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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6日,“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启动会”在北京召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黑龙江省3个省本级,吉林省延边市、内蒙古锡林格勒盟、重庆市万州区、贵州省遵义市、甘肃省兰州市5个地级市和湖南省吉首市(县级市)共9个地区成为首批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单位.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到会祝贺并讲话.按照劳动保障部的要求,9个地区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于2007年年底交付使用.建设资金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与9个地区的地方财政共同担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