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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届人大代表任期五年,我很珍惜履职的机会……我的中学时代是充满理想的八十年代,那时我就想为社会做点事,代表履职给了我实现少年时‘家国梦’的机会”,连任市第十四、十五届人大代表的李向农谈起履职充满了感情。
“闲事”一管到底
当选人大代表以来,李向农提交的议案和建议有30余件,涉及民生的各方面,高产且高质。生活中,他尤其“爱管闲事”,且一管管到底。几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李向农听说上海房屋买卖交易中,有买家购房后,卖家户口却不从原房子中迁出,导致买家、卖家户口“共居一屋”多年。而令人惊讶的是,无奈的买家“请不走”卖家,却不能起诉,因为没有相关法律条款支持。
——还有这事?李向农坐不住了。
买房对老百姓来说是大事。谁也不想自己的房子里“住”着陌生人,这对孩子上学和房屋再交易都有影响。李向农当即开始走访调研。
他查阅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和《民事法律适用问答》,发现法院依法不受理该类申请户口迁出的案件。户口迁出只能由交易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但是在卖方不配合迁出户口的情况下,仅凭买方的申请或提供相应证件,依据市公安局相关规范性文件,派出所也不受理。
——难道就没有解决的办法了?
李向农不放弃。他又查阅了全国各地相关法律法规,最后发现江苏省于2016年11月1日出台了《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其九十六条规定:“……原户口登记人员未迁出户口的,公安机关可以凭现所有权人申请及相关材料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家庭户。”从中可看出,买方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将卖方户口从交易房屋内迁入“社区家庭户”。
——上海能不能也这样做?
李向农继续“刨根问底”。他查阅了《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10〕370号),发现上海市也设有“公共户”,但《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常住户口“公共户”设立与日常管理工作通知》中关于“公共户”入户申请有规定,即由无落户地者作为“公共户”申请人向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这表明,房屋买家依然很难维权,因为迁入“公共户”需要由卖家主动申请。
——那么,就不能强制将不肯申请迁出的卖家户口迁至“公共户”吗?
李向农用律师的逻辑思维分析,“如果修改市公安局相关规范性文件,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于是,他撰写了《关于设置相关机制解决户口迁出的建议》,提交给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市公安局修改《上海市公安局户口事项办理程序规定(试行)》《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规范文件中相应户口迁出管理的规定,即在本市范围内建立房屋所有权人有权依据房屋买卖合同及房屋权属证明,向派出所申请房屋内原登记人员户口迁出的相关机制。
李向农的建议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重视。经一年多的研究,2018年3月,市公安部门发布了《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明确房产交易后,现权利人申请将房屋内原有户口迁出,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拒不迁出或者无法通知的可以直接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公共户。
此举为许多买家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难题。而相关规定的出台也让李向农似乎可以就此“打住”了,然而他还在持续跟踪。
他又发现了新问题,“执行部门在买家申请条件中提出了具体要求,部分买家难以达到申请条件。”目前,李向农还在“盯”这事。“做一件事就要做到底”,这是李向农的原则,也是他履职所秉持的认真和执着。
不放过一个细节
履职已“根植”于李向农潜意识中,电视上的一则新闻、生活中的一个细节,他都不放过。六年来,李向农完善了一套调研方案:发现个案,寻找类案,全面调研,思考总结,形成议案建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的议案》就是这样“出炉”的。
2018年10月28日,一则新闻引起了李向农的注意——重庆市万州區一辆公交车因乘客与司机争执而坠江,15条生命消逝。
在扼腕的同时,李向农立即想到上海也有类似事件,虽未酿成惨案,也是险象环生,如:2017年6月13日,一辆沪塘专线公交车因雨天且路窄,车速较慢,一乘客嫌车慢,怒掐司机,导致公交车撞到路边停放的两辆轿车;2018年12月4日,783路公交车行驶至浦东新区张杨路、居家桥路时,一名乘客发现自己坐过站了,强行要求下车,遭拒后抢夺方向盘,导致公交车与一辆电力施工车发生撞击……
