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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省科委根据省科研成果管理工作的需要,于一九九二年九月向全省发出通知,规定凡中请省重大科技项目,申报省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鉴定和重大科技成果奖励的项目,都必须有国家科委、国家有关部委或省科委认定的查新咨询单位出据的查新报告,作为评审和审批的背景材料。并授权江苏省科技情报研究所设立查新咨询中心,作为我省的查新机构。省查新咨询中心从去年十月份开始了面向全省的科技查新咨询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