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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自1991年以来,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方针,持之以恒地开展依法治市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南京市先后受到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表彰,分别被评为1991-1995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和全省"二五"普法先进单位,1996年被司法部确定为全国省会城市依法治市试点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