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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是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设立的,是吉林省检察机关现代化、综合性教育培训基地,承担省院下达的全省检察官教育培训的任务和国家检察官学院委托的全国检察官教育培训的部分任务。
学院前身为吉林省检察干部学校,创建于1987年1月17日。2002年2月,吉林省编委批准吉林省检察干部学校更名为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2005年6月经高检院批准筹建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2006年6月18日,学院新址开工建设。2007年6月28日高检院正式批准成立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2007年10月16日迁入新址。
20年,学院在省院党组的领导下,牢牢把握为检察工作服务的宗旨,以提高检察干警政治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结构,健全学科体系,完善管理制度,立足岗位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培训,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和丰硕的成果,为检察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20年风雨,20年沧桑,泼墨挥毫,绘不完画卷的精彩,千言万语,道不尽成就的辉煌。
一、20年春秋寒暑,我们风雨兼程、同舟共济,检察教育基础设施经过建设、发展,成为全国先进的检察教育培训基地
1987年学院建校之初,占地面积3078㎡,使用面积2654㎡。当时,学员住宿上下铺,十几个人一个房间,而且各方面条件都十分简陋。1993年扩建后,使用面积达4068㎡,学员住宿条件和教学环境虽然有所改善,但教学设备设施的陈旧,整体环境较差的状况,仍然难以满足培训的需求。2006年5月至7月举办第九期续职资格培训班时,参训学员达到196人,学院采取租床、倒出办公室做学员宿舍、将车库改建临时餐厅,采用视频听课等办法,圆满地完成了培训任务,得到了省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学员的理解与支持。
现在,学院坐落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净月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83928㎡,建筑面积27371㎡。学院设有多功能阶梯教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室、语音室、模拟法庭、实验室、图书阅览室、资料室、大小会议室等,可供450人参加学习;学院的学员公寓和研修中心设有标准间、套间,可容纳314人入住;体育活动中心设有游泳馆、网球馆、健身室、桌球室、乒乓球室等;学院学员餐厅和研修中心设有中餐厅、西餐厅、包房,可容纳700多人就餐。是集举办各种培训班和接待各种会议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培训基地。
20年,学院在省院党组的领导下,经过学院历届领导班子和全体教职员工坚持不懈的努力,学院基础设施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实现检察教育培训事业跨越式地发展。
二、20年,我们励精图治,奋发向上,开拓进取,教学能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在不断加强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38人,在读博士1名,硕士3名,研究生17名,在读研究生6名,本科5名,专科5名,技师1名。2000年以来,为了提高教职员工的素质,学院投入50多万元,采取委托培训等方式,共培养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3名,在职研究生23名,本科生8名。
学院建校之初内设机构只有四个部门。为了适应工作需要和学院发展的需要,2005年至2008年先后经省院和省编委批准增设到七个部门。形成了设置科学、职能齐全、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内部管理体系。
学院现有专职教师14名,其中有副教授(副研究员)6名,讲师(助理研究员)7名,助教1名,硕士3名,研究生学历9名,本科1名,博士在读1名。在20年的教学工作中,承担了10多类培训、110多个班次、40多门课程、40000多课时的授课任务。学院教师通过参加检察实践、西部巡讲支教、到基层挂职和完成各种培训的授课任务等形式的锻炼,形成了完整的教学方法,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搞好教学工作的同时,学院还十分重视教师的科研工作,坚持以科研成功促进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20年来,学院教师在国家级和省部级学术刊物发表论文300余篇,指导论文3000余篇,参加了由贾春旺检察长总主编、由全国人大法工委审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通典》等32部著作和教材的编写工作,有68篇论文和9部著作获奖。20年来,学院有1名同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系统“十佳”教师,有5名同志被评为全国检察系统的优秀教师,有10名同志被评为吉林省检察系统优秀教师。
