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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办发[2018]6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特邀督查员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3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特邀督查员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深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政务督查开放性,提升新时代政务督查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