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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云南省马关县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实施。该《办法》规定,执法出错或监督不力将被问责。行政执法人员不作为或乱为的,由县政府法制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暂扣或者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吊销行政执法证件;情节严重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