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网络信息的诸多属性尤其客观性的不确定,导致其不能被直接适用传统的证据规则,因而网络信息的可采性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目前,网络信息可采性认定的理论研究和相关法律构建处于滞后状态,相关问题也凸现了出来,需要对网络信息的可采性认定进行进一步研究。研究网络信息的可采性认定问题,对进一步研究网络信息司法认证起到了基础作用,也有利于相关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