学院在省内高校、科研单位、检察机关和政法机关的知名专家、学者和业务骨干中聘请的31名客座教授,对于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基地建设,提高培训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年,我们在省院党组的领导下,队伍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我们已经拥有目光高远的领导核心,已经拥有坚不可摧的骨干力量,已经拥有后劲十足的专业人才队伍。
三、20年,我们不断创新发展,从岗位培训、专项业务培训、高级检察官培训到专、本科和研究生培訓;从传统的教学模式到实务教学模式,办学结构逐渐规范,学科体系渐进完善,管理体制日趋健全
——岗位职务培训:为全面落实省院的“七五”干部培训规划,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在省院的领导下,我院于1987年开始以各项检察业务职能为内容开展为期1个月到3个月时间的岗位职务培训,到2000年底,共举办21期,培训1747人。这种持续规范性的培训,促进了干警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全面提高。
——司法会计培训:根据我省师资、学科和基地的优势,1986年和1987年高检院委托我院举办2期全国检察机关司法会计培训班,共培训全国检察干警174名。在此基础上,我院于2000年又举办了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会计培训班。经过3个月的专项强化学习和训练,使参训干警从会计知识欠缺到熟练掌握运用会计业务,以至于能够独立进行帐目审查工作,全面提高干警的专业侦查能力。与此同时我们也在专业化培训上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法律(检察)专业证书培训:为了解决检察干警法律专业问题,根据高检院和省院的安排,我院从1988年至1994年共举办4期法律(检察)专业证书培训班,共培训2688人,使我省检察干警非法律专业的问题得到了全部解决。
——学历培训:为了解决我省检察干警的学历问题,根据省院安排,1991年和1997年,我院与吉林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法律专业专科和经济法本科自考助学班,培训2284人,进一步提升了我省检察干警的学历档次,为我省检察人员达到《检察官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做出了重大贡献。为了解决高层次培训问题,根据省院领导的指示, 2004年,我院与省委党校联合举办法律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到2007年已经举办3期研究生班,培训235人,开创了大规模、正规化高层次培训的先河。
——高级检察官培训:1990年为了培养高层次检察人才,经高检院政治部批准,我院成立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吉林函授站,举办高级检察官培训班,到1998年共举办8期,培训674人。2007年,高检院授权我院对我省拟晋升高级检察官进行培训,到目前为止,共举办4期,培训467人,通过培训,使学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了明显的提高,达到了晋升高级检察官的标准。
——续职资格培训:根据《检察官法》的规定和高检院的统一部署,为了使41岁以上不具备本科学历的检察官达到任职条件。我院于2002年开始举办续职资格培训班,到2006年共举办了9期续职资格培训班,培训1018人。
——全国基层人民检察院新任检察长培训班:按照《检察官培训条例》的规定,经高检院政治部和国家检察官学院批准,2008年6月15日至25日,我院举办全国基层人民检察院新任检察长培训班。参加培训的140名学员来自23个省市自治区和军队基层检察院的新任检察长。为了把这期培训班办好,我院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在培训内容上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司法改革的热点问题,又有检察业务和基层院建设问题。在授课教师中既有资深的专家学者,又有经验丰富的检察业务专家。在组织上周密严谨,在服务上热情周到,受到了国家检察官学院和全体学员的一致赞扬。
——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为了借鉴国外检察官培训的经验,建立学术交流机制,提高检察官培训水准,经高检院和省院批准,我院于2006年与韩国庆熙大学法学院建立友好学院,2007年1月29日学院应邀派代表团访问韩国庆熙大学法学院,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并参加“中韩刑事司法协助与打击跨国犯罪”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取得了圆满地成功。为了进一步加强双方业已建立起来的友好交流关系,经高检院批准,我院于2007年7月11日邀请韩国庆熙大学法学院代表团来访,并举办“未成年犯罪人的刑事保护与检察官的职责”为主题的研讨会,通过交流,双方达成了共识,增进了了解,加深了友谊,为双方合作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年,学院在省院党组的领导下,耕耘不辍、开拓进取,共举办培训班121期,培训检察官14983人。为提高检察干警素质,推动我省检察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20年,我们始终坚持培训标准,不断把握办学方向,迎接挑战,与改革同步,与发展并行,规范办学,从严治院
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培训工作的首位,为检察工作大局服务是学院始终坚持的方向。把如何为检察工作服务、怎样为学员服务等问题作为首要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基层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并制定出整改措施。在教学中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使培训工作贴近检察实践,解决实际问题;在管理和服务上,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管理。经过长期实践和探索,特别是2005年以来,学院的工作中心也由“以教学为中心”、转移到“以服务为中心”上来,教学是服务,管理也是服务,全部工作都是为检察工作服务,都是为检察干警服务。
