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精神.确保实现“十一五”末我省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5%.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的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与中办发[2006]15号文件一并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