婚、长期入狱等等,以导致无法给未成年人正常的家庭亲情和爱护及家庭教育,使他们幼小的心灵遭受创伤,他们的性格、道德观念极易受到外界的不良干扰而形成扭曲变态心理,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心理破裂型家庭是指父母经常争吵,其外型完整而实质上已破裂的家庭。在这种争吵、对骂、充满紧张冲突气氛中成长的未成年人,更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家庭教育不当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
第一类,是娇纵溺爱型。在家庭中父母过分的迁就溺爱,一味地满足其物质精神生活上的任何需求,养成孩子骄横、任性、贪图享乐,唯我至上等不良习性,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娇纵溺爱所形成的不良习性一旦恶性膨胀,遇到外界不良诱因,便易导致违法犯罪。
第二类,粗暴生硬型。一些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但又缺乏科学化正确的教育方法。当子女达不到自己的期望时,往往“恨铁不成钢”,采用粗暴方法对待子女,使未成年人身心遭受创伤,从而产生恐惧心理,增大了与父母的心理隔阂,性格孤僻,冷漠,脾气暴躁,情绪自卑,行为自私,极易到社会上去寻找同情和温暖,从而增大了走上犯罪道路的机会。
第三类,放弃教育型。父母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对子女听之任之,不管不问,放任自流,这种现象在农村较为普通,但在城市也逐渐出现,主要是由于城市生活节奏的加快和受市场经济的竞争影响,失业现象严重,父母为严重的生活问题所迫而忽视了对子女教育;在农村,大量的劳动力流向城市,只留下老人和儿童,这对农村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极为不利。
第四类,父母或家庭其他成员的不良行为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影响。现实中家庭的不良氛围千差万别,有赌博型、盗窃型,甚至还有从事性交易的家庭,有的家庭虽然没有以上恶习,但父母私生活不避未成年人,同样也会引起未成年人以身试法,走上犯罪道路。有统计显示,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其近亲属有犯罪现象的竟高达50%。
(三)学校教育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影响
1、学校在执行教育方针上有偏差,重德轻智,教书与育人脱节。近年来,一些学校重视智力教育,忽视了德智体美劳的协调发展,片面地追求升学率,只教书不育人,有的学校根本就不开思想品德和法制课,即使是开设,也是流于形式,教学枯燥无味,不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如果没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指导,无论是文化成绩好的,还是文化成绩差的,都容易被社会上的消极因素所影响、腐蚀,久而久之,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一些地区在教学管理上,为了“先进”、“荣誉”和“职称”、“奖金”,片面追求优秀率、升学率。学校分重点、非重点;班级分快班、慢班,学生分优等生、劣等生,使学校的教育重点放在少数“尖子生”、“苗子”上,致使差生特别是“双差生”自尊心受到损伤,甚至自卑自弃,破罐破摔。一些学校采取简单的办法,对双差生劝其退学,严重者勒令退学或径直开除,致使不少中小学生失学、辍学、逃学而流向社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学校的法制教育严重脱节,一旦发生事故则后悔莫及。
目前学校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学生智力的培养上,目的只为了升学率和学校的名气,对法制教育往往是一带而过,虽然课堂上的法制教育课是排列的,但往往又被其他主课程挤占,甚至是徒有虚名。
4、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严重脱节。学校不重视家访工作,缺乏与家长稳固的联络渠道,更缺乏经常性的沟通,老师更多的做法,是当学生犯了错误时向家长“告状”,这种做法,非但不能被未成年人接受,反而引起他们的抵触情绪,产生逆反心理,进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5、目前,中小学生普遍学习任务繁重,压力过大,教学技术呆板,只注重灌输知识而没有趣味性,校内活动单调或根本没有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致使未成年人对学校教育产生厌倦情绪,从而弃学逃学,走上社会,成为违法犯罪分子拉拢的对象。
(四)社会环境因素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影响
