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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8日,根据《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漳委发[2012]12号),福建科之杰因积极开展产品研发工作,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漳州市10万元科技专项资金奖励,由财政拨付至企业研发专户。此次奖励既是对科之杰新材料集团研发业绩的肯定,也是对公司后续研发活动的关注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