“如果不能保障公交车司机免受侵扰,那么全车乘客以及街上的行人、车辆都将面临风险”,李向农忧心忡忡。
“这不是大概率事件,然而一旦发生,后果难以预料,必须预防”,想到这,李向农立即查阅相关法条,他发现《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对运营公共企业须设置应急窗、救生锤、灭火器等安全设施作了规定,第三十三条又对乘客应当文明乘车作了规定,但上述规定都是从规范乘客的行为角度所作的原则性规定,并不能起到好的预防作用。
李向农想做的是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他查阅了国家司法网站,又让其律师团队作了详尽调研,深思熟虑后,在今年年初的市人代会上提交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的议案》。李向农提出: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第(六)项之后应增加第(七)项“按规定在司机驾驶区域设置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增加第(八)项“按规定在公交车醒目位置张贴‘侵犯公交车司机是犯罪’的警示标语”。
这两个建议被采纳了。此后,李向农欣喜地看到部分公交车已为司机加装了防护栏,车上也张贴了警示标语。目前这两项工作还在持续推进中。
还是与交通有关。去年年底的一天,李向农开车遇到交警抽检(交警不定期持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仪在公共道路上筛查酒驾),他发现酒精检测仪被重复使用,很不卫生,且存在安全隐患。 “我被要求吹气8次”,李向农笑谈那天的“遭遇”,仍“心有余悸”,“第二天口腔还是不舒服。我的朋友们也遇到过,说这么多人共用一个检测仪,太不卫生了,万一有人感冒,很容易传给其他人”。
不提则已,一提发现微信群、朋友圈好多人“吐槽”这事。李向农当即认为小事不小,开始实地调研、搜索新闻、查阅公安部网站,提交了《关于推广交通民警使用“哨式吹管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的建议》。
李向农在建议中提出: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哨式吹管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如果继续使用“直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也应在检测仪测试端增设一次性隔离膜或隔离套,并且每测试一人更换一次新的隔离膜或隔离套。
公安部门很重视这条建议,“他们本就在研究新产品,在新产品出来之前,交警已用替代品取代之前使用的直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了,行动很快啊”,李向农开心地说。
“履职给我实现理想的机会”
李向农少年时代就有“家国情怀”。他给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命名为“普世”,经常要求员工做公益,“要做社会公益,不是挑对自己前途、对公司发展有帮助的公益,是各个方面的公益都要做。”
李向农关心青少年成长、关注老年人权益。“孩子们每天埋头学习,职业规划课是缺失的,这影响到他们的未来”,李向农说,“就比如我有个同行,律师并不是他喜欢的职业,可是已经做了这么多年了,转型已不太可能”。
因此,在李向农看来,为孩子们开设职业规划课迫在眉睫,这也是为国家培养合适人才的需要。“上海要发展制造业,很缺技术工人,而选择读技校的孩子并不多,这里头有社会的偏见,也有学校、家长的原因,没有引导孩子往兴趣的方向走,一窝蜂往大学里‘高大上’的热门专业挤,比如金融”,李向农说。
为此,李向农走访了杨浦区不少学校。调研结果显示许多孩子在未来职业规划方面很迷惘。为此,李向农提交了《关于加强对上海市中小学学生职业规划教育工作监督的议案》,建议编写职业规划课教材;单设必修课“职业规划课程”,并确保相应课时;增加社会实践课,使学生有职业体验机会;加大宣传,让父母参与到职业规划教育中……
市教委积极采纳了李向农的建议,并立即开始行动。“但这庞大的工程不是一朝一夕能实现的,它有个过程”,李向农总结说。
同样,李向农也非常关心老年人。2017年,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时,李向农逐条审议条例草案,发现草案“房地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在办理老年人自有或者承租的住房转移、变更等房地产登记和更改户主、户口迁入等涉及老年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核实老年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条款中,“重大事项”未将“抵押”事项包括进去。
要不要增加“抵押”二字?李向农认为这二字“关系到‘老有所居’的问题!”。于是,他开始查阅民法通则、物权法及与房地产登记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代表团审议前一晚,为了2个字,李向农熬夜6小时,他反复论证,最后认为这2个字“必须加!”。而他的这条意见,也被市人大常委会采纳。