20年,学院党总支始终注重党的建设工作,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参加“三讲”、“先进性”教育、“五职”教育等各种政治活动,积极打照“十二个一”活动精品工程,全面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使党组织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意识越来越强,理想信念越来越坚定,先锋模范作用越来越突出,有力地保障了学院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党总支6次被评为“五好”党总支;6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党总支书记连续8年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有84人次被评为优秀党员,有8人次立功受奖。
学院始终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谋发展。2005年11月,学院根据省委和省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对内设机构和人事制度进行改革。通过竞聘演讲、群众测评、组织考核,学院新增中层正职5名,中层副职6名;重新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名。这是建校史上的一次最为重要的、最为全面的改革,使全体教职员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达到空前的团结,展现出学院蓬勃向上的生机。
20年,我们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培训工作的首位,全面加强学院党组织的建设,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激发全体教职员工的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为“建一流学院、创一流业绩、育一流人才”而努力奋斗。
五、迎接新挑战,勇创新成绩,推进新发展,开创新局面
学院的发展与进步,无不凝聚着关心、支持学院建设的领导、同仁、同志的心血和智慧;更得力于高检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和省院的高度重视、精心指导、亲切关怀和殷切鼓励。
建院以来,高检院领导张思卿、梁国庆、王晓光、陈明枢、赵登举、赵虹、张常韧等先后到学院视察指导工作。我省领导王珉、聂文权、于克、陈玉杰、王吉仁、高文等领导先后到学院视察指导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为学院题写“厚德明法,励学弘检”的校训。在学院二十年校庆时,原检察长李向武同志又作了“大兴检察教育培训,提高检察干部素质”的题词,对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的发展建设寄予厚望。
回首过去,倍感成就來之不易,创业的豪情让人振奋。面对今朝,深知发展为第一要务,庄严的使命催人奋进。展望未来,更觉任重而道远,壮丽的事业令人憧憬。
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成立后,我们正以崭新的姿态、饱满的热情、缜密的思维谋划学院的发展空间……
——教学改革工作已启动。走实务教学之路,是检察教学发展的方向。今年学院选派两名教师到长春市检察院锻炼一年,学习、积累实际工作经验,培养实务教学能力。将来,我们还要通过参加检察实践锻炼,按省院提出的“四走进”,不断深入基层,了解检察一线需要,进一步采取专题式、互动式、研讨式、案例分析等教学方法,进行实务性教学,全面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学科基地建设正在筹建之中。根据检察工作实际需要、学科基地建设需要和教师队伍优势,学院正在积极筹建司法会计学、法庭辩论口才学、职务犯罪侦查学等业务培训基地,和有关部门沟通与配合,做好综合治理学会的筹建工作,为检察事业的发展培养造就更多的专业人才。
——教学示范基地已经开始建立。学院从2000年起先后与二道区和宽城区检察院等6个基层检察院开展共建活动,在培训基层干警、提高教学能力方面,开辟了新途径,积累了新经验。为了使这种双赢方式得到充分发挥,规范其发展,提升其作用,今年学院与宽城区检察院建立教学示范基地,并按计划开展教学和研讨等活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根据教学发展的需要,我们还准备在其他院建立多个不同类型的教学示范基地,使学院的培训工作具有深厚的沃土。
——对外合作与交流将进一步扩大。在原有的基础上,今年我们与东北师大政法学院联合举办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培训班、与吉林省委党校联合举办2008级法律专业在职研究生班;与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开展科研项目;与韩国庆熙大学法学院进行学术交流活动。将来,我们还将进一步扩大对外的交流与合作范围,借鉴各方面经验,提高检察业务培训的综合能力,使培训工作更加具有开拓性。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我们全体教职员工要在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在省院党组的领导下和国家检察官学院的指导下,团结一致,不断更新观念,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检察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用新的教育培训理念培养和造就合格的检察人才,为把我院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检察教育基地而努力奋斗。
