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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犹县充分发挥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的作用,积极开展大病保险服务,为参保大病患者的生命保驾护航。该县自2004年开始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实施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从中受益的参保患者越来越多,呈逐年上升之势。仅2007、2008两年就发生参保大病患者34例,支付金额达76.5万元,较好地解决了参保患者大额医疗费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