李向农认为,开展普法活动也是代表履职和社会责任感的体现。例如,在李向农的牵头下,十余名律师志愿者为普陀区新渡口基地项目旧改工作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从项目启动开始,律师们就驻扎到基地,宣传土地征收补偿的法律政策,提供义务咨询服务,回答被征收人因婚姻、继承等民事关系引发的权属确认、财产分配等相关法律问题。
2014年12月,李向农带领普世律师事务所与市新收犯监狱签订合作共建协议,为新收罪犯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律师们每月入监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和普法活动。另外,在监狱每月的家属接见日,坐堂为罪犯家属提供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援助进大墙”帮助新收罪犯解决因入狱服刑產生的家庭、财产及债务纠纷,缓解其情绪,帮助他们积极改造和学习法律知识,以便出狱后不再重犯。此举受到罪犯的普遍欢迎,也为监狱方解决了不少难题,且造福社会。而这个项目,李向农坚持至今,并还将继续。
又有了“新目标”
李向农履职做过的事情很多,许多事“解决了就不记得了”,但未完成的或想做的事,他天天惦记着。
现在,李向农又“盯”上了精神病患者和法治化环境问题。
精神病患者一旦发病,对社会危害不小,“很难判断患者何时发病,万一发病时在街上拿着刀乱砍人,就是社会悲剧”,李向农说。
而迫于面子或担心受歧视等原因,许多家属并不承认家里有精神病患者,真正送到精神病院的患者更是少数。怎样防止这个群体给社会造成危害,对履职经验丰富的李向农来说,也是个“世纪难题”,“涉及面太广,涉及人群太大,涉及管理部门太多”,比如如何界定和管理精神病患者,就是“难中之难”。但即便如此,李向农依然孜孜不倦地在做调研,期待有一天能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在律师从业生涯中,李向农经常思索一个问题:怎样保护好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一个极端的例子是:2016年,山东省发生了震惊全国的“辱母杀人案”。22岁的于欢因母亲和自己被催债人侮辱,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伤了4人。其中,一人死亡。虽然此事不是发生在上海,但非法追债在上海却也有发生。
“虽然上海治安在全国名列前茅,但还要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比如追债,可以走法律途径,而不是用野蛮的方式危及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李向农说。他认为这点很重要,是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的一部分,只有人身和财产足够安全,企业家才愿意到这个地方投资。
“所以这方面我们还有事情要做”,其实李向农已经在做了,他正在认真调研,以期对此建言献策。
“闲事”一管到底
当选人大代表以来,李向农提交的议案和建议有30余件,涉及民生的各方面,高产且高质。生活中,他尤其“爱管闲事”,且一管管到底。几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李向农听说上海房屋买卖交易中,有买家购房后,卖家户口却不从原房子中迁出,导致买家、卖家户口“共居一屋”多年。而令人惊讶的是,无奈的买家“请不走”卖家,却不能起诉,因为没有相关法律条款支持。
——还有这事?李向农坐不住了。
买房对老百姓来说是大事。谁也不想自己的房子里“住”着陌生人,这对孩子上学和房屋再交易都有影响。李向农当即开始走访调研。
他查阅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和《民事法律适用问答》,发现法院依法不受理该类申请户口迁出的案件。户口迁出只能由交易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但是在卖方不配合迁出户口的情况下,仅凭买方的申请或提供相应证件,依据市公安局相关规范性文件,派出所也不受理。
——难道就没有解决的办法了?
李向农不放弃。他又查阅了全国各地相关法律法规,最后发现江苏省于2016年11月1日出台了《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其九十六条规定:“……原户口登记人员未迁出户口的,公安机关可以凭现所有权人申请及相关材料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家庭户。”从中可看出,买方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向派出所申请将卖方户口从交易房屋内迁入“社区家庭户”。
——上海能不能也这样做?
李向农继续“刨根问底”。他查阅了《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沪公发〔2010〕370号),发现上海市也设有“公共户”,但《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常住户口“公共户”设立与日常管理工作通知》中关于“公共户”入户申请有规定,即由无落户地者作为“公共户”申请人向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这表明,房屋买家依然很难维权,因为迁入“公共户”需要由卖家主动申请。
——那么,就不能强制将不肯申请迁出的卖家户口迁至“公共户”吗?
