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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铁路局针对《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办法》等3项规章草案上网征求意见。《办法》明确规定,铁路运输许可从前置改为后置审批,即先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法人,后申请运输许可,实行“先照后证”。另外,对申请企业的注册资本、资产等不作限制。同时,不设定企业年检制度,监管部门主要通过企业运输年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