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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写入《公司法》以来,该类案件数量在我国呈逐年上升趋势,争议焦点亦日趋多元。2017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回应了社会的普遍关切,对股东代表诉讼涉及到的当事人诉讼地位、胜诉利益归属、诉讼费用承担等内容作出释明。对照欧美国家的立法与实践的演进,我国应在立足本国国情基础上引入双重股东代表诉讼、确认股东利益分享权利、构建股东赔偿责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