学院前身为吉林省检察干部学校,创建于1987年1月17日。2002年2月,吉林省编委批准吉林省检察干部学校更名为吉林省检察官培训学院。2005年6月经高检院批准筹建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2006年6月18日,学院新址开工建设。2007年6月28日高检院正式批准成立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2007年10月16日迁入新址。
20年,学院在省院党组的领导下,牢牢把握为检察工作服务的宗旨,以提高检察干警政治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结构,健全学科体系,完善管理制度,立足岗位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培训,取得了非凡的成就和丰硕的成果,为检察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20年风雨,20年沧桑,泼墨挥毫,绘不完画卷的精彩,千言万语,道不尽成就的辉煌。
一、20年春秋寒暑,我们风雨兼程、同舟共济,检察教育基础设施经过建设、发展,成为全国先进的检察教育培训基地
1987年学院建校之初,占地面积3078㎡,使用面积2654㎡。当时,学员住宿上下铺,十几个人一个房间,而且各方面条件都十分简陋。1993年扩建后,使用面积达4068㎡,学员住宿条件和教学环境虽然有所改善,但教学设备设施的陈旧,整体环境较差的状况,仍然难以满足培训的需求。2006年5月至7月举办第九期续职资格培训班时,参训学员达到196人,学院采取租床、倒出办公室做学员宿舍、将车库改建临时餐厅,采用视频听课等办法,圆满地完成了培训任务,得到了省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学员的理解与支持。
现在,学院坐落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级森林公园的净月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83928㎡,建筑面积27371㎡。学院设有多功能阶梯教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室、语音室、模拟法庭、实验室、图书阅览室、资料室、大小会议室等,可供450人参加学习;学院的学员公寓和研修中心设有标准间、套间,可容纳314人入住;体育活动中心设有游泳馆、网球馆、健身室、桌球室、乒乓球室等;学院学员餐厅和研修中心设有中餐厅、西餐厅、包房,可容纳700多人就餐。是集举办各种培训班和接待各种会议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培训基地。
20年,学院在省院党组的领导下,经过学院历届领导班子和全体教职员工坚持不懈的努力,学院基础设施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实现检察教育培训事业跨越式地发展。
二、20年,我们励精图治,奋发向上,开拓进取,教学能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在不断加强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38人,在读博士1名,硕士3名,研究生17名,在读研究生6名,本科5名,专科5名,技师1名。2000年以来,为了提高教职员工的素质,学院投入50多万元,采取委托培训等方式,共培养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3名,在职研究生23名,本科生8名。
学院建校之初内设机构只有四个部门。为了适应工作需要和学院发展的需要,2005年至2008年先后经省院和省编委批准增设到七个部门。形成了设置科学、职能齐全、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内部管理体系。
学院现有专职教师14名,其中有副教授(副研究员)6名,讲师(助理研究员)7名,助教1名,硕士3名,研究生学历9名,本科1名,博士在读1名。在20年的教学工作中,承担了10多类培训、110多个班次、40多门课程、40000多课时的授课任务。学院教师通过参加检察实践、西部巡讲支教、到基层挂职和完成各种培训的授课任务等形式的锻炼,形成了完整的教学方法,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搞好教学工作的同时,学院还十分重视教师的科研工作,坚持以科研成功促进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20年来,学院教师在国家级和省部级学术刊物发表论文300余篇,指导论文3000余篇,参加了由贾春旺检察长总主编、由全国人大法工委审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通典》等32部著作和教材的编写工作,有68篇论文和9部著作获奖。20年来,学院有1名同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系统“十佳”教师,有5名同志被评为全国检察系统的优秀教师,有10名同志被评为吉林省检察系统优秀教师。
学院在省内高校、科研单位、检察机关和政法机关的知名专家、学者和业务骨干中聘请的31名客座教授,对于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基地建设,提高培训水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年,我们在省院党组的领导下,队伍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我们已经拥有目光高远的领导核心,已经拥有坚不可摧的骨干力量,已经拥有后劲十足的专业人才队伍。
