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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职业是现代法治的必备元素,独立而完善的律师阶层以保障民权、制衡公权为己任。职业化使得中国律师走向独立,这同时又是去行政化的过程。商业化因素在这一过程中起着不容忽视的正面和负面作用,应当施以公允的评价并进行一定的控制。在忠诚的前提下,律师对于委托人亦应当保持必要的独立。考量中国司法制度运行的现状,律师如何保持同公、检、法三机关的独立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