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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侵权法认为,义务及特殊关系本质上不过是公共政策的一种体现。因此,法院在大学对大学生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分析中加入了很多关于公共政策的考虑:可预见性、危险或损害的性质或类型、邻近性、学校的负担、道德因素、防止将来的伤害、保险因素等。公共政策反映在侵权法中实际上是社会利益的一种平衡手段,我国相关法律没有对大学是否对大学生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作出明确规定,我国应当借鉴英美国家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