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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是二十多年来经济体制改革和价格体制改革实践的经验总结,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是应对加入世贸组织、提高国民经济竞争力的必由之路。根据“十五”规划提出的进一步开放市场、放开价格的要求,认真贯彻《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价格工作的意见》(计价格[2001]2号)的精神,履行好“定规则,当裁判”职能,管住管好政府管理的价格,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价格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深化价格改革的重要内容。为了把计价格[2001]2号文件精神具体化,现就价格改革和价格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