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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减轻舌癌及舌根癌患者手术后咀嚼、吞咽、语言及外形功能的丧失程度,提高患者术后生存质量,本研究探讨舌癌及舌根癌根治术中不裂开下唇、下颌骨,保留其完整的必要性、可能性及方法。
方法收集2004年1月至2013年12月245例(原发灶T2-T3期,侵犯或不侵犯口底,颈部N0-N3)舌癌及舌根癌手术患者为研究对象(试验组)。术中不裂开下唇及下颌骨,沿口底正中肌肉切开,自下颌骨内侧骨面切开下颌舌骨肌附丽,切穿舌颌沟黏膜,保留下颌舌侧牙龈及部分黏膜,直视下将原发灶及颈清扫标本整体切除,取股前外侧皮瓣一期修复,皮瓣边缘与下颌内侧牙龈及对侧舌创缘缝合。同时收集2000年1月至2004年12月行下唇及下颌骨裂开的舌癌及舌根癌根治术患者120例为对照组,比较两组患者术后外形、功能、治疗效果及淋巴结转移患者术后放疗骨坏死情况。
结果不裂开下唇及下颌骨组(试验组):顺利整体切除245例患者的肿瘤,术后随访6~36个月,中位随访时间20个月,无原发灶复发病例,3例发生颈部淋巴结复发。咀嚼、吞咽、语言及外形功能恢复良好,疗效满意。术后因淋巴结阳性行放疗者,无一例出现放射性骨坏死。裂开下唇及下颌骨组(对照组):嚼咀、吞咽及语言恢复尚可,外形欠佳,面部及颈部瘢痕明显。术后因淋巴结阳性行放疗者中11例出现放射性骨坏死。
结论T2-T3期舌癌及舌根癌联合根治术中,保留下唇、下颌骨及牙列的完整是可行的,既能完成手术,又能对患者外形及咀嚼功能保留有积极作用,同时避免了术后放疗骨坏死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