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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安全和经济效率都是法的价值目标,二者之间是此消彼涨的关系,交易安全作为社会本位的法理念,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应受到优位保护,这也是现实经济生活的需要。而效率作为经济发展的指标,是二元化立法模式的首要价值目标,法律作为调控、规范社会秩序的手段,理应对效率给予必要保护。基于对不同立法价值的追求,物权变动二元化立法模式的建立是切实可行的。