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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对确诊和疑似病人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两高两部颁发司法意见作了定性,但对现实中这两类病人以外的大量"密切接触者"涉隐瞒其接触史的行为却未予明确定性;而由于其不同于前两类人,故在司法实践中应认定不能直接套用对该两类人的相关规定:对于已经出现临床症状的"密切接触者"隐瞒其接触史的,可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对于未出现临床症状而隐瞒其接触史的,可认定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