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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构建丝绸之路区域物流协调机制的基本原则,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物流一体化协调机制的构建可采取"3+5+2"模式,即"国家—省区—企业"三个层级的协调机制主体,政策规划、产业结构、网络布局、企业培育、标准化制定等五个方面的协调机制客体,构建区域物流基础设施平台和区域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两个协调机制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