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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新常态,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近年来,四川省中江县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建设,培育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机制不全,渠道不通;学习培训与农民实际脱节,培训质量难以保障;现有政策的整合集成力度不够,很多已有的惠农政策未能及时向培育对象倾斜,突破性扶持政策创设不多。笔者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三点建议。
加快构建培育机制和体系,畅通培育渠道。一是健全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意见,成立由县领导牵头,农业、教育、科技等部门参与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权、各司其职、宏观决策、统筹协调和督办检查。二是建立保障有力的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大资金投入,实行专项审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对农广校基础硬件、师资能力建设的投入。三是构建以农广校为基础依托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加强各级农广校基础条件建设和功能建设,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经常性、制度化教育培训需求。四是构建县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1 N X”基础平台。“1”即县级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发挥统筹协调作用,“N”即多个功能和优势互补的教育培训机构,县级农广校要成为“N”中的骨干机构,“X”即建在特色产业专业村、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产业链上的现场教学及实训基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大投入,不断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奠定坚实基础。
不断创新培育模式和内容,吸引农民参与。一是确定好培育对象,有的放矢、以点带面。现阶段,农业生产企业带头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学生村官、种植养殖大户等具备成为职业农民的潜质,可通过对这一群体的先培训、先引导,实现示范带动,由点到面,推广普及,逐步建立起一支稳定的职业农民队伍。二是创新培育模式,实施分类教学指导。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分类分产业分工种分岗位开展培训,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分段安排课程,要注重实践技能操作,推行农民田间学校的教学培训方式,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要创新教育培训内容,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农民实际需求安排教学培训内容,制定针对性强的培育计划,课程设置要符合农民特点和学习规律,教学实践活动要形式多样;要创新教育培训手段,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在线信息技术咨询、全程跟踪管理与考核评价等教育服务活动。
制定出台培育扶持政策,保障农民权益。一是做好培育对象的摸底和建档。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以自愿为原则,对现有的规模种植、养殖大户进行入户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建档立卡。二是确定新型职业农民的资格认定标准。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严格标准、动态管理的工作原则和公开、平等、择优及德绩并重的认定原则。三是制定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持政策。认真落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各项政策和财政补助资金,同时研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吸收新型职业农民就业,支持职业农民举办家庭农场或牵头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技术支持、项目立项、工资社保等方面给予扶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探索建立职业农民信用机制,对不同层次的职业农民给予相应的政策和不同的授信额度,大力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需要各级政府制定有效的扶持政策措施,国家层面应尽快做好顶层设计,地方政府也要积极出台配套政策,形成稳定的制度。农业部门以及财政、人社、发改、土地、教育等各有关部门也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挖掘本部门的潜力,最大程度地支持扶持新型职业农民。
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中江县分校 付华建
加快构建培育机制和体系,畅通培育渠道。一是健全常态长效的工作机制。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意见,成立由县领导牵头,农业、教育、科技等部门参与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权、各司其职、宏观决策、统筹协调和督办检查。二是建立保障有力的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把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大资金投入,实行专项审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对农广校基础硬件、师资能力建设的投入。三是构建以农广校为基础依托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加强各级农广校基础条件建设和功能建设,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经常性、制度化教育培训需求。四是构建县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1 N X”基础平台。“1”即县级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发挥统筹协调作用,“N”即多个功能和优势互补的教育培训机构,县级农广校要成为“N”中的骨干机构,“X”即建在特色产业专业村、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产业链上的现场教学及实训基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大投入,不断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奠定坚实基础。
不断创新培育模式和内容,吸引农民参与。一是确定好培育对象,有的放矢、以点带面。现阶段,农业生产企业带头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学生村官、种植养殖大户等具备成为职业农民的潜质,可通过对这一群体的先培训、先引导,实现示范带动,由点到面,推广普及,逐步建立起一支稳定的职业农民队伍。二是创新培育模式,实施分类教学指导。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分类分产业分工种分岗位开展培训,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分段安排课程,要注重实践技能操作,推行农民田间学校的教学培训方式,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要创新教育培训内容,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农民实际需求安排教学培训内容,制定针对性强的培育计划,课程设置要符合农民特点和学习规律,教学实践活动要形式多样;要创新教育培训手段,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在线信息技术咨询、全程跟踪管理与考核评价等教育服务活动。
制定出台培育扶持政策,保障农民权益。一是做好培育对象的摸底和建档。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以自愿为原则,对现有的规模种植、养殖大户进行入户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建档立卡。二是确定新型职业农民的资格认定标准。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严格标准、动态管理的工作原则和公开、平等、择优及德绩并重的认定原则。三是制定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扶持政策。认真落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各项政策和财政补助资金,同时研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吸收新型职业农民就业,支持职业农民举办家庭农场或牵头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技术支持、项目立项、工资社保等方面给予扶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探索建立职业农民信用机制,对不同层次的职业农民给予相应的政策和不同的授信额度,大力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需要各级政府制定有效的扶持政策措施,国家层面应尽快做好顶层设计,地方政府也要积极出台配套政策,形成稳定的制度。农业部门以及财政、人社、发改、土地、教育等各有关部门也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挖掘本部门的潜力,最大程度地支持扶持新型职业农民。
四川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中江县分校 付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