三、20年,我们不断创新发展,从岗位培训、专项业务培训、高级检察官培训到专、本科和研究生培訓;从传统的教学模式到实务教学模式,办学结构逐渐规范,学科体系渐进完善,管理体制日趋健全
——岗位职务培训:为全面落实省院的“七五”干部培训规划,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在省院的领导下,我院于1987年开始以各项检察业务职能为内容开展为期1个月到3个月时间的岗位职务培训,到2000年底,共举办21期,培训1747人。这种持续规范性的培训,促进了干警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全面提高。
——司法会计培训:根据我省师资、学科和基地的优势,1986年和1987年高检院委托我院举办2期全国检察机关司法会计培训班,共培训全国检察干警174名。在此基础上,我院于2000年又举办了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会计培训班。经过3个月的专项强化学习和训练,使参训干警从会计知识欠缺到熟练掌握运用会计业务,以至于能够独立进行帐目审查工作,全面提高干警的专业侦查能力。与此同时我们也在专业化培训上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法律(检察)专业证书培训:为了解决检察干警法律专业问题,根据高检院和省院的安排,我院从1988年至1994年共举办4期法律(检察)专业证书培训班,共培训2688人,使我省检察干警非法律专业的问题得到了全部解决。
——学历培训:为了解决我省检察干警的学历问题,根据省院安排,1991年和1997年,我院与吉林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法律专业专科和经济法本科自考助学班,培训2284人,进一步提升了我省检察干警的学历档次,为我省检察人员达到《检察官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做出了重大贡献。为了解决高层次培训问题,根据省院领导的指示, 2004年,我院与省委党校联合举办法律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到2007年已经举办3期研究生班,培训235人,开创了大规模、正规化高层次培训的先河。
——高级检察官培训:1990年为了培养高层次检察人才,经高检院政治部批准,我院成立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吉林函授站,举办高级检察官培训班,到1998年共举办8期,培训674人。2007年,高检院授权我院对我省拟晋升高级检察官进行培训,到目前为止,共举办4期,培训467人,通过培训,使学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了明显的提高,达到了晋升高级检察官的标准。
——续职资格培训:根据《检察官法》的规定和高检院的统一部署,为了使41岁以上不具备本科学历的检察官达到任职条件。我院于2002年开始举办续职资格培训班,到2006年共举办了9期续职资格培训班,培训1018人。
——全国基层人民检察院新任检察长培训班:按照《检察官培训条例》的规定,经高检院政治部和国家检察官学院批准,2008年6月15日至25日,我院举办全国基层人民检察院新任检察长培训班。参加培训的140名学员来自23个省市自治区和军队基层检察院的新任检察长。为了把这期培训班办好,我院成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在培训内容上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司法改革的热点问题,又有检察业务和基层院建设问题。在授课教师中既有资深的专家学者,又有经验丰富的检察业务专家。在组织上周密严谨,在服务上热情周到,受到了国家检察官学院和全体学员的一致赞扬。
——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为了借鉴国外检察官培训的经验,建立学术交流机制,提高检察官培训水准,经高检院和省院批准,我院于2006年与韩国庆熙大学法学院建立友好学院,2007年1月29日学院应邀派代表团访问韩国庆熙大学法学院,双方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并参加“中韩刑事司法协助与打击跨国犯罪”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取得了圆满地成功。为了进一步加强双方业已建立起来的友好交流关系,经高检院批准,我院于2007年7月11日邀请韩国庆熙大学法学院代表团来访,并举办“未成年犯罪人的刑事保护与检察官的职责”为主题的研讨会,通过交流,双方达成了共识,增进了了解,加深了友谊,为双方合作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年,学院在省院党组的领导下,耕耘不辍、开拓进取,共举办培训班121期,培训检察官14983人。为提高检察干警素质,推动我省检察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20年,我们始终坚持培训标准,不断把握办学方向,迎接挑战,与改革同步,与发展并行,规范办学,从严治院
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培训工作的首位,为检察工作大局服务是学院始终坚持的方向。把如何为检察工作服务、怎样为学员服务等问题作为首要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基层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并制定出整改措施。在教学中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使培训工作贴近检察实践,解决实际问题;在管理和服务上,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人性化管理。经过长期实践和探索,特别是2005年以来,学院的工作中心也由“以教学为中心”、转移到“以服务为中心”上来,教学是服务,管理也是服务,全部工作都是为检察工作服务,都是为检察干警服务。