李向农用律师的逻辑思维分析,“如果修改市公安局相关规范性文件,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于是,他撰写了《关于设置相关机制解决户口迁出的建议》,提交给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市公安局修改《上海市公安局户口事项办理程序规定(试行)》《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规范文件中相应户口迁出管理的规定,即在本市范围内建立房屋所有权人有权依据房屋买卖合同及房屋权属证明,向派出所申请房屋内原登记人员户口迁出的相关机制。
李向农的建议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重视。经一年多的研究,2018年3月,市公安部门发布了《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明确房产交易后,现权利人申请将房屋内原有户口迁出,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拒不迁出或者无法通知的可以直接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公共户。
此举为许多买家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难题。而相关规定的出台也让李向农似乎可以就此“打住”了,然而他还在持续跟踪。
他又发现了新问题,“执行部门在买家申请条件中提出了具体要求,部分买家难以达到申请条件。”目前,李向农还在“盯”这事。“做一件事就要做到底”,这是李向农的原则,也是他履职所秉持的认真和执着。
不放过一个细节
履职已“根植”于李向农潜意识中,电视上的一则新闻、生活中的一个细节,他都不放过。六年来,李向农完善了一套调研方案:发现个案,寻找类案,全面调研,思考总结,形成议案建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的议案》就是这样“出炉”的。
2018年10月28日,一则新闻引起了李向农的注意——重庆市万州區一辆公交车因乘客与司机争执而坠江,15条生命消逝。
在扼腕的同时,李向农立即想到上海也有类似事件,虽未酿成惨案,也是险象环生,如:2017年6月13日,一辆沪塘专线公交车因雨天且路窄,车速较慢,一乘客嫌车慢,怒掐司机,导致公交车撞到路边停放的两辆轿车;2018年12月4日,783路公交车行驶至浦东新区张杨路、居家桥路时,一名乘客发现自己坐过站了,强行要求下车,遭拒后抢夺方向盘,导致公交车与一辆电力施工车发生撞击……
“如果不能保障公交车司机免受侵扰,那么全车乘客以及街上的行人、车辆都将面临风险”,李向农忧心忡忡。
“这不是大概率事件,然而一旦发生,后果难以预料,必须预防”,想到这,李向农立即查阅相关法条,他发现《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对运营公共企业须设置应急窗、救生锤、灭火器等安全设施作了规定,第三十三条又对乘客应当文明乘车作了规定,但上述规定都是从规范乘客的行为角度所作的原则性规定,并不能起到好的预防作用。
李向农想做的是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他查阅了国家司法网站,又让其律师团队作了详尽调研,深思熟虑后,在今年年初的市人代会上提交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的议案》。李向农提出: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第(六)项之后应增加第(七)项“按规定在司机驾驶区域设置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增加第(八)项“按规定在公交车醒目位置张贴‘侵犯公交车司机是犯罪’的警示标语”。
这两个建议被采纳了。此后,李向农欣喜地看到部分公交车已为司机加装了防护栏,车上也张贴了警示标语。目前这两项工作还在持续推进中。
还是与交通有关。去年年底的一天,李向农开车遇到交警抽检(交警不定期持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仪在公共道路上筛查酒驾),他发现酒精检测仪被重复使用,很不卫生,且存在安全隐患。 “我被要求吹气8次”,李向农笑谈那天的“遭遇”,仍“心有余悸”,“第二天口腔还是不舒服。我的朋友们也遇到过,说这么多人共用一个检测仪,太不卫生了,万一有人感冒,很容易传给其他人”。
不提则已,一提发现微信群、朋友圈好多人“吐槽”这事。李向农当即认为小事不小,开始实地调研、搜索新闻、查阅公安部网站,提交了《关于推广交通民警使用“哨式吹管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的建议》。
李向农在建议中提出: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哨式吹管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如果继续使用“直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也应在检测仪测试端增设一次性隔离膜或隔离套,并且每测试一人更换一次新的隔离膜或隔离套。
公安部门很重视这条建议,“他们本就在研究新产品,在新产品出来之前,交警已用替代品取代之前使用的直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了,行动很快啊”,李向农开心地说。