1、当前社会上存在的不良社会风气和社会现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惟利是图的思想,不仅严重地侵蚀着成年人,也波及到未成年人,穿讲名牌,吃讲高档,就连一次简单的生日晚会,也会花掉一个农民二年所不能挣到的财富。权钱交易,贪污腐化,索贿受贿等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生活在这样客观环境中的未成年人,由于自身认识能力、辨别能力差,加上未成年人天然的模仿本性,极易使未成年人迷失方向,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2、适合未成年人的健康娱乐场所严重不足,而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却得到了无限制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大潮也毫无保留地冲击着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科技馆,无不在利益的驱动下,从新定位自己,以利益为己任,不再考虑其本身存在的社会价值和意义,纷纷融入到金钱的拼搏战中,有的甚至蜕变成毒害未成年人的摇篮。我国适合未成年人活动的公益场所本来就不充足,有限的一点公益资源被挤占,使外在生长发育期的未成年人无处发泄旺盛的精力,而那些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却恰好迎合了部分未成年人需求,从而一步步地迈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结交不良友伴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俗话说“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未成年人本身具有很强的模仿能力,其意志又不坚定,辨别是非能力很低,如果所处的环境恶劣,往往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果结交一批积极向上,道德品质高尚的同学和朋友,就会走上正路,反之,结交一批不三不四、品行不端的伙伴,他们就会臭味相投,自发地形成一种小社会环境或反社会性小群体,并排斥占主导地位的人生价值观念,拒绝社会法律道德的约束,沿着不良的心理发展轨迹滑向违法犯罪的泥潭。
4、社会对未成年人教育管理上的漏洞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影响。未成年人脱离学校、家庭的监控,融入社会之后,社会并未形成一种有效的教育、管理、控制未成年人活动的相应机制,即使有一些诸如“协会”、“中心”之类,也没有真正发挥其有效的作用。
(五)文化环境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影响
随着现代传媒技术的发展,即使在偏僻的小山庄,也可以收看到卫星频道电视节目,也可以上互联网泡吧,科学是一把双刃剑,在科学技术日益现代化的今天,其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是多方面的。
日本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所举行的一场声势浩大的活动,即采取强制性的手段限制那些刺激性感或助长残暴性的出版刊物,以及电影、广告、广播。他们认为造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首先是“家长责任”和“本人责任”,其次就是不良宣传的责任。为谋取高额利润的商业性不良宣传,已经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非常重要的线索。网络技术发展了,网吧遍地开,当一幕幕网吧悲剧过后,政府才采取一些限制措施。然而,黑心的经营者为了追逐利益却仍然是“照常”经营,惨剧也“照常”发生。
(六)中国农村社会变革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影响
现阶段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外出误工对未成年人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凸显。对于一个如能在双亲温暖照料下,可以发育成熟的孩子说,双亲不在身边更加难以忍受,首先一个问题就是与父母长期分居,会形成情感上疏远与隔阂,在孩子幼小的心灵上形成一种孤独、不安、烦躁的情感,无疑这一切会对孩子性格形成产生影响;其次,由于父母不在家而在培养和教育方面出现的问题。不言而喻,孩子在家里通过对父母、哥哥、姐姐起居动作的接触和仿效,逐步形成其社会性,特别是形成道德意识和超自发的善良心地,父母不在身边,祖父母代替父母照管孩子时,会更加姑息或过多干涉孩子,因而可能把孩子培养成耐性差的神经质性格。常见的倾向是老人因为觉得离开父母的孩子值得怜悯和同情,所以往往乱给孩子买东西等,这种物质与精神不正常的情况,毫无疑问会使孩子在人格形成上起伏不定,助长其依赖性,损伤其自主性,使孩子遇到诱惑等危险时,缺乏应有的耐性和抵制能力。一些夫妇把孩子带入大都市,本意是为了孩子更幸福更健康地成长。然而一方面,父母面临者很大的生存压力,每天工作下来,根本无暇顾及孩子,另一方面,孩子进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环境,很难转变自己的角色,周围的人来自五湖四海,没有村落中的那种亲情和照顾,再加上城市人排斥农村人,连接受教育的机会也无法保证。因此,实际上这些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是很糟的,更易受不良因素的侵蚀而走向违法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