20年,学院党总支始终注重党的建设工作,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参加“三讲”、“先进性”教育、“五职”教育等各种政治活动,积极打照“十二个一”活动精品工程,全面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各项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使党组织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意识越来越强,理想信念越来越坚定,先锋模范作用越来越突出,有力地保障了学院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党总支6次被评为“五好”党总支;6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党总支书记连续8年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有84人次被评为优秀党员,有8人次立功受奖。
学院始终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谋发展。2005年11月,学院根据省委和省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对内设机构和人事制度进行改革。通过竞聘演讲、群众测评、组织考核,学院新增中层正职5名,中层副职6名;重新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7名。这是建校史上的一次最为重要的、最为全面的改革,使全体教职员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达到空前的团结,展现出学院蓬勃向上的生机。
20年,我们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培训工作的首位,全面加强学院党组织的建设,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激发全体教职员工的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为“建一流学院、创一流业绩、育一流人才”而努力奋斗。
五、迎接新挑战,勇创新成绩,推进新发展,开创新局面
学院的发展与进步,无不凝聚着关心、支持学院建设的领导、同仁、同志的心血和智慧;更得力于高检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和省院的高度重视、精心指导、亲切关怀和殷切鼓励。
建院以来,高检院领导张思卿、梁国庆、王晓光、陈明枢、赵登举、赵虹、张常韧等先后到学院视察指导工作。我省领导王珉、聂文权、于克、陈玉杰、王吉仁、高文等领导先后到学院视察指导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为学院题写“厚德明法,励学弘检”的校训。在学院二十年校庆时,原检察长李向武同志又作了“大兴检察教育培训,提高检察干部素质”的题词,对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的发展建设寄予厚望。
回首过去,倍感成就來之不易,创业的豪情让人振奋。面对今朝,深知发展为第一要务,庄严的使命催人奋进。展望未来,更觉任重而道远,壮丽的事业令人憧憬。
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成立后,我们正以崭新的姿态、饱满的热情、缜密的思维谋划学院的发展空间……
——教学改革工作已启动。走实务教学之路,是检察教学发展的方向。今年学院选派两名教师到长春市检察院锻炼一年,学习、积累实际工作经验,培养实务教学能力。将来,我们还要通过参加检察实践锻炼,按省院提出的“四走进”,不断深入基层,了解检察一线需要,进一步采取专题式、互动式、研讨式、案例分析等教学方法,进行实务性教学,全面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学科基地建设正在筹建之中。根据检察工作实际需要、学科基地建设需要和教师队伍优势,学院正在积极筹建司法会计学、法庭辩论口才学、职务犯罪侦查学等业务培训基地,和有关部门沟通与配合,做好综合治理学会的筹建工作,为检察事业的发展培养造就更多的专业人才。
——教学示范基地已经开始建立。学院从2000年起先后与二道区和宽城区检察院等6个基层检察院开展共建活动,在培训基层干警、提高教学能力方面,开辟了新途径,积累了新经验。为了使这种双赢方式得到充分发挥,规范其发展,提升其作用,今年学院与宽城区检察院建立教学示范基地,并按计划开展教学和研讨等活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根据教学发展的需要,我们还准备在其他院建立多个不同类型的教学示范基地,使学院的培训工作具有深厚的沃土。
——对外合作与交流将进一步扩大。在原有的基础上,今年我们与东北师大政法学院联合举办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培训班、与吉林省委党校联合举办2008级法律专业在职研究生班;与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开展科研项目;与韩国庆熙大学法学院进行学术交流活动。将来,我们还将进一步扩大对外的交流与合作范围,借鉴各方面经验,提高检察业务培训的综合能力,使培训工作更加具有开拓性。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我们全体教职员工要在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在省院党组的领导下和国家检察官学院的指导下,团结一致,不断更新观念,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检察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用新的教育培训理念培养和造就合格的检察人才,为把我院建设成为全国一流的检察教育基地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