“履职给我实现理想的机会”
李向农少年时代就有“家国情怀”。他给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命名为“普世”,经常要求员工做公益,“要做社会公益,不是挑对自己前途、对公司发展有帮助的公益,是各个方面的公益都要做。”
李向农关心青少年成长、关注老年人权益。“孩子们每天埋头学习,职业规划课是缺失的,这影响到他们的未来”,李向农说,“就比如我有个同行,律师并不是他喜欢的职业,可是已经做了这么多年了,转型已不太可能”。
因此,在李向农看来,为孩子们开设职业规划课迫在眉睫,这也是为国家培养合适人才的需要。“上海要发展制造业,很缺技术工人,而选择读技校的孩子并不多,这里头有社会的偏见,也有学校、家长的原因,没有引导孩子往兴趣的方向走,一窝蜂往大学里‘高大上’的热门专业挤,比如金融”,李向农说。
为此,李向农走访了杨浦区不少学校。调研结果显示许多孩子在未来职业规划方面很迷惘。为此,李向农提交了《关于加强对上海市中小学学生职业规划教育工作监督的议案》,建议编写职业规划课教材;单设必修课“职业规划课程”,并确保相应课时;增加社会实践课,使学生有职业体验机会;加大宣传,让父母参与到职业规划教育中……
市教委积极采纳了李向农的建议,并立即开始行动。“但这庞大的工程不是一朝一夕能实现的,它有个过程”,李向农总结说。
同样,李向农也非常关心老年人。2017年,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时,李向农逐条审议条例草案,发现草案“房地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在办理老年人自有或者承租的住房转移、变更等房地产登记和更改户主、户口迁入等涉及老年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核实老年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条款中,“重大事项”未将“抵押”事项包括进去。
要不要增加“抵押”二字?李向农认为这二字“关系到‘老有所居’的问题!”。于是,他开始查阅民法通则、物权法及与房地产登记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代表团审议前一晚,为了2个字,李向农熬夜6小时,他反复论证,最后认为这2个字“必须加!”。而他的这条意见,也被市人大常委会采纳。
李向农认为,开展普法活动也是代表履职和社会责任感的体现。例如,在李向农的牵头下,十余名律师志愿者为普陀区新渡口基地项目旧改工作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从项目启动开始,律师们就驻扎到基地,宣传土地征收补偿的法律政策,提供义务咨询服务,回答被征收人因婚姻、继承等民事关系引发的权属确认、财产分配等相关法律问题。
2014年12月,李向农带领普世律师事务所与市新收犯监狱签订合作共建协议,为新收罪犯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律师们每月入监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和普法活动。另外,在监狱每月的家属接见日,坐堂为罪犯家属提供民事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援助进大墙”帮助新收罪犯解决因入狱服刑產生的家庭、财产及债务纠纷,缓解其情绪,帮助他们积极改造和学习法律知识,以便出狱后不再重犯。此举受到罪犯的普遍欢迎,也为监狱方解决了不少难题,且造福社会。而这个项目,李向农坚持至今,并还将继续。
又有了“新目标”
李向农履职做过的事情很多,许多事“解决了就不记得了”,但未完成的或想做的事,他天天惦记着。
现在,李向农又“盯”上了精神病患者和法治化环境问题。
精神病患者一旦发病,对社会危害不小,“很难判断患者何时发病,万一发病时在街上拿着刀乱砍人,就是社会悲剧”,李向农说。
而迫于面子或担心受歧视等原因,许多家属并不承认家里有精神病患者,真正送到精神病院的患者更是少数。怎样防止这个群体给社会造成危害,对履职经验丰富的李向农来说,也是个“世纪难题”,“涉及面太广,涉及人群太大,涉及管理部门太多”,比如如何界定和管理精神病患者,就是“难中之难”。但即便如此,李向农依然孜孜不倦地在做调研,期待有一天能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在律师从业生涯中,李向农经常思索一个问题:怎样保护好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一个极端的例子是:2016年,山东省发生了震惊全国的“辱母杀人案”。22岁的于欢因母亲和自己被催债人侮辱,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伤了4人。其中,一人死亡。虽然此事不是发生在上海,但非法追债在上海却也有发生。
“虽然上海治安在全国名列前茅,但还要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比如追债,可以走法律途径,而不是用野蛮的方式危及企业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李向农说。他认为这点很重要,是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的一部分,只有人身和财产足够安全,企业家才愿意到这个地方投资。
“所以这方面我们还有事情要做”,其实李向农已经在做了,他正在认真调研,以期对此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