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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九月三日宁政发[2009]22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更好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明确审计工作有关事项的意见》(苏政发[2009]9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审计工作以及我市配合国家、省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的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